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是指菲律賓控告中國案(英語:Philippines v. China),或菲律賓訴中國仲裁案,全稱為「菲律賓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仲裁案」(Arbitration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菲律賓要求裁定太平島美濟礁等8個南沙島礁的海洋地位(實際上涉及海洋管轄權,是反對中國在南中國海所主張的九段線)。該仲裁庭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登記在PCA的名下。仲裁一結束,該仲裁庭立刻解散。  2016年7月12日,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對此,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12日,所謂「南海裁決」結果公佈後,有菲參議員聲稱:如果中國不遵守裁決結果,菲律賓可能將仲裁案訴諸聯合國大會,甚至請聯合國派部隊到南海來「維和」。報道稱,南海仲裁結果公佈後,菲律賓參議長Franklin Drilon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菲律賓方面會遵守仲裁庭的裁決,並希望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員的中國也遵守裁決,支持和維護裁決的公正、權威。  案情經過  2013年菲律賓單方面將南海問題提交國際仲裁(菲律賓要求裁定太平島美濟礁等8個南沙島礁的海洋地位,實際上涉及海洋管轄權,是反對中國在南中國海所主張的九段線)。  2013年10月29號,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這些問題的管轄權和可受理性作出裁決;  2014年12月7日,發布《中國政府關於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 。《(原標題)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就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接受中外媒體採訪實錄》有比較詳細的解釋  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也同時發表聲明,不承認常設仲裁法院對此案的司法管轄權,也拒絕接受菲律賓任何形式有關此案的和解建議;  2015年10月30日中國外交部作出回應: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有關問題的裁決是無效的,對中方沒有拘束力。《(原標題)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就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接受中外媒體採訪實錄》有比較詳細的解釋  2016年7月12日,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對此,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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