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萌芽中的東西方,都曾用身體的部位作為丈量世界的基礎。當歐洲人用腳丈量世界時,中國人用音律和黍米貫穿了度量衡三個不搭界的維度。然而這種超前的設計體系最終沒能趕上歐洲人的腳步。

文|齊羣

人類各主要文明在其早期階段雖然差異顯著,但在度量問題上卻幾乎都採用了最自然方便的辦法:用自己的身體去量。在西方世界,「foot」(英尺)這種距離單位的存在,就是身體測量法的結果。

類似的情況在漢語中也同樣存在,只是不像西方語言裏那麼明顯。在古篆體字的「尺」和「寸」中,我們一眼就能它們各自的含義:「尺」就是拇指、食指伸開的長度,寸則是腕口下一指的位置。西方人用腳,東方人用手,都在以自己的身體,丈量世界的深遠與寬廣。

▍尺與寸

然而,類似的開頭並不一定通向相似的結尾。在東西方度量衡的發展過程中,最突出的差異便是:歐洲的單位普遍在進入近代時才開始統一,中國的度量衡卻很早就走上了標準化的歷程。在市面常見的歷史類書籍中,「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更被史學家視作他的一大功績。而東西方度量衡發展史的不同,反映的也正是東西方政治的巨大差異。

單位的長度

當然,在原始的身體測量時代,東西方的度量單位也都是駁雜繽紛,難以統一。在西方,早在古羅馬時代,凱撒便規定:所謂的1羅馬裏,就是羅馬軍團行軍時每1000雙步走出的距離。傳說查理曼大帝將自己的足長定為1英尺。到了16世紀,德國人還在星期日禮拜結束後,計算教堂裏隨機走出的16名男子足長的平均數,作為1尺的長度。

可想而知的是,人類的足部本來就大小不一,用腳丈量出的單位也因而難於標準化,其變異程度令人乍舌:到法國大革命前,全國各地竟有多達約25萬種單位。在這種情況下,精確的度量根本無從實現。

在東方世界的早期,類似情況也相差不遠。在先秦社會,大家用雙手的長短來充當度量工具,結果古籍中有所謂「布手知尺」、「布指知寸」的記載。當時的一尺可能只有現在的一拃長(約16釐米),一寸只有人一根手指的寬度(約1.5釐米)。為了方便使用,人們還在此基礎上以十進位制訂了分(十分之一寸)、丈(十尺)、引(十丈)等單位。

先秦古籍中還有其他各色各樣的長度單位,比如咫,表示「中婦人手長八寸」;尋為八尺,相當於人伸開雙臂的長度(「舒肘知尋」);其他還有仞,一尋、八尺(有人認為舒臂八尺為尋、人立八尺為仞);常,二尋、十六尺;索,十尋、八十尺。這些五花八門的長度單位,在使用中引發的混亂也不難想見。無論是古人還是現代人,面對當時的長度系統都難免會感到難以招架。

用手也不是中國人的專利。西方人在用腳丈量世界的同時,也沒有完全把自己的雙手晾在一邊。早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就用「肘尺」(又譯作「腕尺」)作為長度單位,大約是伸開前臂從肘關節道中指尖的長度。這一長度單位的流傳相當廣泛,影響到了其後的古埃及文明和古希伯來文明:在古埃及文字中,出現了表示長度的前臂符號;在古希伯來,連神聖的宗教用品——《舊約》中的約櫃——的大小都是用「肘」做單位。

在英國,原始的長度單位也是「指」、「掌」和「噚」,10世紀時英王埃德加以及拇指關節之間的長度為一英寸。達芬奇的名作《維特魯威人》就是要表達人體各個部分之間完美的長度比例,用人體作為度量常數。

▍達芬奇:《維特魯威人》

不過相比之下,還是中國人的手伸得更遠。我們的祖先的雙手不但被用來測量距離,還承擔著稱量世界的重任。在中國,容積單位的開端就是以手捧米。

先秦時代,一手的容量為「溢」,雙手的容量為「掬」,一掬就是一升。在此基礎上還衍生出了眾多的容積單位:4掬(4升)為「豆」,4豆(16升)為「區」,4區(64升)為釜,2.5釜(160升)為「藪」,2.5藪(400升)為「缶」,2缶(800升)為「鍾」,2鍾(1600升)為「秉」,1秉為16斛(100升)。在這個體系中,除了開始的溢、掬與手有關外,其他單位都是可見實物的容器,如豆、缶、釜、鍾。

可想而知,這個雙手丈量出來的世界並不精準。本來人體的差異就很大,「中婦人手長八寸」這種模糊而荒謬的定義方式便是突出的例證。同時,一直到秦國實現統一之前,東亞地區都缺乏統一的中央集權,諸侯國各自為政,各地度量衡的差異也因而非常突出。秦國以「升」常用的度量單位,齊國用的則是「豆」、「區」、「釜」、「鍾」。各諸侯國之間的度量衡相互牴牾,換算麻煩,貨物難以溝通。

