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州區知名企業家疑遭套路騙,致公司破產

獨立撰稿人 李海波

謝家田是重慶市開州區知名企業家,創辦有重慶旭日建設工程( 集團) 有限公司、 重慶尊誠房地產開發公司、 重慶市開縣創品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重慶尊誠能源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是開縣人大代表;曾先後獲得了“首屆開縣民營企業家”、“企業文化先進個人”、“開縣返鄉 創業貢獻獎”、“重慶優秀建築企業經理”、“重慶市知名企業家” 稱號。

近日謝家田向撰稿人講述2015年受開州老鄉的矇騙收購四川長壽坊房產項目而陷入困境,公司破產了,自己也被列入失信人......

高利貸者 入主四川長壽坊房產後拉謝入夥

2014年1月27日,四川飛洋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先均,(以下簡稱飛洋公司)與四川省彭山縣政府簽訂《華潤萬家彭山商業綜合體及體育公園配套項目投資框架協議》,雙方就該項目的位置、規模、土地達成框架協議。2014年8月20日,飛洋公司與重慶君宏信用擔保有限公司達成《協議書》,由君宏公司出資3000萬元收購彭山項目,2014年9月10日,飛洋公司與彭山縣政府訂立《中國長壽坊商旅綜合開發項目投資協議書》,由飛洋公司出資在彭山縣彭祖新城規劃區內打造高檔商住旅遊特色街區。2014年11月27日,飛洋公司拍得PP2014-6號地塊,面積107.65畝,土地出讓金1.4555億元,與彭山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飛洋公司交納土地出讓金及服務費2850萬元。

1988年出生的開州人萬永志是重慶君宏投資擔保公司的法人,和鐵橋鎮國土所所長譚成毅從事高利貸業務2015年4月10日,他們和周本玄、周先均、羅仕川5人出資1080萬在眉山市彭山區註冊成立四川長壽坊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壽坊公司)法人代表萬永志,父親萬錄山(區畜牧局幹部,長期吃空餉)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羅仕川,周本玄兒子周宇航擔任出納。而5人無開發房產經驗,和謝家田熟悉的周本玄於2015年8月開始多次聯繫上開州區知名房產企業家謝家田,希望其合作開發該項目,他們負責籌錢,謝家田只負責開發。

周本玄等5人採取虛假宣傳彭山區項目的規劃,如容積率、周邊配套如公益設施等,還私刻公章、僞造公文出示宣傳。還向謝家田介紹宣傳項目地塊下面是砂石,價值2千多萬元,可在挖建時利用產生巨大經濟收益。

其實5人早在2015年5月6日將此收益以合同形式發包給四川瑞柯建築有限公司,並向其支付15元/立方的土石方價款。不但無收益還反倒支付巨資,這真是說不通的做法。

5人將1080萬元的長壽坊公司做賬成5200萬元,在4月10日註冊時就已經形成,因爲萬永志購買項目時向周本玄借款1400萬元無力償便在當天以債轉股形式給周本玄“到約定歸還時間無錢,找周本玄協商,將其用於購買這款土地未溢價的5200萬元按百分比計算轉讓股權作爲支付下欠周本玄款項的抵債。當時周本玄考慮到有幾百萬元資金要及時歸還給別人,就承擔受讓萬永志21%的股權x5200萬=1092萬元的股本金,除去受讓股權折股金後,還下欠308萬元資金,由萬永志向周本玄出具不等時間的借條。”而原會計楊兆沛移交的賬冊顯示,4月10日後該項目產生的費用近2千萬元。

2015年9月20日,周本玄、萬錄山、謝家田簽訂長壽坊公司合夥協議,顯示長壽坊開發眉山市彭山區彭祖新城約800畝土地,約定謝家田投資2756萬元佔股53%,萬錄山投資2756萬元佔股30%,周本玄投資884萬元佔股17%,當日周宇航給其出具一張收據“今收到謝家田股本金2756萬元”,該收據蓋有公司公章和財務章。

