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史研究的邊緣理論

民族史:以某一民族為對象的歷史研究與書寫。

在民族史研究中,除了描述與研究歷史上各「民族」的風俗、制度,以及民族間的關係外,最重要的就是民族溯源(這種溯源研究法,基本上是以構成此「民族」人羣的內部客觀特徵,如體質、語言、文化等為研究對象,追溯有相同或相似客觀特徵的人羣在空間、時間上的分佈。)

此章主要內容:討論這種溯源研究方法上的偏差與其限制,是出一種介於史學與人類學之間的民族史研究——邊緣研究(這種研究法將研究的重點由民族的內涵轉移至民族的邊緣。如此,不但能在歷史與現實的族羣現象上,在史學與人類學上,提供一個中介的解釋層面,並能讓我們對於人類社會結羣現象,以及與此有關的「歷史」的本質,有更深入的瞭解。)

民族溯源研究的基本假設及其限制

中國史學界流行的民族溯源研究主要是基於一個對民族的基本假設。這個基本假設是:一個民族是一羣有共同血統、語言與文化特徵的人羣。

實際的例子(來說明,這種理論被用在民族史上時同樣有極大的限制)

1、漢代匈奴人的體質

根據中俄學者的研究,蒙古諾音烏拉與外貝加爾的匈奴墓地人骨,都屬於蒙古人種古西伯利亞類型,而外貝加爾的匈奴人骨又可能混有歐羅巴人種成分。中國方面,內蒙古桃紅巴拉與毛慶溝出土的匈奴人骨,則有東亞和北亞人種混合的特徵。像這樣的古人類體質資料告訴我們,各地匈奴人的體質差異極大,體質特徵不能當作界定匈奴人的標準。

語言學上的民族溯源研究

對許多溯源學者而言,民族溯源幾乎等於語言溯源。這主要是因為,語言學被認為是有客觀科學方法的學科,而語言的分類又常與民族分類吻合。

反面例子20世紀30年代的俄屬中亞,近3萬自稱「阿拉伯人』,的人羣中,只有200多人是說阿拉伯語的。

顯然,一個民族對應一種語言並不是世界民族誌上的通則。相反的,許多民族誌資料顯示,說同樣語言的人可能是不同的民族,說不同語言的人有可能是同一民族。

例子:羌族語言

羌族說各種彼此難以溝通的話。雖然語言學者告訴我們,所有的羌語方言都有相當的共同性,因此在語言分類.上它們都是「羌語」。但是,對於羌語的使用者而言,他們不是語言學家,他們只知道與他處的羌族溝通時最好使用漢話(四川話)。但是在接受自己是羌族後,他們也接受「羌語是一種共同語言」這樣的概念。

考古學上的族源研究

自王國維提出「二重證據法」以來,中國歷史與考古學界便流行以考古文化來附和古文獻上的民族,或以考古文化特徵來追溯其族源。

我們是否能從考古遺存中判別該考古遺存的民族屬性?考古文化與族羣的關係究竟如何?

考古文化與族羣單位間的關係是考古學者們爭論的主題之一。俄國學者蒙該曾指出問題的癥結:(l)考古文化主要是物質的或技術的文化,而且沒有一定的標準來界定它的範圍;(2)俄國民族學家對民族的研究也傾向於主觀論,強調「民族意象」為民族範疇的主要指標。但是,與考古文化一樣,學者對它的界定也是意見不一;(3)因此,考古與民族誌各自發展自己概念中的分類體系,缺乏交集;這種探索,猶如以一個未知來判斷另一個未知。

