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假期最後一天

你開始返程了嗎?

買到返程的車票了嗎?


有不少網友吐槽

這個假期高鐵爆滿


還有人爲了從北京回濟南

無奈買了到南京南的商務座

花了1400元

(北京到濟南的商務座600左右)


“買短乘長”還是“買短補長”?
列車超載這個“鍋”到底該誰背


針對“買短乘長”的問題愈發凸顯。該下來的人沒下來,導致該上去的人上不去。很多人把“板子”打到了“買短乘長”的乘客身上,認爲他們不講規則。但站在乘客角度,這個“鍋”真該由他們來背嗎?如果乘客一開始是買了短途票,但上車以後就補成了長途票,這是“買短補長”,乘客就有權利接着坐下去。本來長途票早就賣光了,如果再任由大家補長途票不下車,很可能就會影響到後面的人上車。明知有超員的風險,那爲啥還敞開了補票,不控制一下補票的數量?這纔是導致列車“超載”的主要原因。

針對近日“買短乘長”行爲引發的爭議,央視評論員洪琳稱,“買短補長”原本是鐵路承運方爲方便乘客、在鐵路運力未達上限的情況下作出的靈活性安排,但是未達運力上限並不是指未達這個區間的上限,而是要從起點到終點,全程進行規劃。

因此,“買短”能否“補長”,決定權應在鐵路承運方,這需要大數據來說話。現在鐵路部門完全掌握運輸信息,不應該憑藉乘務員肉眼判斷來覺得車廂是否嚴重超員。如果乘務員拿着機器已經無法補票,意味着系統已經進入飽和狀態,這時可以果斷拒絕“補長”。

如果這些數據能有效運用在鐵路購票系統,對於乘客來講,應該遵守購票乘車秩序。在鐵路部門明確不補票時,乘客應該遵守約定。鐵路承運部門在完全可以預知未來車輛擁擠狀況時,沒有行使有效管理,沒有做到安全秩序的衡量。對於正常購票卻無法上車的乘客,你只能提出改簽的建議,但對方接不接受是對方的權利,鐵路部門應該作出違約的補償。


5月1日凌晨,淄博車站的許多旅客被工作人員告知,他們等待的列車已經嚴重超員“實在無法再上人”。(視頻截圖)


“買短乘長”想逃票

三名男子被拘留並補交票款


2019年4月19日9時40分許,濟南站派出所民警在濟南火車站出站口執勤時,發現三名男性旅客在出站通道徘徊不前,沒有像其他旅客一樣及時出站,民警隨即上前盤查。經查,三人系山東省青州市某汽車物流公司司機劉某、關某、聶某,負責將新出廠汽車駕駛至各汽車銷售點,所持車票均爲K1074次列車,乘車區間分別是武昌—麻城、武昌—潢川、武昌—麻城,下車地點卻是濟南站,涉嫌惡意逃票,民警依法將劉某、關某、聶某傳喚至濟南站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查。

經審查:聶某自2018年5月以來,先後8次採用買短途票乘長途的方式逃票,逃票總金額850元,公安機關依法對聶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並補交逃票金額850元。劉某自2018年12月以來,先後6次採用買短途票乘長途的方式逃票,逃票總金額864.5元,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並補交逃票金額864.5元。關某自2017年11月以來,先後13次採用買短途票乘長途的方式逃票,逃票總金額1507.5元。公安機關依法對關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並補交逃票金額1507.5元。

今年以來,警方出手治理“買短乘長”惡意逃票的新聞就已多次出現。

今年1月,青島鐵路公安處濰坊站派出所民警通過縝密偵查連續查獲六起惡意逃票案件,抓獲違法嫌疑人11名,牽出慣犯9名,查出兩個總人數129人次的微信羣。經查十一名違法人員最早自2013年10月以來,多次利用“買短乘長”手段詐騙178次,涉案價值14981.7元。


今年2月,濟南鐵路公安處聊城站派出所查處了一起逃票案件。嫌疑人李某通過“買短乘長”的方式,進行全國各地逃票138次,涉及票款16000餘元。李某也因此被鐵路部門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一定時期內限制乘坐火車。目前,李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那麼警方拘留利用“買短乘長”手段惡意逃票人員有沒有法律依據呢?答案是“有的”。民警提醒:這種逃票行爲不僅影響鐵路運營秩序,也是一種違法行爲。輕者將被納入鐵路失信人員名單,重者因詐騙將被處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大家要以此爲戒,不要因小失大。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行爲人實施詐騙行爲,騙取數額達到5000元應予以立案追究。


高鐵香港段這樣治“買短乘長”
補票並加收一千五或三千港元


事實上,按照現行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相應條款,作爲鐵路部門人性化的操作“買短乘長”或稱越站乘車並未被完全禁止。上述規程第二章第七節第三十八條寫道:旅客在車票到站前要求越過到站繼續乘車時,在有運輸能力的情況下列車應予以辦理,覈收越站區間的票價和手續費。那麼有沒有更好的方式能夠解決“買短乘長”對於鐵路出行造成的困擾呢?記者查詢發現,事實上去年下半年剛剛開通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就提供了一個可以借鑑的措施。

據報道,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車票2018年9月10日早晨8點在香港西九龍站正式開售,港鐵在網上公佈高鐵票務及乘車條款,顯示在內地高鐵系統允許的越站補票機制,將不適用於西九龍站,凡沒有購買來港車票的乘客,擅自越站到達香港,除加收應補票價五成費用,更需再按《香港鐵路附例》繳交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費。此外,高鐵香港段也不允許乘客在原定班次列車開出後改簽車票。

參照鐵路總公司和香港鐵路共同制定的《廣深港高速鐵路跨境旅客運輸組織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列車不辦理前往西九龍站的越站,如旅客自行越站乘車至西九龍站,將被視爲“無票”。《規則》指出,如聲稱誤乘或坐過站的旅客,必須在抵達西九龍站的10分鐘內提出,否則也會按“無票”處理。

《規則》第十九條明確,無票或持有僞造或塗改等無效車票乘車,除了補收自乘車站起至西九龍站之間的車票票價,更會加收應補票價的五成。如在西九龍站發現乘客無票乘車、以較低等級車票乘坐較高級座位或濫用優惠等,不符合乘車條件的情況,除了會有上述處罰,更可按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頒佈的《香港鐵路附例》,加收1500港元或3000港元的附加費,要視始發站是否屬廣深港線路而定。

此外,內地高鐵允許乘客於原定搭乘的列車開出後,在尚有餘票的情況下辦理改票,乘搭前往相同目的地於同一日的其他班次。但《規則》第十三條規定,乘搭跨境高鐵的乘客如在內地改票,必須在開車時間前30分鐘進行,而在西九龍站,更需在開車1小時前辦理改簽,這意味着如果乘客遲到,只能另購車票。


5月1日,南京火車站K8372次列車的多名乘客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乘客提前購買的硬座票無法憑票上車,工作人員承諾全額退款,但此前定好的出行計劃卻泡湯了。

網友:憑什麼讓守規矩的喫虧!

對於鐵路部門全額退款的方案,有網友表示,並不能解決問題。

還有網友質問:爲什麼總是守規矩的人喫虧?

1日晚上

鐵路南京站在其官方微博上

作出了假期出行提示:

買短補長乘車不可行

你有類似經歷嗎?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鄭芷南 通訊員吳明李駿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董雪

綜合《人民日報》、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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