2016年春節,萬錄山、周本玄又指示長壽坊原工作人員吳本高悄悄將公司虛假公文等重要資料取走。3個月後,吳本高又病逝。至今,這些重要資料下落不明。

簽訂的合夥協議,謝家田佔53%股份在10月12日的公司章程中卻只有33%股份

羣狼齊上 寫下多張借條後身不由己

謝家田加入長壽坊簽訂合夥協議後,一系列事情冒出來了,股權一下猛增爲131%。先是四川飛洋公司周先均出面拿出協議,說長壽坊欠他3千萬元和佔有10%股份和公司10%利潤。奇怪的是,長壽坊公司花費了這麼多錢,但主要的土地出讓金卻沒有繳納,萬永志僅支付了飛洋公司300萬元保證金。

於是在2016年1月15日,飛洋公司與長壽坊公司謝家田訂立《協議書》,由長壽坊公司支付飛洋公司3000萬元,謝家田支付周先均10%乾股,長壽坊公司10%利潤爲周先均顧問費。

頻繁的股權變更

而後譚成毅也說有720萬元佔股13%,但原始賬冊顯示其只有597.6萬元,其提供給法院的銀行流水多少轉給周本玄,屬於二人之間的經濟往來。

之後長壽坊會計楊兆沛也出面說佔公司股份1%,各原股東認可後謝家田又向楊兆沛出具52萬元的借條。

10月12日,長壽坊公司章程修正案,將第8條股東名稱等修改爲:謝家田出資356.4萬元佔股33%,萬永志出資324萬元佔股30%,周本玄出資183.6萬元佔股17%,周先均出資108萬元佔股10%,羅仕川出資108萬元張10%。出資時間爲2014年12月23日。

2015年11月10日,長壽坊章程修正案,顯示周本玄將持有17%股份轉讓給謝家田,此股權1092萬元謝家田履行完畢 ​。據此謝家田佔股50%,萬永志佔股30%,周先均佔股10%,羅仕川佔股10%。出資時間爲2014年12月23日。

2016年1月13日,謝家田給廖代華出具220萬元的借條,顯示是萬錄山股權轉讓款中減除。

2016年1月15日,長壽坊章程修正案,顯示周先均將持有10%股份轉讓給謝家田。據此謝家田佔股60%,萬永志佔股30%,羅仕川佔股10%。出資時間爲2024年12月23日。

2016年4月28日、長壽坊章程修正案,顯示萬永志將持有30%的股權轉讓給曾凡碧,謝家田將60%股權轉讓給鄧長付。據此曾凡碧佔股30%,鄧長付佔股60%,羅仕川佔股10%。出資時間爲2024年12月23日。

2016年11月13日,長壽坊章程修正案,顯示將股東更改爲謝家田出資972萬元佔股90%,羅仕川出資108萬元佔股10%。並將公司地址予以修改。

謝家田先後5次受讓股權90%,爲4680萬元。因謝無資金,採用承接原轉讓股東債務的方式履行受讓股價,並使用長壽坊公司作爲連帶擔保。爲此他寫下了多張借條。幾個原股東都表示錢暫時不要謝家田給付,等開發出售後按借條的本息還錢。謝家田以承債方式收購了萬永志56%的股權(蔣中強480萬元、廖代英550萬元、廖代華320萬元、葉元法128萬元、周本玄316萬元、楊兆沛52萬元,周渝轉賬300萬元、王洪亮轉賬100萬元,現金20萬元,合計2266萬元)。2015年9月21日,謝家田還給萬永志出具現金欠條1522萬元一份,月息3分。還將開州區翰豐府邸價值1500萬元的123個車位轉給萬錄山。

