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染上毒癮,85後青年江某在花光家中務農打工所得的全部收入後,打起了販毒的主意。在一次向他人販賣毒品時,他被四川省崇州市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紅星新聞記者獲悉,3月28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在崇州市職業教育培訓中心公開巡迴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現場一千餘名師生參與旁聽。最終,江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出生於1986年的江某,今年不過三十出頭,但已是案底深厚,自2017年起至2018年年底,短短2年的時間裏,他就已經進出公安局不下4次。

  2018年8月份和11月份,江某在崇州市崇陽街道金盆地大道和楊柳街交叉口路邊與吸毒人員張某進行交易,兩次均以200元/0.3克的價格將冰毒賣給張某。

  2018年11月15日17時許,江某又在上述地點與張某在車上進行毒品交易時,被崇州市公安局民警現場擋獲。民警查獲二人交易的疑似毒品1顆,現金100元,並在江某身上查獲疑似毒品1顆。經成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檢驗,查獲的2顆疑似毒品顆粒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經稱重,每顆毒品淨重爲0.1克。

  在庭審當中,江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坦白自己吸毒四五年,作爲獨生子的他花光了家中所有務農而得的打工收入,家中父母無人照顧,後悔莫及。

  經過法庭調查、示證質證、辯論、最終陳述等環節,合議庭合議後認爲江某明知交易物品是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還多次販賣,構成販賣毒品罪,屬情節嚴重,還繫累犯和毒品再犯,予以從重處罰,考慮其自願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最終,綜合以上量刑情節,審判長陳澍現場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郭其異 紅星新聞記者 陳柳行

  編輯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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