陶器是考古文化分類的重要標準,有些學者以如此得來的考古文化分類附和族羣分類。但是,民族誌資料顯示,用同樣陶器的人可能屬於不同的族羣。

文化特徵與族羣之間的確存在某種關係。從簡單的觀察也能發現,有些文化特徵被人們刻意用來強調族羣身份,我們可稱之為根基化的或主觀宣示的文化特徵。但以此文化特徵來判別「族屬」,(1)我們遭遇的困難是,並非所有的文化特徵都被用來表現族羣認同。(2)即使我們能掌握一個人羣自我宣示的族羣文化特徵,從「視狀況而定的族羣認同」的觀點來看,一個族羣與不同異族互動時,可能會強調不同的文化特徵來排除不同的異族。

作為表達族羣身份的工具,社會文化特徵在族羣邊緣與族羣核心有不同的重要性。

民族考古學家伊恩.霍德湖研究顯示,因與鄰族有激烈的生存資源競爭關係,居住在該族羣邊緣的人羣,在衣著、裝飾及製陶上嚴格遵守本族的風格特徵。相反的,居住在民族核心的人羣,在這些方面卻比較自由而多變化。

強調文化特徵以刻畫族羣邊界,常發生在有資源競爭衝突的邊緣地帶;相反的,在族羣的核心,或資源競爭不強烈的邊緣地區,文化特徵則變得不重要。

一個以器物或其他特徵所界定的考古文化,其「文化核心地區」可能反映的是當時族羣認同邊緣地區的文化現象。因此,以某一考古文化對應一古代民族,是危險而缺乏根據的。

例子:姚氐羌人宣稱自己是華夏之裔時,他們的舉止行事也有如華夏,甚至有時比華夏更華夏。華夏文化特徵被他們用來強調新的族羣認同。

因此,如果我們在陝西發現一座「漢文化因素」非常強烈的墓葬,我們應毫無疑問地將之視為漢人墓,還是考慮它有可能是漢化羌人?相反的,一座異文化色彩濃厚的墓,墓主是否亦有可能是自認為沒有族羣認同危機的華夏之人呢?

以考古文化特徵來追溯一個社會人羣的範圍,所面臨的另一個困境:特定文化特徵在空間人羣中的分佈,常呈連續性變化,沒有明確的邊界。或者,不同文化特徵所界定的人羣,常成一個個重疊而又不完全相合的圈子,它們與民族邊界往往不相符合。

歷史學的民族溯源

在史料搜尋工作中(1)「族名」所對應的人羣是否為一「民族」?(2)族名所代表人羣的時代變化,都經常被忽略。英國學者埃瑞克·沃爾夫曾指出,以種族分別社會人羣,如印第安人、黑人,是外來強勢商業殖民主義移民維護其階級利益的手段。

族名分為「自稱族名」與「他稱族名」,兩者在人羣定義上的功能有異。

自稱族名,經常是一個人羣自我界定的最簡單而有效的判準。而且經常在該人羣之語言中,自稱族名也有「人」的意思,以此劃定能分享本族羣利益的「人」的範圍。相反,當一羣人以一些「他稱族名」稱呼其他人羣時,這些族名常有「非人類』,或有卑賤的含義。

歷史學者習於以共同族名聯繫不同時期的歷史人羣,甚至廣泛運用聲韻、訓話之學來聯繫在文獻上有不盡相同族名的人羣。

弊端:(1)忽略了這些族稱是自稱還是他稱的問題。(2)即使歷史語言學者能作出客觀的判斷,告訴我們兩個族稱在語言上有密切的相關性——譬如,羌族的兩種地方族羣稱,「瑪」與「日麥』,毫無疑問出於同一語源。但是,對於羌族而言,在認知並接受「羌族」這個稱前,「瑪」與『舊麥」在族羣分類上的確有很大的不同;在自稱「瑪」的人羣的觀念裏,許多自稱「日麥」的人都是「赤部」(有上游野蠻人的意思)。