2015年9月21日,謝家田向譚成毅出具646萬元借條,月利率3%。是譚成毅的13%股權轉讓款。

2015年9月25日,謝家田向周本玄出具208萬元的借條。10月1日,再次向周本玄出具83萬元的借條(萬錄山父子股權轉讓款)。10月22日,謝家田再次向周本玄出具200萬元的借條,該借條月利率4%。10月25日,再次出具200萬元的借條(是萬錄山父子股權轉讓款)11月1日,再次給周本玄出具884萬元借條,是周本玄17%股權轉讓款(出具之日起按月息2分計息)。同日出具25萬元借條,是周本玄轉給譚成毅的。2016年2月6日,謝家田再次出具23萬元的欠條(是208萬元的差的8萬元,其餘15萬元是利息)。而在2016年10月到2017年4期間,謝家田將翰豐府邸的36個車位陸續抵押給周本玄,該車位均價14萬元。2017年4月23日,周本玄強逼謝家田簽訂承諾書以每個車位6萬元作價,且不能收回。

因萬錄山的原46%股權向廖代華借了320萬元, 謝家田又於1月13日向廖出具了320萬元的借條。萬錄山的46%股權向蔣中強借了480萬元,謝家田於2016年1月15日給蔣中強出具480萬元的借條。

2016年8月23日,尊誠房地產公司與譚成毅的合夥人任亞英(鐵橋鎮街道辦主任)簽訂了80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總金額791.52萬元,尊誠同意以謝家田欠任亞英的786.52萬元借款本息作爲任亞英購買80個車位的購房款,差額5萬元因利息下降而免除。

2016年11月2日,與曾凡碧(萬永志母親)訂立30%股權代持協議約定長壽坊公司30%股權謝家田爲代持。

2016年3月8日,郭家鎮副鎮長譚軍領頭將謝家田限制人身自由,逼迫其寫下借條,將他們於借給其親戚萬錄山、萬永志父子的550萬元轉給謝,按月息2分計息。爲展示其能耐,譚軍還主動報警,說是經濟糾紛而逃避法律制裁。但謝家田寫了借條後,譚軍等人卻沒有將萬錄山的借條拿出給謝。爲此謝家田認爲是雙方合夥來詐騙他。

2017年6月1日,周本玄利用其保全查封長壽坊土地優勢,脅迫謝家田簽訂擔保協議,將長壽坊公司、尊誠房地產公司、任崇喜作爲三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約定乙方謝家田“尚欠甲方股權轉讓款、借款、利息共計1700萬元,從2017年6月1日起按月息2%計付利息,直至全部款項付清時止。”

2018年9月10日至18日,原股東譚成毅(鐵橋鎮國土所長)爲要轉讓股權產生的借款,帶着社會人土跟蹤謝家田,一路尾隨在他的住所, 24小時守着謝,還指使社會人土跟隨他的車,期間限制出行自由,無法正常開展企業管理事務。

撰稿人不解的是,作爲縱橫商界的謝家田如此聽話地隨意按照對方要求籤字,不僅是借條還有股權,難道他是白癡?還是被服致幻類藥物?

收到錢後不投入公司運營,卻按比例抽走資金。動機不能不令人生疑

借條引禍 多起官司纏身致公司破產

幾人借條在手,便開始找謝家田要錢。之後陸續將其訴諸法院,查封謝家田的多家公司,使其陷入無盡官司中無法自拔。

由於謝家田受讓股價4680萬元採用承接債務並使用長壽坊公司連帶擔保,導致原轉讓股東及債權人譚成毅、周本玄、李普能、蔣中強、廖代華、廖代英、葉元清、周渝、楊兆沛等人先後向開州區法院及其他法院提起民間借貸糾紛訴訟,法院判決謝家田承擔賠付本金及月息2分的還款責任,長壽坊公司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訴訟中,法院採取查封長壽坊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的保全措施,阻止長壽坊建設開發。目前,法院已受理12件訴訟,已判決10件(含和解),未判決2件,已上訴2件。多起案件,謝家田承擔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高達150萬元。

