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控告我收到你的來信,就知道在外面--魔鬼正忙於忙碌著攪擾你。在裡面--你裡面的惡(肉體),也從而內應。這樣看來:你所需要的是徹底的救你脫離自己--就是脫離肉體。你論到那些不受制而可憎的惡念,從你心中湧出來,甚至於當你要讓主充滿,並要真實思想主的時候,這些惡念仍然產生。你曾嘗試向主承認這些的惡念,但每次的承認,只帶來另一個新的惡念。於是,就如同你所說的,是整天不停地這樣作,所以,你便停止向主承認了。

向罪當看是死的、向主是活我感到你未曾得著脫離「己」和「肉體」的釋放。你雖是主耶穌基督的信徒,但卻如同聖經所說是「在肉體中」。我相信你的靈裏若得著了自己,你便明白那簡單深奧的真理,就是羅馬書第六章十一節說的:「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因著這個真理,我們可以不須承認心裡所生的惡念,因為我們若冒失承認了,便是惡讓肉體有得勝的機會,進而被它充昏了頭腦。當我們沒有己意,惡念自然也不存在,它們已被丟下,被看作是「不再是我」的了。當然若我們的靈仍未得自由。我不敢說你可以作這樣的事。但一旦當你享受到自由,你便不再受這些事的苦害了。簡單的對你說:就是當這不受制和可憎的惡念重來的時候,不要停下來去承認這些惡念,卻要繼續思想主,但當我們存著己意去思想這惡念的時候,我們便一定要承認了。否則,後果就不堪設想了。可是,若這些惡念非從我們的己意去思想的話,我們便要躲避這些惡念,有如同躲避一個惡人一樣。這惡人不是你自己,你也知道這個惡人,正如我們的舊人一般,是不能改良變好的。若我們與它接觸,便會帶來悲慘和玷污自己了。「要躲避,不要經過,要轉身而去。」丟下它們。若對於這些惡念加以承認,就只是給肉體機會,有意無意之間給肉體留有地步而已。我們就是單憎惡念,也是不夠的,因為這樣作,也滿足了肉體的要求。願意你以恩典去撇下「肉體」,冷落它、不理會它,但也要時刻知覺到在你裡面的「肉體」是一直延續到終身的。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們有何等的福分,可以憑著恩典去脫離和拒絕聽從「肉體」發動的提議,靠著神的憐憫,知道這都是「不再是我」。你的光景是大多數主的兒女所經歷的。那些不請自來,又是可憎惡的思念,你應當乾脆的不加理會,繼續你的事情,否則只有讓肉體得著地步的機會。向這些惡念閉耳,就如同聽不見的。但你若發現惡念是由「己意」所發動的,你便要向神承認,但卻非專心去分析罪惡,而是仰望主,心中知覺到自己是軟弱無能的,要全心倚靠主,獨一的仰望祂而繼續持守下去,因為無論何時,當你感到軟弱的時候,能力就會在祂裡面賜給你了:「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9)「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並且我已經預備好了,等你們十分順服的時候,要責罰那一切不順服的人。」(林後十3-6)

(達秘)

順與逆

我服食了藥物以後,才能體驗藥物的功效。我若在未服藥物先有成見,這便使我不能親身經歷藥物的效能。藉著基督所顯示的恩典也是如此。人的罪惡的意志是反對和抗拒的,從首到尾都是滿有從死亡到死亡的氣息。神的話從不受判斷,反之,它判斷人心裡的心思和動機。人只可順服神的說話,絕不能判斷它:「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前二13)試問:「順服是恩福之先,還是恩福是在順服之前呢?」許多人就是這樣不注意恩福的原則--許多人沒有遵行神的訓誨和命令,卻單在那裏等候恩福。這種思想現已照響和瀰漫整個基督教了。

明知故犯同時,另一種仿似的原則卻被採用過來,說:「沒有傳統就沒有行動,因為這樣順服就會變成盲從附和,這便危險了。」這是何等的錯謬,都是出於撒但的。持有這種觀念的只會叫人雖明知錯謬,但卻仍偷安在明知的錯謬上。誠然,這會使良心麻木過來,以至落到一個使神的靈擔憂的光景。你或說:「我太膽怯,滿足人的不信和顧慮。我缺乏能力去遵從。」從人顧慮的觀點來看,膽怯與不信被認為出於自然的,也無可厚非;然而,這只是不信和人的叛逆的己意的強詞吧了。

順服神只有順服才能面對安靜那些似是而非的好意見。沒有甚麼比順服更謙卑、更穩定。除了順服以外,沒有別的更能顯出聖靈的同在,沒有別的更能對抗叛逆,沒有別的更能叫一切不屬神的聲音全然啞言。順服的真理,不是順服我心中的計劃,卻存著一個專一和謙卑的心順服神並認識真理。順服是受造之物惟一的正常的光景,否則神就再不是至高的神——祂也不再是你的神了!罪的定義是不法,只行己意:「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約壹二17)「人若立意遵行著祂的旨意行,」這不單只在字面上作出外面的行動,卻連同心裡和心思的願望:「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約七17)

