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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靜 未來,中國將在隨遷子女較多城市加大教育資源供給,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並提出完善隨遷子女可以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2019年4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將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確保有意願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證,鼓勵各地區逐步擴大居住證附加的公共服務和便利項目。2019年底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20條底線”要求,在隨遷子女較多城市加大教育資源供給,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包括成都、安徽在內多個城市已經開始着手實施這一政策,但通知的下發還是引起了廣泛關注,被視爲掃清了目前跨省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入學的制度性障礙。

但在具體推進中要落實這一重要政策,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稱,還將面臨兩個普遍難題:需要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性發展——如果重點學區、熱門學校連本地戶籍適齡學生的入學都不能解決,面向隨遷子女開放更困難;推進高考制度改革——才能全面開放異地高考。

他建議,只有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縮小地區間、城鄉間教育差距,當所有公辦學校辦學質量很均衡的情況下,以“流入地爲主、公辦爲主”的隨遷子女入學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在關於放開異地高考方面,熊丙奇認爲,由於中國高考還實行分省按計劃錄取制度,各地雖然開放了異地高考,允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錄取,但是,這涉及到高考指標的分配問題。如果開放異地高考後,隨遷子女參加本地高考者多,也會被認爲擠佔當地戶籍考生的高考機會,因此,除了設置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戶籍(或居住證)+學籍條件外,還有的地方,通過嚴格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入學,來控制今後在本地參加異地高考的人數。

“要解決這一問題,只有深入推進高考制度改革,探索基於全國統一高考的學校自主招生制度,即全國各地學生可以在學籍地參加高考,再以高考成績去申請大學,大學獨立結合統一高考成績、中學綜合素質、地區教育因素等錄取學生,以此突破戶籍限制”, 熊丙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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