2017年4月26日,蔣中強向法院起訴,將巫山房地產項目查封作爲財產保全。開州區法院判決謝家田夫妻償還480萬元本金及利息,長壽坊公司和尊誠房產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17年5月2日,周本玄將謝家田及長壽坊公司等起訴,索要884萬元的借款及利息,此案以查封長壽坊賬戶和土地及股權、張掖市某新能源公司謝家田10%股權、巫山房產項目總價值近3億元作爲財產保全。謝家田以是股權轉讓糾紛周本玄在2015年3月30日抽走572.049萬元,實際出資只有226.8萬元爲由變化。開州區法院判決謝家田及妻子判決生效10日內還款884萬元及利息。長壽坊公司和尊誠房產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17年5月24日,謝家田與眉山領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領地公司)訂立《彭山PP2014-6號地塊合作開發協議》。約定謝家田以5200萬元股價爲基數計算長壽坊公司24%股權,後工商登記爲20%股份,領地公司負責支付欠交彭山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及滯納金1.3億多元,並全面主持建設開發經營工作,工商登記股份爲80%。領地公司付清政府土地出讓金及滯納金後,該107.65畝建設土地使用權證登記在長壽坊公司名下。雖然具備房地產開發條件,可以着手建設開發。但由於多起官司查封了該土地,使長壽坊至今無法開發建設,損失慘重。

爲了法院不查封長壽坊公司土地使用權證,領地公司出資2940萬元轉入法院賬戶作爲訴訟案件判決生效履行擔保金。另外由領地公司出錢履行法院判決本金3280萬元及利息訴訟費等。

2017年11月,謝家田的重慶尊誠房地產公司因此破產。周本玄等人強行低價購買的車位因此作廢。

2018年9月10日,廖代華訴諸法院,達成調解:謝家田一次性償還193萬元。同年10月25日,譚成毅訴諸法院索要636萬元及其利息。開州區法院判決謝家田償還其6255262.73元及其利息。

同年8月27日,廖代英、廖代平將謝家田等起訴,以查封長壽坊土地和股權爲財產保全,訴求償還500萬元(謝家田已還50萬元)及其利息。開州區法院判決謝家田藏還500萬元及其月息2%。

同年9月13日,周本玄再次向法院起訴,仍舊將長壽坊、巫山房地產項目、張掖市新能源公司股權查封作爲財產保全,訴請謝家田償還316萬元及其利息。開州區法院判決謝家田償還周本玄316萬元及其利息。

而與曾凡碧(萬永志岳母)訂立30%股權代持協議約定長壽坊公司30%股權謝家田爲代持。此案現在開州區法院訴訟中。 對此謝家田認爲萬錄山父子和曾凡碧出現了重複的30%股權,而萬永志則無恥聲稱,謝家田替他承接債務是幫助萬錄山,是處於人情,謝家田應與萬錄山算賬,與其岳母曾凡碧無關。

謝家田認爲,2015年4月10日項目成本就做成5200萬元,而之後又產生近2千萬元。仍舊以5200萬元轉給謝家田,他認識到周本玄、萬永志父子及楊兆沛等人相互勾結,形成詐騙團伙,弄虛作假虛構事實,重複股權,重複記債重複計息,然後進行起訴、查封,非法獲取謝家田名下的財產。但他已經陷入漩渦,無奈進入了對方的設好的圈套。

轉讓股份 財務審查虛假支出1800多萬元

2017年5月24日,謝家田與領地公司達成《合作協議》重新組成長壽坊公司,領地公司對謝家田原受讓股價5200萬元開展盡職調查,財務審查發現:

1.被告人七人向飛洋公司支付管理費654萬元,自制收據,無轉賬依據,控告人謝家田得知,其中268萬元,飛揚公司法人代表周先均,陳文壽與原股東萬永志,周本玄及萬錄山惡意串通,飛洋公司向原公司股東出管理費作廢的承諾書的保存持有。2.設計費150萬元無合同,無轉賬憑證。3.股本金利息1064.2660萬元,無領款人,無轉賬憑證。4.2014年就國慶考察路費70萬元,全白條。5.業務招待費92.0927萬元中60萬元,是白條。

