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強調打造「特色鮮明的產業形態、和諧宜居的美麗環境、彰顯特色的傳統文化、提供便捷完善的設施服務、建設充滿活力的體制機制」的新型城鎮。儘管各地在城鎮建設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此前的城鎮建設試點多半還是先從房地產開發開始,遇上宏觀調控,再加上前期沒有對市場進行科學細分,產生的問題和後遺症比較多。國開聯研究顯示,特色小鎮發展有4個關鍵要素:

1、確保規劃的科學性

特色小鎮要做好,要規劃先行。特色小鎮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複雜的工程,需要系統性的規劃和科學指導,既要有大的區域規劃也要有具體的項目規劃。規劃應依據該區位特點以及產業特色進行,注重規劃的綜合性、科學性、長遠性。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充分尊重和發揚當地的生活傳統,建設不同特點和培育有個性的城鎮。

2、提升產業融合度

對產業、旅遊、文化、社區功能融合考慮不到位使得特色小鎮的功能都比較單一。產業項目的選擇是頭等大事,在選取產業時要注重其之間的粘合度。一是將產業與旅遊功能融合,開發豐富多彩的旅遊項目和產品,提高對遊客的吸引力;二是將產業與文化功能融合,依託小鎮自身的歷史文化與內涵,與本地根植性產業緊密結合;三是將產業與社區功能融合,重視配套設施的建設,例如教育,通過配套中小學,把教育質量提升。

3、促進創新集聚轉化

當前,部分小鎮沒有未來前瞻產業的科技含量和高成長性,還不能佔據產業制高點,行業影響力遠遠不夠,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有待深化。小鎮可通過提供工作和社交空間,搭建創新資源共享平臺,形成集創新創業、人才會聚、公共服務、創意休閑等功能於一體的生態社區,吸引人員入駐特色小鎮創新創業,充分發揮和利用已有的資源和管理經驗為特色小鎮創新創業提供支撐和服務。為特色小鎮開放共享創新資源,積極引導和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加強與特色小鎮的科技合作,發揮「創新券」作用,支持特色小鎮的科技型企業充分利用創新載體的科技資源,降低企業和創業者的研發成本。

4、完善特色小鎮管理機制

一些小鎮儘管有名義上的市場化主體,但管理運營受政府影響仍然比較大,造成實質上的運營主體缺失。政府應加快完善特色小鎮的管理機制,對選定特色鎮適當下放許可權,給予與小城鎮管理職能相匹配的人權、財權、事權。發揮引導作用,搭建平臺,出臺優惠政策,引入社會資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特色鎮的投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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