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邦4月10日訊,小米集團(01810.HK)發佈公告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董事雷軍所獲的薪酬介乎150,000,001 港元至 15,000,000,000 港元,該等薪酬主要爲於2018年4月2日向雷軍所控制的實體一次性發行636,596,190股B類普通股(經股份拆細後)以作爲其對公司所作貢獻之回報。

小米稱,截至4月10日公告日期,相關股份仍由雷軍所控制的實體持有並未售出。

除股權薪酬外,於2018年公司並無向雷軍發放任何現金酬金。小米稱,在收到上述相關股份時,雷軍便承諾將相關股份於扣除任何應付稅項後全數捐贈用於公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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