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押後至本周五及10月9日判刑。

次被告陳肇其。(資料圖片)

兩名在灣仔經營「一樓一鳳」的馬伕涉於16至17年間與警員串通,在每月警方的掃黃日交出指定數目的內地妓女以供警方「交差」,廉署經調查後揭發事件。其中主謀馬伕早前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依靠妓女維生等共三罪,另一被告則否認指控,案件原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裁判官認為不合適,最終決定分別押後至本周五及10月9日判刑。

首被告章逸星。(資料圖片)

代表章逸星的律師呈上三封求情信,指章學歷不高,為糊口犯案,亦非始作俑者,因受警員威嚇、逼於無奈下才配合。辯方直斥律政司事發後逾17個月才作出檢控,屬不合理延誤,對章造成極大心理壓力。控方解釋涉案資訊量大,需時調查。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未能即時判刑,故下令押後至本週五。

次被告陳肇其透過代表律師申請將判刑押後獲准,期間繼續保釋候判。辯方解釋陳兩天前才聘請律師,昨天才收到有關文件,故需時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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