上述5項合計1848.266萬元全屬虛假支出項目,周本玄等七人合謀做假賬,採取虛假支出詐騙控告人股價受讓款1848萬元。七人爲了非法佔有詐騙到手受讓股價5200萬元,採取向法院申請保全查封長壽坊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權證的手段,故意阻止領地公司如期開發建設,擴大經濟損失後果,逼迫領地公司鉅額出資向被告人履行法院判決的受讓股價款3280萬元及其2分月息和訴訟費。還向法院提供巨資2940萬元作爲受讓股價款待判案件的履行保證金。因此,控告人雙方經濟損失巨大而慘重。

領地集團的報告

上述股權轉讓合同交易造成損害後果。1、謝家田受讓股價5200萬元中1848.266萬元涉嫌虛假,向原股東支付1848萬元,屬於股權轉讓合同受害人。2、原股東5人非法獲利1848萬元,構成非法佔有人。3、領地公司按5200萬元爲基數計算謝家田持股比例,由於存在1848萬元的虛假,形成謝虛假持高股份,領地公司相對應少持股份,直接損害其股份權益。由於謝家田5200萬元之股份使用了長壽坊公司連帶擔保,領地公司加入後,相應添加了領地公司1848萬元的連帶擔保責任。從公司股權價值理論上講,領地公司連帶擔保責任履行後,可以從長壽坊公司開發利益謝家田20%股份收益中扣回。但在實際開發經營中如有市場風險,則面臨無法向股東謝家田完成追償責任。因此,領地公司屬於股權轉讓合同的受害人和利害關係人。

5200萬元的股權轉讓清單中有2850萬元支付土地款是飛洋公司支付,之後還要謝家田支付3千萬,是否重複計算?另外周本玄領取了5720490元股本金利息支出,萬錄山領取16萬元股本金利息支出?是否撤股的?

領地公司及謝家田向重慶市公安機關報案,對方以證據不足沒受理。

律師說法:

對此案,開州區一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知名律師認爲:

1、涉嫌股權轉讓合同詐騙罪

原股東周本玄等5人採取虛列股價支出,使用虛假憑證,虛假宣傳,甚至不惜私刻公章僞造公文,害怕暴露又意圖銷燬等手段,騙取佔有受讓股價款1848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涉嫌構成刑法合同詐騙罪。由於案發地在眉山市彭山區,原股東5人居住重慶市開州區。因此,彭山、開州區兩地公安經偵大隊均可立案管轄。由受害人領地公司和謝家田共同具名向公安機關控告原股東5人涉嫌合同詐騙罪,啓動刑事訴訟程序。

考慮到領地公司的影響力和人脈資源,排除開州區原股東5人對當地公安辦案人員的人事幹擾,選擇向眉山市彭山區公安經偵大隊控告立案爲上。如啓動順利,在一個月內可實施對原股東5人的刑拘措施和其名下的資產凍結措施。一旦啓動,也可促使原股東5人爲免牢獄之災而主動求和,如減少股價、放棄利息和長壽坊公司連帶擔保責任等,從而達到領地公司和謝家田雙方減少經濟損失和擔保責任的目標。

2、涉嫌股價轉讓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領地公司財產權利。從原股東5人與謝家田5200萬元股份轉讓合同事實看,原股東5人虛計1848萬元股價後,謝家田放棄審查職責,構成不作爲。因此,交易雙方涉嫌惡意串通。謝家田又將虛假的1848萬元之股價計入到領地公司合作的長壽坊公司股份中,從而造成領地公司受害。因此,領地公司作爲合同受害人和利害關係人,可依《合同法》第52條(二)項之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股權轉讓合同中的1848萬元虛假股價無效,並承擔返還責任,從而啓動民事訴訟程序。

對於此案件,撰稿人將進一步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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