歷史學者在以族名聯繫不同時期的歷史人羣之後,地理分佈上的差異則當作是民族遷徙的結果。這一點亦值得商榷。

人類的確因政治或經濟生態因素,經常作長期的、大規模的遷徙。但是許多研究顯示,遷徙所造成的資源環境改變,是導致個人或羣體認同變遷的主要因素,也是新族羣形成的溫牀。

許多歷史學者在重建一個民族遷移史時,忽略了有多少人離開這羣體開始宣稱新的認同,或有多少外人加入這羣體宣稱是此羣體成員。他們也忽略了,在不同時代人羣中,或因遷徙而生活在不同族羣體系的人羣中,人們所使用的同一族名所涵括與排除的人羣也可能大不相同。

例子:在紐約,當一個人自稱中國人時,相當程度上也等於宣稱自己是「亞裔」,可以和日、韓與越南裔人士共同維護「族羣」利益。但是,在密西西比南方海岸地帶有些漁業小鎮,越戰結束後遷來許多越南移民。為了漁業及其他因素,他們與當地人有些衝突與矛盾。於是,這兒許多華裔自稱中國人時,主要是表達自己不是越南人。

最後,因為民族本身就是賴共同起源記憶來排除外人的人羣組合,因此,當歷史研究者對本民族溯源或對與本民族有密切關係的他族溯源時,經常難以脫離研究者自己的民族意象,以及對他民族的異族意象。也就是說,民族溯源研究本身常常成為一種主觀上詮釋當前族羣狀況與反映族羣感情的工具;學者以重建「歷史」來闡述本民族為何優越、他族為何低劣,以及表達對本民族的期望。

無論如何,考古文化、體質與語言的分類,都是根據各學科認為有意義的客觀判準,以「相似性」與「相異性」來將所採集、選擇的資料歸類。但對於一個生活在現實世界的人而言,判斷事物之「相似」與「相異」是根據我們主觀的經驗,而非這些學科內部的規則。這是族羣分類與以上這些客觀的、科學的分類常不相符的基本原因。

一個族羣並非完全由文化傳播與生物性繁衍所「生成」,而是在特定的環境中,由人羣對內對外的互動關係所「造成」。在「造成」民族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重組歷史記憶,以及重新界定一些族稱的內涵。

因此,從體質、語言與考古文化上對某一特徵探源,並不等於民族探源。基於歷史文獻的民族溯源,也經常陷於古人或溯源研究者本身對「過去」的想像之中;因為無論是留下族源史料者,或是族源研究者,經常都在某種認同或認同危機下組織過去。

民族史的邊緣研究

所謂的「民族史的邊緣研究」,主要是建立在一種對「族羣」的定義上:「族羣」被視為一個人羣主觀的認同範疇,而非一個特定語言、文化與體質特徵的綜合體。

(1)人羣的主觀認同(族羣範圍),由界定及維持族羣邊界來完成,而族羣邊界是多重的、可變的、可被利用的。在多層次的族羣認同中,民族是最一般性、最大範圍的「族羣」。

(2)這個主觀族羣或民族範疇的形成,是在特定的政治經濟環境中,在掌握知識與權力的知識精英之導引及推動下,人們以共同稱號、族源歷史,並以某些體質、語言、宗教或文化特徵,來強調內部的一體性、階序性,並對外設定族羣邊界以排除他人。

(3)隨著內外政治、經濟環境的改變,資源分配、分享關係也隨之變化,因此造成個人或整個族羣或民族的認同變遷。在這過程中可能被觀察到的現象是,原來的共同祖源被淡忘,新的共同祖源被強調;創造新的族稱,或重新定義原有族稱的人羣指涉範疇;強調新的文化特徵以排除「外人」,或對內重新調整人羣的核心與邊緣。

基於這種對民族本質的理解,民族史研究的重點自然將由民族內涵轉移到民族邊緣。

邊緣研究

定義:在族羣關係之中,一旦以某種主觀標準界定了族羣邊緣,族羣內部的人不用經常強調自己的文化內涵,反而是在族羣邊緣,人們需要強調自身的族羣特徵。因此,邊緣成為觀察、理解族羣現象的最佳位置。

