一名81歲男子獨力照顧長期患病的妻子,擔心自己早死,對方無依無靠,去年在家中殺死對方,被告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表示,法律不外乎人情,將考慮寬大處理,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

案發於去年6月6日,案發前一晚,被告妻子表示已厭倦生活,被告為她烹煮「最後晚餐」後,翌日清晨在筲箕灣耀東邨寓所內,用竹棒壓住妻子頸部,直至她心跳停止,被告其後報警自首。警方在單位內發現3封遺書,信中被告承認殺妻,並表示會自殺。

辯方求情說,被告一直竭盡所能照顧妻子,犯案時受嚴重憂鬱影響,而且缺乏外界支援,認為由感化官看管,讓他繼續接受精神科治療較為合適。

法官表示,曾考慮以感化令處理本案,但擔憂被告年老未必適合,被告在案發後已被還押近一年半,應早日獲準外出,但在法庭索取報告前,他仍需還押。

被告與妻子於1980年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但兒子在2007年自殺身亡。被告妻子受高血壓、類風濕關節炎及甲狀腺病症困擾,更曾中風,離世前已失去視覺、味覺及行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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