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奔馳漏油事件引發的後續問題不斷髮酵。

  66萬購入奔馳的女研究生由於心寒4S店處理問題的態度、方法,以及投訴無門,最終無奈選擇了“不要臉”、“撒潑”式的行爲,成功讓西安市相關部門組成的調查小組跟進奔馳漏油事件,進而引發了一系列4S店違規問題和奔馳品牌危機。

  目前,奔馳已經就西安4S店的做法給出了迴應,並且相關負責人表示也會就此次事件進行第一時間的全網公佈,並聯系渉事女車主儘快解決因漏油的奔馳轎車導致的相關問題。

  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不要遭遇品牌危機後,才做出相應的事件聲明。事後諸葛亮,本身就違背了市場的發展規律,更不應是一個企業隨意拿來遮羞的擋箭牌。

  大道理企業都懂,並且更深諳“消費者至上”的口號,可具體實施起來,總有一些企業“玩弄市場”、“愚弄消費者”,更是懷揣着“不撞南牆不回頭”的僥倖心態,反咬消費者一口。

  房地產市場是個大染缸,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作爲在染缸中摸爬滾打的房企來言,一切“利益至上”,哪怕遭遇業主維權、企業債務纏身,也依舊阻擋不了其“六親不認”的發展步伐。更有甚者,一部分房企總覺得低頭道歉、違規整改太麻煩,不如將消費者告上法庭來得更得心應手。

  開發商違規反告業主

  當我們高舉維權的大旗,抵制開發商違規行爲時,何曾想過開發商也發起了牢騷,一紙訴狀或是一紙“上書”,將自己的滿腹委屈、維權者的“可憎行爲”向社會“大倒苦水”,希冀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

  南京:

  九家房企聯名上書省高院

  上個月,新城、雅居樂、中糧地產、中建地產等9家房企向江蘇省高院聯名上書,要求維護精裝房交易穩定,並且在出現此類案件時,呼籲高院要慎重考慮判賠裝修差價,避免惡意維權訴訟造成的羣體傷害。

  而此次“公車上書”的導火索便是2017年南京富力維權事件。

  2017年12月28日,針對10餘戶購房者起訴南京富力退還裝修價差案,南京中院在原一審和二審均駁回購房者訴訟請求的基礎上,再審改判,要求富力地產退還每戶購房者20萬元左右的裝修價差。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次判決引發了房地產行業和社會的極大關注,不少之前並未關注精裝修問題的購房者紛紛效仿,對存在精裝修質量問題的交付項目拒絕收房,堅持維權,並且要求進行裝修覈價並退還差價。

  更有甚者,有的精裝修樓盤出現了上午開盤,下午維權的情況,成爲南京衆多開發商憂心忡忡的心病,變成了懸在開發商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而2019年正是南京精裝修房屋大面積交房的節點,鑑於南京富力十號共需退還業主總金額2億的裝修差價,爲避免重蹈覆轍,南京9家房企聯合上書高院,高舉法律武器,要求打擊“維權亂現象”,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筆者只能說“好膽,勇氣可嘉”。

  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上,爲了保證溢價,市面上精裝修交付的樓盤佔比越來越高。而在政府限價之下,很多精裝修開發商又擔心溢價不足、利潤不夠,於是在暗地玩起了“減配”,部分精裝變“驚裝”。

  此次九家房企聯名上書的背後,是房企試圖通過此種方法綁架法院,影響類似案件的後續審判結果。

  2

  西安:

  我違法了,我要告業主

  2016年前,西安樓市哀鴻遍野,開發商爲了資金回籠週轉或其它不可告知的原因,在明知項目尚無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選擇與購房者簽訂了認購協議,以價換量,將手中的庫存房一一售出。但當市場回溫,房價一路飄紅後,無證銷售、內購的致命風險就凸現了出來。

  兩年之後,市場上揚,漲聲陣陣,眼看房價已經翻倍,西安開發商在巨大的利益差額面前,紛紛舉報自己無證銷售,試圖通過法律途徑廢除之前的購房合同,以高價進行重新銷售,攫取鉅額利潤。

  2018年2月起,西安聞天科技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將購房者陸續起訴到西安市各基層法院,要求確認內部認購合同無效。並且發給業主們《關於處理告知函》,告知函中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合同時雙方均明知該項目沒取得預售證,因此合同無效。