而現代人要是想依靠古籍還原先秦時代複雜的度量衡體系,就會遇到更加難以應付的麻煩,因為各種古籍記載之間還存在著差異。《爾雅》、《大戴禮記》、《考工記》對長度、容積單位之間的數值關係記載相互矛盾,版本迭出。一個現代人如果想探究那個先秦人民雙手度量出來的世界,立刻就會感到一頭霧水。

但這個「參差多態」的世界,很快就將伴隨著秦王掃六合的風暴而走入歷史。

模糊的統一

與中世紀歐洲近似的是,東亞各地在春秋以前都是小國寡民,度量衡主要是當地交易時使用,標準不統一尚無大礙。但隨著長期戰爭的到來,中國的傳統封建體制很快瓦解,集權化的風潮席捲各國,國家機器對社會資源的汲取能力也突飛猛進。在戰國時期的集權化國家裡,不標準的度量衡實在不敷使用。

尤為重要的是,這些迅速膨脹的國家機器,此時都需要有強力高效的稅收工作才能運轉,而這必須以明晰統一的度量衡為前提。有趣的是,在這場統一度量衡的「稅備競賽」中,改革最有效、影響最深遠的國家就成為了最終的勝利者:秦國。

秦國度量衡改革的領導者,就是以「廢井田開阡陌」成就東亞歷史劇變的商鞅。不過,他雖然能夠在政治經濟領域開天闢地,但在度量衡方面,他開創的新度量衡標準仍然還是以人體為基礎標準,沒有完全擺脫傳統的限制。

商鞅真正的突破是,他明確規定一升的容量為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從而將互不相干的長度與容積單位統一起來。此外,與追求自然、簡便的原始度量不同,商鞅的度量衡制度是法家思想的充分反映,力求在相當原始的技術、生產水平下,大幅提升國家行政的精準與效率。

▍商鞅銅方升

除了制定過程之外,這種新度量體系的推廣和使用,也是依靠國家權力來實現的。通過頒行全國統一的官方度量衡器具,秦國國內的度量標準遭到了強制統一。

商鞅任「大良造」時,親自督造一批製作精良的銅方升頒行全國,用以測量繳稅的糧食。手捧的空間與手指的寬度第一次在銅方升中相遇結合。百年之後,秦始皇將商鞅規定的度量衡推廣到已經統一起來的整個秦帝國,就連標準的量器都沒有改變。在集權的鐵蹄之下,統一的度量衡標準得以推廣到全國。

▍高奴禾石銅權,上面鑄刻了戰國時初造說明、秦始皇詔書、秦二世詔書三段銘文,歷經百餘年,是秦國統一度量衡的見證者

秦滅以後,漢承秦制,西漢初年在度量衡方面沒有進行什麼實質改變,而漢代實際的行政管理者——中下層刀筆吏,與商鞅的法家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相較而言,長期處於封建制下,稅收制度建立較晚的歐洲,自然不會有如此強大的動力來統一度量衡。兩千年前即遭遇大一統的東亞世界,便因此而頗為超前地走上了度量衡統一的道路。

黍米治國

情況在漢武帝時期發生了新的改變。獨尊儒術後,「天人感應」的哲學觀盛行,帝國政治必須要建立在一套超越性的政治倫理之上,商鞅式簡單直接的國家暴力開始不合時宜,其依靠國家機器強行規定的度量衡制度自然也顯得過分粗暴,令漢儒感到難以接受。

同時,從現實考量,秦朝鑄造標準器的做法也存在問題:時間長久之後,標準器或腐壞或遺失,度量工作便會遇到困難。人們需要一個更加抽象通用的手段,既能像手腳一樣隨用隨取無遺損之憂,又能像標準器一樣實現統一的度量衡體系。

儒生們想出的高招,就是用音律和黍米代替了參差不齊的雙手。

西漢末年的王莽,作為儒生世家政治集團的代表,試圖用極端的理想主義制度設計,顛覆秦漢相因二百餘年的法家治理體制,結果一敗塗地。其間,他命劉歆等學者按照儒家經典設計度量衡制度,而在劉歆與諸儒校訂的經典中,《尚書·虞書》中就曾記載「乃同律度量衡」,但並沒有實際操作方案。劉歆等人便以能夠發出黃鐘律宮音的律管為基準,開始複雜的度量衡設計。

▍王莽

在新的度量體系中,儒生用黍米與音律相互校正的辦法,以確定音高的律管和黍米為中介,同時確定了長度、容積和重量三個方面的度量單位。在技術水平較低的前現代時期,這種做法相當超前。而作為王莽新政的一部分,這套體系竟通行下來,奠定了此後兩千年中國的度量衡體系。

