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國神社中供奉的甲級戰犯(上)(日本歷史問題聚焦②)

  一、1946年1月19日,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簽署並頒布《特別通告》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宣佈在東京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中、美、蘇、英、法、荷、加拿大、澳、紐西蘭、印度、菲律賓11國各派一名法官組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1946年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東條英機等28名甲級戰犯提起公訴,除永野修身和松岡洋右病死、大川周明因精神病被予以撤訴外,其餘25人被判有罪。其中,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板垣徵四郎等7人被判處死刑,平沼騏一郎、小磯國昭、梅津美治郎等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東鄉茂德和重光葵分別被判處20年和7年徒刑。1948年12月23日,東條英機等7人在東京巢鴨監獄被執行絞刑。

  二、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訂後,日本恢復國家主權。日本政府開始赦免戰犯,逐步恢復其名譽和待遇。1953年8月3日,日本眾議院通過《對戰爭犯罪受刑者赦免的決議》,陸續釋放了仍服刑的13名甲級戰犯(其餘5名監禁期間死於獄中),其中重光葵、賀屋興宣出獄後還分別出任外務大臣和法務大臣。1953年8月1日,日本國會修訂《戰傷病者戰死者遺族援護法》,14名甲級戰犯的遺族享受與一般戰死者(法律上稱為「公務死亡」)同等的撫恤待遇。1966年2月,厚生省向靖國神社提供了包括14名甲級戰犯在內的「祭神名票」,但由於皇室出身的靖國神社宮司筑波藤麿態度消極,以及其他原因,合祀甲級戰犯事一直未能得逞。1978年10月,靖國神社宮司換屆,新任宮司松平永芳當即將14名甲級戰犯以「昭和殉難者」身份祕密合祀。松平後來接受採訪時聲稱,合祀得到了日本政府的許可。

  三、靖國神社供奉的14名甲級戰犯中除白鳥敏夫外,其餘13人都直接參與侵華戰爭或對日本製定、執行侵華政策負有重大罪責。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分別在緬甸、菲律賓製造大規模屠殺慘案。具體情況如下:

  東條英機:

  1884年出生於巖手縣軍閥家庭,其父東條英教系日本陸軍締造者之一,曾發動和指揮甲午戰爭。受家庭影響,東條英機具有強烈的軍國主義思想。1904年,日俄戰爭期間,東條在中國東北參加戰鬥。1915年從日本陸軍大學畢業。1933年,升任陸軍少將、軍事調查部部長。在任軍事調查部部長期間,主持對九一八事變的調查,藉機壓制對軍部不滿的政黨,強化軍部的強權。

  1935年,東條英機出任關東軍憲兵司令官,瘋狂鎮壓東北人民的抗日鬥爭,因戰功顯著,很快晉陞為陸軍中將、關東軍參謀長。盧溝橋事變後,東條率關東軍進攻察哈爾省,進犯張家口等地,炮製偽「察南自治政府」。

  1938年東條回國,任近衛內閣陸軍次相,1940年任陸軍大臣。1941年,東條發表宣揚法西斯精神的「戰陣訓」,要求士兵「命令一下,欣然赴死」、「不自由應思為常事」。1941年10月,東條出任首相,同時兼任內務大臣和陸軍大臣、軍需大臣,大權獨攬。在「既定國策」中宣揚「完成支那事變,確立大東亞共榮圈」,強化統制經濟,鎮壓異議人士,將軍國主義體制推向極致。

  1944年下半年日本敗局已定,日國內對東條內閣的批判日盛。7月18日東條被迫下臺。戰後不久,東條英機自殺未遂,後作為頭號戰犯受到遠東軍事法庭審判,認定其犯有戰爭罪行,1948年12月在東京巢鴨監獄執行絞刑。

  廣田弘毅:

  1878年生於福岡縣。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系,1906年入外務省工作。曾任歐美局局長、駐蘇聯大使,多次出任外務大臣,推行對華強硬外交。1935年提出臭名昭著的「廣田三原則」即:取締反日、承認偽滿、共同防共,加緊侵略中國。1936年3月至1937年1月任首相兼外務大臣,締結日、德、意「反共產國際協定」,並在中國建立「華北政務委員會」偽政權。廣田是發動盧溝橋事變的主謀者之一,並策劃扶植汪精衛偽政權。

  戰後,遠東軍事法庭認定其犯有戰爭罪行,1948年12月在巢鴨監獄執行絞刑。廣田也是日本文官中唯一被處以絞刑的人物。

  土肥原賢二:

  1883年出生在岡山縣軍人家庭。侵華間諜頭目。1913年,以參謀本部部員、陸軍上尉身份來到北京,在「坂西公館」(特務機關)任日本特務頭目坂西武官的助理,開始其在中國長達30餘年的間諜特務生涯。他長期生活在中國,接觸社會各階層人物,會講流利漢語,是日本陸軍特務系統中有名的「中國通」,也是在中國從事諜報陰謀活動的骨幹分子。在華期間,土肥原拉攏軍閥,挑起內亂,以利日本對中國的侵略和控制。

  1928年3月,土肥原出任張作霖的顧問,後一手策劃了「皇姑屯事件」。1931年在天津設立特務機關,土肥原任機關長,後將溥儀從天津誘至大連,拼湊偽滿傀儡政權。之後,土肥原被調往哈爾濱出任特務機關長,鎮壓東北抗日武裝力量。

  1935年,被派往華北,協助中國駐屯軍司令官多田駿,策動地方軍閥進行「華北五省自治」,企圖製造第二個偽滿洲國。盧溝橋事變後,他率軍侵入華北,直接介入侵略戰爭。1938年,負責籌建中國佔領區內的偽政權,並在上海設立了辦事機構——土肥原機關。1941年晉陞陸軍上將。

  戰後,遠東軍事法庭認定其犯有戰爭罪行,1948年12月在巢鴨監獄執行絞刑。

  松井石根:

  1878年生於愛知縣。南京大屠殺的罪魁禍首。曾任參謀本部中國班班員、奉天特務機關長、海參崴派遣軍參謀、關東軍司令部副官、駐中國廣東和上海武官、駐華公使館武官、駐臺灣軍司令等職。1933年晉陞為陸軍上將。

  松井石根前後駐華13年,參與策劃並直接指揮日本侵華戰爭。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後,松井擔任上海派遣軍司令官,指揮日軍進攻上海、南京。佔領南京以前,曾下令佔領南京後,「分區對城內進行掃蕩」,製造了南京大屠殺慘案。

  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其犯有戰爭罪行,1948年12月在巢鴨監獄執行絞刑。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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