  2018年6月8日,長安區法院一審判決,《紫杉莊園內部認購合同》無效,業主敗訴。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2018年12月29日,西安市中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問天公司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該判決爲終審判決,不得再次上訴。

  無論任何企業,試圖通過違法經營,違背誠信來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必然得不到法院和法律的支持。任何違規行爲,定會撥亂反正。

  如今本案終審判決的作出,給了意圖通過惡意訴訟獲取不當利益的開發商一個深刻的警醒,勢必會對全國此類案件的審理帶來示範作用。

  不過對於二審判決,聞天公司方面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但不認可。

  3

  太原:業主維權,發律師函

  面對形形色色的開發商“維權”手段,總能令人哂然一笑。

  2018年6月,太原某精裝修項目驗房,由於樓道只容一人通過、裝修殘次不達標、園林與宣傳不符等問題,引發業主集體維權。

  在業主與開發商幾次交涉後,開發商方面承諾整改。但之後的業主發現,所謂整改只是開發商用來拖延時間的幌子,根本沒有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所以業主自發組織,在項目門前進行維權。這場拉鋸戰一直持續到2018年7月1日交房。

  而在交房當天,以服務著稱的全國TOP級開發商,其項目大門竟然站滿了拿着盾牌的安保人員,每名業主進小區驗收房屋被要求出示身份證等相關證明。不僅如此,在接下來的幾天,有維權業主代表陸續收到該項目發出的律師函,原來開發商以鼓動業主羣體進行鬧事、擾亂現場銷售等行爲,影響企業聲譽爲由,將業主代表告上了法庭。

  除此外,還有一邊舉報自己無證銷售,一邊暗地高價轉賣業主房源的石家莊某項目;三年前,不惜暴露城改潛規則,聯合抵制K2拿地的鄭州開發商們……

  馬克思說過,“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絞死的危險”。商人,特別是開發商,追逐資本是其天性。

  爲了利益,開發商發起狠來,連自己都舉報,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呢?

  爲何違規行爲屢禁不止?

  房價暴漲的時代,是開發商瘋狂的黃金歲月,更是購房者落淚的黯然黃昏。

  房價帶來的暴漲,使一些沒有趕上房地產紅利的開發商,在利益嚴重縮水後,偷偷的靠着一些建造質量上的“偏差”來壓縮建造成本。此時,他們並沒有因爲品質的沒落而內疚,反而歸罪於購房的業主。

  其實開發商害怕的不是業主維權,而是害怕既得利益受到損失。對開發商來說,蒼蠅再小也是肉,沒有到嘴的肉再吐出來的習慣。

  不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卻總喜歡把錯誤推給他人。

  爲什麼當前開發商會在當今市場環境下違規銷售,頂風作案,有恃無恐呢?

  1

  購房者心態

  隨着房價和房貸利率的同時上漲,購房者情緒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表現出了過度的焦躁不安。心態也由之前的持幣觀望轉爲瘋狂搶房——“再不上車就晚了”。

  雖說這屆的購房者受到的待遇是最差的,但受制於買房套路、後期的買房成本,不敢與開發商徹底翻臉,最終失了血性。更爲可氣的是,每當一些有前車之鑑的開發商推出看似優惠的購房活動時,買房人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認爲開發商已幡然醒悟,擠破腦袋鑽進早已設好的套路中,以致維權事件頻發。

  傻嗎?還不算吧!畢竟有便宜,誰不佔呢?在面對期房冠冕堂皇的效果圖時,購房者對家的一切憧憬只能寄希望於開發商的口碑與品牌。

  在這裏要提醒各位購房者,每個項目的規劃效果圖永遠是勾人奪魄的,但也別忘了那行小字“後期以實際交付爲準”,雖一句之差,卻差之千里、萬里,很有可能成爲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2

  違規成本低

  開發商違規成本低,也是開發商違規行爲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處罰太輕,彈性太大,死豬不怕開水燙。目前這種從寬處理的象徵性處罰,對開發商來說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會傷筋動骨,難以構成實質性的威脅。比如去年鄭州某房企一年被罰3000多萬,卻依然沒有擋住其高週轉的步伐。

