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二次分紅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據《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滿6個月後,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後每10份基金份額可分配利潤金額高於0.1元(含本數,以C類基金爲依據),則本基金須在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50%;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紅方案:每10份A類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10元,每10份C類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10元。
3、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關於准予民生加銀平穩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1730號)變更註冊並實施轉型。變更註冊後的基金合同於2016年10月14日生效。
2 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經本基金的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複覈。
2、本次紅利款將於2019年4月18日自基金託管賬戶劃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權益分派期間(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6日)暫停本基金跨系統轉託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