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1900年前後,開始對「官話」、「國語」的標準提出了要求。1892年,盧戇章主張把「南京話」[即所謂「藍青官話」,見陳剛 (1984), p.34]作為「各省之正音」。王照等人則主張用「京話」(北京官話)。1903年出現了「國語」一詞。「國語」這個詞也是「日為中用」,源自日語「kokugo 國語」。1913年「讀音統一會」在北京正式召開會議,定下「國音」。這就是後來所謂「老國音」。 這段歷史, 黎錦熙的《國語運動史綱》(1934) (以下簡稱「黎著」) 說得很詳細。「讀音統一會」上對語音標準爭執甚烈。由於會員中以江浙人為多 (會員共80人,江浙佔26人,廣東4人,開會日只到44人), 因此「濁音」問題成為爭議的焦點。議長吳稚暉(武進人)甚至開玩笑地說:「濁音字甚雄壯,乃中國之元氣。德文濁音字多,故其國強;我國官話不用濁音,故弱。」爭執結果,折中以「每省為一表決權」方法逐字審定了六千五百多字之讀音。由於是各省代表逐字審定,因此雖然是基本上依據北京話, 但不是嚴格的北京音。同時擬定的「注音字母」,其中也有濁音符號、入聲標調法和北京音不用的微、疑、娘三母。因此這個「老國音」後人又稱之為「人工語言」、「不自然的語言」。香港民間長期以來流傳著一種說法,認為民國初年審定「國音」時, 粵音僅以一票之差敗於京音。考覈史實,便知道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不確實的。本來,民間流傳這種或那種說法,也是常見的,不足為奇。但是上述傳說竟也能在香港語文學術圈內流通,某些學者不加考據便以本身專業地位予以肯定,則是頗為令人惋惜的。]其後爭論不斷,例如關於聲調,當時僅列陰陽上去入五聲,並未指定以何地之五聲為標準。到了1920年,王璞替「中華國音留聲機片」錄音時,陰陽上去都依北京,入聲就把北京的去聲讀得短一點,據說從前北京講究讀音的老師就是這樣教學生的。1921年,趙元任的「國語留聲機片」,陰陽上去也依北京,而入聲則依照南京,後來黎錦熙更進一步提倡廢止國音中的入聲。這些演變就組成了所謂「國音京調」運動。「國音京調」再進一步,便是減少「國音」中一些不合「京音」的讀音,於是「國音京調」就變成「京音京調」。「國語統一籌備會」組織的「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在1924-26年內部起草會議中決定以北京語音為標準。但是實際上由於出席委員太少,並無正式定案。然而風聲所播,東南各省傳習國語的,從1926年起,大家漸漸地都改用北京音了。此後直到1932年,教育部才正式公佈《國音常用字彙》,字音明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新國音」。順便說明,這個期間經歷了1926-28年的北伐/大革命,歷經了1931-32年的九一八和一二八(上海商務印書館被焚),因此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國音常用字彙》實在是在內患和國難中勉力完成的。與此同時期,1926-28年公佈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既可注音,也可作為譯音工具。著名數學家陳省身,當年出國時便用了Chern Shiing Shen這個國語羅馬字的譯法,其中r代表陽平,ii代表上聲。後來他長期在國外,免不了跟隨洋俗,因此又以S.S.Chern聞名於世,其中Chern一般人也就以英文讀法讀出。國語羅馬字的特點是用字母標調,不須另設特別符號。舊《辭海》(中華書局1936,1947)「附錄」有用注音符號和國語羅馬字注音的「國音常用字讀音表」,使用方便。「國羅」長期以來也為臺灣出國留學生所喜用。如果我們看到姓Jang的,便知道他是姓張或章,並且是根據國語羅馬字轉寫的。從1929年開始,瞿秋白、吳玉章、林伯渠、蕭三等相繼研究、草擬和出版《中國拉丁化字母方案》來拼寫中國話,這也就是所謂「中國拉丁化新文字」。他們反對資產階級的所謂「統一國語運動」,認為不能以某一地方的口音作為全國標準音。但是後來各地的「新文字」中,傳播較廣的還是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簡稱「北拉」。北拉的語音究竟是怎樣的呢?黎錦熙認為是山東話(黎著p.299),周有光則認為:「北拉跟老國音很接近,它是不以一個地點為標準的北方普通話」。(見周有光《漢字改革概論》1964年,第97頁。) 例如聲母z,c,s分尖團,「新文字」按照「北拉」便寫成「SinWenz」。(參閱《陳望道文集》第三卷第140-146頁「拉丁化漢字拼音表」。) 北拉不標調,不規定調類和調值。黎錦熙認為北拉是屬於「國語『不』統一主義」。(黎著p.301)臺灣光復後半個世紀以來的推行國語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然而其中也產生了不少偏差,引起了一些後遺症。這些經過和經驗董忠司先生在他的文章《若干臺灣的國語教育法令和兒歌現況的啟示--提供一些臺灣語文經驗給香港》(1996)有詳細的分析和總結, 解放後的五十年代確定了以「普通話」這個名稱代替「國語」,並且陸續為「普通話」界定了嚴格的定義。1955年10月15日,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漢民族共同語」;1955年10月25日,改為「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1956年2月6日又修訂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這樣的「普通話」,配上1957-58年的「漢語拼音方案」,實際上是「國語」和「北拉」的合流。它確認了「國語」的語音標準,捨棄了「北拉」的模糊語音標準;基本上繼承了「北拉」的拉丁字母拼寫法和注音符號標調法,捨棄了國語羅馬字的字母標調法。1957年11月11日,吳玉章(「北拉派」)和黎錦熙(「國羅派」)聯名發表了《六十年來中國人民創造漢語拼音字母的總結》一文,就是表達了這個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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