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目的不是為了富強

2011-03-06 12

民主的目的不是為了富強

——在教育名著導讀課上的導讀語

許錫良

同學們,我們知道,當今世界的潮流是向一個民主的社會邁進的潮流。而且事實上走民主道路的國家也遠比走專制道路的國家要多得多。民主的思想價值理念,越來越成為世界的主流。這是有原因的。這當然是來自民主社會本身的內在活力的結果與其天然的吸引力。在近一百年來,民主的國家不但在數量上不斷地增多,而且在力量上也是越來越強的。以美國為例,這不僅到目前為止是一個世界第一富強的國家,而且其科學技術的發明也是世界第一。僅諾貝爾獎獲得者人數就佔到世界的一半。自諾獎頒布以來產生了四百多位獲獎者,其中有兩百多位是來自美國的。美國的強大與其制度是有密切關係的。人雖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人也同時是制度文化及其環境的產物,首先是制度教育下的產物。當然,制度也是人的思想觀唸的產物。選擇什麼樣的制度是與人們持有什麼樣的思想觀念是有關係的。這之間應該是一個互為因果的、交互進行著、相互影響著的一種關係。從事實的結果來推論,應該是好的制度是第一生產力。科學技術固然很重要,但是,科學技術本身還不是一個根本與源頭,制度環境同時也是科學技術發展的重要保障。而這個好的制度到目前來說就是民主的制度。這並不是制度崇拜,而是有內在的原因的。

但是,我們在理解這個問題的時候不能夠倒果為因。我們可以說民主的制度產生了強大的生產力,解放了人的思想與創造力。但是,不能夠倒過來說,為了富強我們追求民主。如果這樣理解,我們可能會走到一個悖論的死衚衕中去。為什麼反倒過來就不行呢?因為如果為了追求富強而追求民主,那麼,民主就會成為一個追求富強的手段。而民主一旦成為手段,那麼民主的內涵就要被異化,因而人也自然容易成為一個外在目的的手段而已。在杜威的觀念中民主就是以人的幸福與發展為標準的。這樣從民主出發,我們得到的可能就是專制。所以構建民主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人本身的幸福與尊嚴,包括人的才能與天賦的實現和興趣的實現。最後是個人價值在社會中的實現。因為要實現個人的價值,我們纔去研究社會的。杜威的民主思想的出發點正是研究出一個能夠盡量讓每個人有平等的嘗試機會的社會,能夠讓每個人的興趣愛好都盡量實現的社會。他是從這個願望出發來尋找一個良好的社會的。

我讀杜威的《民主主義與教育》有一個強烈的感覺。那就是杜威始終沒有說過一個社會應該如何來追求富強。相反,他總是在強調個人的興趣與價值的實現,與社會需求之間的契合與和諧。他總是在個人與社會之間做一個融合的工作。使勞動與閑暇之間能夠協調起來,使個人興趣與社會需要之間協調起來,也使人與人之間聯合起來,形成共同的生活體,至少也是能夠做到和平共處。至於民主是不是能夠帶社會事業的繁榮、國家的富強、民族的興旺發達,能不能使科技發展,發明創造增多,創新能力增強,幾乎都不在他的考慮之列。他只是一味地給我們描述一個民主社會應該是如何的,一個民主社會的教育又應該是如何的。杜威也一再強調要重視社會,但是重視社會的出發點其實還是個人的價值的實現,是個人的興趣與能力是否能夠有機會得到充分的發揮,每個人的天賦與素質,我們這個社會是否提供了足夠的平臺與機會。他認為一個民主的社會應該做到這些,或者說盡量做到這些。如果不能夠完全做到這一點,也至少在是在朝這個方向努力發展。杜威認為當時的美國也還不是一個已經實現了民主的社會,他認為民主是永遠都值得去追求的一個社會,而且這樣的社會永遠是處於需要不斷完善的過程中的。從這個觀點來看,美國現在的社會也還只是在民主的道路上。但是,他們的方向肯定還是杜威所描述的方向。這個方向就是什麼呢?他說:「一個不良的社會對內對外都設置重重障礙,限制自由的往來和經驗的交流。倘有一個社會,它的全體成員都能以同等條件,共同享受社會的利益,並通過各種形式的聯合生活的相互影響,使社會各種制度得到靈活的重新調整,在這個範圍內,這個社會就是民主主義的社會。這種社會必須有一種教育,使每個人都對社會關係和社會控制有個人興趣,都有能促進社會的變化而不致引起社會混亂的心理習慣。」(杜威著,王承緒譯,《民主主義與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二版,第105頁。)這樣的民主社會的重要特徵是:「一個社會必須給全體成員以平等和寬厚的條件求得知識的機會。一個流動的社會,有許渠道把任何地方發生的變化分佈出去,這樣的社會,必須教育成員發展個人的首創精神和適應能力。」(第98頁,餘同上書。)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所謂富強與發達的社會,只是民主社會的副產品,這也不難理解美國政府為什麼不像我們這樣號召富強,追求現代化,更不去刻意地追求什麼創新,也很少聽到他們的總統號召大家要創新,說一番「創新是一個民族發展的不竭的動力源泉」之類的話,但是顯而易見,他們由於實現了民主的社會制度,能夠盡量使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充分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給他們的興趣提供平等的嘗試機會,而且給他們不斷調整、選擇的平臺,這使得他們的社會的學習能力很強大,每個人都不容易感覺到自己是懷纔不遇的。他們由於天地開闊,所以很容易感覺到的反倒是自己的才能與天賦不夠用。如果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感覺,那麼還怕這個社會沒有創新能力嗎?還怕你的才能沒有用武之地嗎?