在具體操作中,「律管」是用以校訂樂器聲音高低的雙開口管子,它的物理學特性是:管徑不變,則發音頻率與管長的四倍成反比。那麼用一隻管徑確定的律管吹出黃鐘宮音,則管子的長度就是確定的,故而黃鐘宮律管理想型應是一個長度、口徑固定的管子。

而選擇黃鐘律的宮音,就是因為在儒家的音樂技術上它是確定其他音律的起點,相應的在自然哲學中黃鐘宮就被附會是萬物的起點,自然含有皇權的味道。劉歆考訂古籍經典記載,確定黃鐘宮律管長為九寸、口徑三分。

▍古籍記載中的律管與出土實物

在長度上,劉歆選擇了黍米——就是我們常說的黃黏米——來作為度量標準。這是一種耐旱作物,外表堅硬不易損壞,但品種多樣,大小不一。劉歆下令將各地黍米集中起來,分成大中小三等,分別排列,測量他們的長度、體積、重量,最終得到了一個理想的結果:以某個品種中等大小的黍米(可惜他並沒有記載是哪種黍米),1粒為1分,10粒為1寸,90粒合黃鐘宮律管長9寸,100粒為1尺;一黃鐘宮律管的容積是1200粒黍米,記為1龠;1200粒黍米的重量為12銖。

▍黍米

在此基礎上,劉歆確立了度量衡的單位及數值關係。長度單位是:分、寸、尺、丈、引,均為十進位;容積單位是:龠、合、升、鬥、斛,其中除二龠為一合外,其他均為十進位;權衡單位是:銖、兩、斤、鈞、石,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三十斤為一鈞,四鈞為一石。

▍各度量單位的換算

這種數值安排雖然有穿鑿之嫌,但其構想確實精妙。至少在理論上,中國度量衡的定製起點脫離了用身體部分直接感性丈量世界的狀態,改用更加穩定、抽象的聲音頻率與現實的黍米共同校定,這與後來法國人用子午線、現代人用光波來制定基礎度量衡的思維方式如出一轍。

而在具體推廣過程中,王莽制度的推廣方式卻與商鞅一樣,靠製作標準器具來頒行全國。不過,既然能夠讓人制定出如此精妙複雜的度量衡制度,他的標準量器自然也比商鞅的更加精緻。

王莽頒行的標準器是「嘉量」,合五量為一器,每一個代表一種容積單位。主體是圓柱桶,下部有隔層,隔層上方是斛量,下方是斗量;左右有雙耳:左耳是底在下端的小圓桶,即斗量,右耳是下端隔層的小圓桶,上為合量,下為龠量。斛、升、合開口向上,鬥、龠開口向下。

▍新莽嘉量

劉歆等人實際操作出來的這套「黃鐘累黍」法,在低技術水平下,基本滿足了前文提到的簡易而準確的需求。人們只要按照「以黍累尺,以尺定律,以律度容,以容立重」四個步驟,就能複製出整套度量衡體系。

在此基礎上,人們以長度測量天文、地畝、律管,定四時曆法、土地分配、國樂;以容積收取實物賦稅,定百官俸祿、朝廷度支;以重量鑄造貨幣,定貨物流轉、錢幣匯通。可以說,整個國家的重要制度,都承擔在一粒小小的黍米之上。

不過,這種理論上精妙絕倫的度量衡系統,在現實使用中的精確性就與理論上相差甚遠了。

倒黴的現實

「黃鐘累黍」法確立的度量衡體繫有著王莽改制中過於理想主義的缺點:它在理論上到處迎合先賢的理論主張,在現實中卻不能精確的復原度量衡。本來律管定音就受到吹氣鬆緊、溫度、濕度的影響,並不穩定;律管長度、口徑在古籍中的記載版本不一,人們對文字的訓詁又千差萬別;而黍米因為品種多樣,又有橫累、縱累、斜累等不同排列方式,所以人們很難直接就根據「黃鐘累黍」法復原度量衡。

▍學者對不同種類黍米的實測數值

實際上,劉歆制定的度量衡到了三國時期就已經幾近失傳。當時樂工散亡,王莽頒行的標準器沒有流傳下來,曹操就命精通音律的河南杜夔重新校定樂器聲調,而杜夔只能用當時民間尺作為樂律尺調音。

晉武帝統一後,又命荀勗重新校定八音失和的音律。荀勗重新校準了了杜夔的尺度,縮短了四分,定為樂律尺。然而當朝散騎侍郎阮咸就譏諷荀勗,縮短了樂律尺後使得音律變高,輕浮而不夠厚重,是亡國之音。果然,四十三年後西晉亡於北方胡人。

而在東西方皆然的是,無論是羅馬人的腳丫子還是東亞儒生的律管,集權化國家強力推行的標準器在草原民族的鐵騎面前都不堪一擊——而在後者眼裡,度量衡並不是什麼值得一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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