順服是蒙福之道神給基督徒的次序,不是先有恩福方去遵從,乃是先順命遵從,後得恩福,這就是信心!我們向神的話語屈膝是絕對正確的。在順服以後,恩福是必然的結果:「凡有的還要加給他。」總而言之:在聖經中,順服是蒙福之道,這原則是很明顯的。我們不須等候得著能力才去遵從命令,卻是在順服中得著力量。主並沒有先醫好那枯乾了手的人,才叫他伸出手來,卻是命令那人把手伸出,好叫他得以痊癒。神在我們的生命所命定的是甚麼呢?是要我們順服。可是到如今我們心中所作的都是自己的主意。不論是任何方式,是好是壞,人都是遁著自己的途徑去行。我們的性格無論是軟弱或剛強,總要有像保羅般的遭遇--神在路上把他截住--看哪!保羅本先是充滿己意的,現在卻分別出來順服主了。保羅非常熟悉當日的宗教--他曾是大名鼎鼎迦瑪列的門生,他滿以為自己正在做神旨意的事,但根本他所作的卻非如此,他依著自己的意思,並照著當時傳統思想所遺下的觀感去行,直至他被主所攔阻,他才說:「主阿!你要我作甚麼?」當人被降服、分別成聖以後,他便會像被分別歸向神和順服祂了。一個倚靠主的靈便顯而易見,因他的己意已停止活動,他會像保羅般說:「主阿!你要我作甚麼?」他或許有多方面的軟弱和失敗,但他已有了目標,這句話就是在他心中所成就順服的原則。不少人追求聖潔,希望結果子,但這不是神先求我們有的,所先要有的順服,向真理順服(彼前一22)。「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約九7)他既然在這事上有信心,又遵行了主的話,因此,也能向法利賽人直斥其非,這生來瞎眼的人,如今得了醫治,但因此卻被驅逐,後來主遇見他,還向他顯現:「這是順服以致於信。」「在小事上忠心(有信心),在大事上也忠心(有信心)。」先知並沒有搖手醫治出名的乃縵(但他卻是一個痲瘋者),卻吩咐他說:「你去在約但河沐浴七次‥‥‥」這是一件教人降卑的事,但藉著這個「去」與這個「沐浴」的行動,便顯出他的相信神的見證--就是相信那在先知裏神的靈。因著信心的順服,他認定聖靈,跟著便是恩福。因此在神的話語上用正意分解真理之道的靈,並付諸行動--我們認定神的靈。因此,祂能降福,我們也能辨正祂的真理。聖經的運行是要我們順服,除了順服以外,就再無他法可認定聖靈了。難道我們的意志會引我們順服嗎?絕對不是!我們只能求神的話,並求神的靈運行在我們裡面--這一切都是幫助我們順服。

仰望神的兒子最後,並最重要的事:仰望神的兒子,祂是人子,是祂所喜愛自稱的名號--一個對我們非常重要的名號,為要成就神的美意,作神所預定的後嗣,祂必要成為人子。這位人子實在是人類中的一分子(多寶貴與安慰的真理!)從女子所生,的的確確的一個人,像祂的弟兄般有血肉,祂就是以這一個身份受苦、受拒絕、被殺、死後被埋葬,好叫祂復活和在榮耀裏承受那更新的萬物。因此,祂是義僕、大衛之子、人子、救贖者、同是神的兒子,並那創造的神。「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九28)試看祂在曠野受試探的時候,祂親身經歷亞當曾受的試探,但卻勝過試探。祂的靈的深度受到考驗,祂取了一個奴僕的地位,在這個地位上,祂飽嘗忠心和信心要完全順服的考驗。為著堅守這個地位,除了父的旨意以外,祂不能有別的旨意。於是在孤單中--在曠野裏--祂受苦和成就了這一切。在曠野裏,撒但的試探是要祂取一條較容易的道路,捨棄那惟一能使父神得榮耀的道路。祂作奴僕,必須要放棄祂一切的權柄,但仇敵卻盡其所能去引誘祂使用祂的特權,目的是要祂不遵行父神的旨意,反作己意。「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但那時祂已取了奴僕的地位,不可能再給命令或吩咐了。我們看見這完全的順服--靠著神的說話活著。我們也看見那在順服的道上對神完全的信靠。耶穌不曾因不信去試探神是否信實--祂說:「不可試探主的神。」「我藉著你的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詩十七4)現在,請告訴我:是恩福、事奉、仁愛等較重要,還是不存疑惑、不存理解以及不存感覺的去順服較重要呢?順服神的說話,能保守我們不進入仇敵的詭計的網羅;同時要注意能力是在謙卑順服的靈裏。這個撒但便無所施其技了。在神的話語中認定神,仇敵必被征服過來。「聽命勝於獻祭;叛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2-23)

(達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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