相比而言,我們幾千年來都處於一個封閉的專制社會中。懷纔不遇的情況從屈原寫《離騷》時開始就一直沒有中斷過。後來唐代的韓愈又寫了一篇《馬說》,一開篇就說:「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可謂說盡了幾千年來中國人的內心的辛酸與痛苦。再到清代末年的詩人龔自珍的詩中說:「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已經道出了我們的這種社會制度的窮途末路。但是,這樣的狀況一直到我們現在都還沒有改變過。在人才的發現與培養中,我們不是少了合格的伯樂而是少了一個適合的制度。我們幾乎還是伯樂相馬的人才培養模式與發現模式。由於伯樂的眼界與作為人的私心的侷限性,人總是容易使用對自己有奴性的人,而真正的人才又往往是稜角分明的,富有個性的。真有創新能力的人一定是富有個性的。所以愛因斯坦甚至說創新的首要條件就是保持個性。可見,我們缺乏創新,從來導致沒有生命活力首先是制度的結果。我們選擇的制度是專制的、封閉的、不允許有個性的制度,我們的文化也是如此。一個貧弱的社會與愚昧落後的社會就是這樣造成的。我們存在的一個危險就是倒果為因,把民主當成追求現代化、追求國家民族富強的手段。如此,我們其實是不會成功的。所以,要從發現個人的價值,引導個人的價值實現,增加個人的幸福感去入手去改造社會,纔可能帶來一個真正富強的社會。但是,富強不應該是我們所追求的。個人幸福的保障體系才應該是我們去追求的。個人不是少數的個人,而是每一個個人,也不是他們都是在結果上的平等享受,而是在嘗試的機會上的相對平等,這裡我們首先是要排除歧視與壓迫。杜威反覆強調:每一個人就是這樣的人,他本身就是一個人,不會比一個人更多,也不會比一個人更少。每個人其實就是代表他自己。他自己的興趣、願望和愛好等等,只有他自己是最清楚的。給他一個寬鬆自由的可以選擇的環境,他自己會在一個社會中佔據到最適合他的位置上去。這也就是為什麼一個民主的社會並不主張伯樂相馬的方式來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原因。伯樂相馬能不能把真正的千里馬相出來是一回事,但是更為重要的一點就是伯樂相馬的後面還有一個危險就是,非常容易形成一個特殊利益集團,並且在伯樂與被相中的馬之間形成一種人身依附關係。一旦這樣的關係形成了,創新其實也就終結了。人們應該在法律的框架規定內自由的追求自己的願望,充分實現個人的興趣與價值。這當然不會是立即就產生的,而是作為一個方向來永遠都要努力追求的理想。 即使美國現在也還沒有完全做到這一點,但是他們確實是在這點上做得比我們要好得多了。這是必須承認的。

我們現在還存在著社會中陳舊的三制:幹部身份制度、戶籍制度及單位制度。當然這些制度在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已經在逐漸被改變。但是,這些東西仍然是與一個民主制度相左的。它仍然在像杜威所說的是在「對內外設置重重障礙,限制自由的往來和經驗的交流。」我覺得杜威這些近一百年前的描述正好是說中了我們當前的社會狀況。教育從來是離不開社會的。如果你要問一個好的教育是什麼樣的,其實等於在問一個良好的社會是什麼樣的。沒有良好的社會就沒有良好的教育。那種以為一談政治,一談社會制度,一談人的興趣,就以為遠超出了教育學研究的範圍的觀點,在杜威的思想觀點看來是非常淺薄的。我們現在的教育有一種技術主義、方法主義至上的傾向,並且以為這樣纔是在敬守專業,我以為這是值得警惕的。中國需要在民主這個問題上重新啟蒙。但是誰來啟蒙?不再是靠幾個少數的精英,而是要靠每個人的覺醒。劉軍寧先生說,中國要有一次真正的文藝復興,以喚起個人的自覺意識。我對文藝復興的理解是:這其實也是一種啟蒙,只不過是喚醒個人的自覺意識的方式是通過文藝,而不是完全訴諸理智。而完成這個任務的首先是要維護一個開放的環境。我以為民主的社會在某個意義上說就是開放的社會。對於什麼是開放的社會,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讀讀英國的卡爾.波普爾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這本書存在一些資料上的問題,因為寫於二戰初期,又遠在紐西蘭,缺乏相應的資料,但是其思想觀點卻很有獨到的見解。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的開放政策是對的,加入世貿組織也是對的。我們這個社會只要在開放著,而不是在加大禁區的範圍,那麼一個和諧的、自由的、可以多元選擇的社會就會到來。在啟蒙這個問題上的精英主義可能要退出歷史舞臺。

200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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