  違規成本低,“開水”變成了“溫水”,可以說對無良開發商是毫髮無損,而對購房者來說卻是噩夢的開始。

  3

  房價上漲

  得益於前兩年房價的瘋狂上漲,各大城市實施限價政策後,出現萬人搶房、深夜排隊搖號的樓市狂歡,房地產市場進入賣方市場。

  在房價瘋漲的年代,房地產成了中國最賺錢的行業,“只要是商品房,不愁賣不出去。”開發商爲了儘快攫取房地產紅利,大肆收割購房者,進行瘋狂地房地產開發。可蘿蔔快了不洗泥,在巨大的金錢誘惑面前,開發出的產品質量被疏忽。與此同時,購房者在漲價和限價的浪潮中也忽略了房子本身的問題,“只要搶到房子就好,買到即賺到。”

  那是一個集體裝傻充愣的年代。但不論何種藉口,都不能以房子質量問題爲代價;無論房價上漲和限價與否,都不能成爲房屋質量不過關的理由。

  4

  市場環境複雜,亂象叢生

  國內房地產市場越是調控,房價越是上漲,房地產市場越是亂象叢生。

  2018年全國房產商場呈現了許多古怪現象,比方二手房新房倒掛,大部分限價的搶手城市,都普遍存在新房和二手房倒掛的現象,甚至還有新房和樓面價倒掛。

  除此外,優先關係戶、收取電商費、捆綁銷售、對購房者“挑肥揀瘦”等現象不僅讓購房者“受傷”,也給房地產市場埋下風險的種子。

  如今隨着房地產走向日漸明朗,各大項目的激烈角逐,房企的生存壓力增大,利潤空間越來越少,如何更長久且堅挺的活下去,將是每個開發商都要思考的生存之道。而開發商只有敬畏廣大購房者,居危思進,方能嚴把裝修質量關,從根源杜絕維權事情的發生。

  如何規範房地產市場?

  面對混亂的房地產市場,一部分開發商放棄了初心,迷失了本心,不顧之前的承諾,選擇一味地欺騙購房者,敷衍業主的合理要求,只爲將利益最大化,如此做法怎能保證房屋的建造質量?

  並且有些開發商爲了利益,不惜自爆家醜,以看似合理的手段爲自己“喊冤”,實際卻是以“合法”的非法手段抵制購房者的合理訴訟要求。此時,希望開發商對法律法規心存敬畏,多一點自律,多一些契約精神,多些真誠,少些套路。

  而對於監管部門而言,開發商犯錯成本低無疑是其屢屢違規、維權事件接二連三的主要原因。爲此相關部門應儘早完備相關法律法規、做到監管有據,擲地有聲,懲罰有措,不能讓違約者、違規者、違法者獲益,但罰款始終不是目的。

  筆者認爲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沒收違規、違法所得:開發商違規銷售主要是爲了回籠資金,如果直接將資金切斷,對開發商的威脅無疑是巨大的。

  2、停辦相關項目預售證:開發商沒有預售證就不可向外售房,否則將根據違法情節和結果執行不同的處罰措施。

  3、撤銷、吊銷資質證書:撤銷一般在日後符合資格要求後還可以再授予資格;但吊銷,往往伴隨一定時間,甚至終身都不可以再申請資質。

  4、停工整頓:項目停工,意味着放緩了開發商的高週轉回款,勢必增加開發商的投入成本。不過此等方法也可能會造成延期交付、業主維權以及房價上漲等問題。

  開發商一旦違規、違法,除罰款外,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上述四個方向的處罰,這樣才能讓開發商刻骨銘心。

  相信未來重罰之下必能換來一個朗朗乾坤,房地產市場也必然會步入正軌、穩健有序地發展。

  寫在最後

  其實,每一個問題的爆發,從來都不是臨時起意,而是積怨已久。

  一個企業最重要的是照顧消費者的一些合理心態,而且對於消費者來說,想花了錢之後買上一個好的態度和處理方法以及好的產品,這樣也就已經足夠了,但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那麼“一場驚世的黑洞,足以讓視覺中國名存實亡;一場世俗的哭泣,就可讓奔馳品牌麻煩傍身。”所造成的影響很難讓企業在市場上瀟灑的存活。

  汽車行業的亂象希望通過這次事件能夠重整旗鼓,去僞存真;房地產行業也應撥亂反正,房企更要好自爲之,這樣才能走得快、走得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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