族羣邊緣的研究,並不是將族羣視為一個有固定疆界的人羣。相反的,族羣邊緣研究的前提便是,族羣邊緣是多重的、模糊的、易變的。

族羣邊緣研究類似於一些考古學者所謂的「邊疆與邊界研究」。這種邊疆與邊界研究的主旨是:(1)它認為是一種開放的體系;(2)為瞭解這樣的開放體系,一個辦法就是研究它的邊疆或邊界的變化。族羣邊緣研究也與文化研究者所稱的「邊界研究」有相似之處—都著意於觀察、分析,在各種文化典範與政治權威所建立的「邊界」下,人們企圖跨越邊界的情感與作為。

在族羣邊緣研究中,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邊緣的、不規則的、變化的族羣現象。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探討人類的族羣本質,以及診釋由此衍生的族羣現象。

一些核心問題

族羣邊緣研究所提出的核心問題:

1、在對人類族羣本質的認識上,族羣邊緣研究兼採並融合工具論與根基論觀點。因此,站在族羣研究之工具論立場,造成族羣邊界出現或改變的人類資源分配與競爭背景,必然是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2、以歷史記憶為基礎的根基論觀點,族羣如何以歷史記憶來強化或修正其族羣邊緣,邊緣人羣如何假借該族羣歷史記憶以進入丐族羣,如何排拒、修飾族羣歷史記憶以維持其非此族羣的本土族羣認同,或如何採納多元歷史記憶以便遊移於族羣邊緣,這是另一組研究焦點問題。

3、在一個族羣之中,各個次羣體對於本族羣之本質常有不同的診釋,對於「歷史記憶」也因此有許多爭論。這是個核心與邊緣之爭。也就是說,各羣體都希望自己是本族羣的核心。因此,邊緣研究的另一個核心問題便是:族羣認同與歷史記憶如何形成?它主要是誰主張的認同,誰強調的邊界,誰的歷史記憶?經由什麼樣的過程而成為人羣的集體認同、邊界與歷史記憶?

邊緣研究中的考古學重心

在考古學方面,民族溯源研究的考古學基礎,主要是建立在「器物學」上;族羣邊緣研究的考古學基礎,則主要建立在「生態考古學」上。

考古研究族羣邊界的形成的重心:

(1)注意邊緣地區的環境與人類生態變遷問題。

(2) 在考古器物遺存方面,也由於人類生態取向,邊緣研究較注重器物的功能分析在民族溯源研究中,器物風格的同異變化常被用來推論一個族羣的時空分佈範圍與遷移路線。(作者看法:器物風格並不能表現一個古代族羣的範圍以及他們的族源)

(3)傳統上我們將「歷史文物」(無論是傳世或是發掘品)當作完全客觀的證據,以文物的「相似性」來證明人羣間的親緣關係或人羣的遷移,應該可作部分修正。考古發掘所得,尤其是出於墓葬與窖藏的文物,從某種觀點來看,司一說是有意被製造、收集及保存下來的文物。

邊緣研究中的歷史文獻

邊緣研究的角度出發,歷史文獻並不是一些真偽史事集結而成的「史實庫」,而是一種「社會記憶」。

在不同的時代,許多不同的人羣都在組織、記錄當代或歷史上的重要事件與人物,以符合或詮釋一個時代或一個人羣的本質。這便是一個時代的社會記憶。個人羣的本質。這便是一個時代的社會記憶。在一個社會中,有些人所記錄的過去,被認為更權威或更真實:這種社會記憶,被社會制度化的推廣所保存,如此形成我們今日所見的「歷史文獻」。

因為它們是一種社會記憶,所以我們希望從中得到的信息是,當時人為何要選擇這些記憶?為何要保存這些記憶?在什麼樣的社會情境中,這些記憶對他們有意義?在文獻記載的史事有明顯錯誤或者兩種資料相左時,我們的工作不只是「去蕪存著」以追求史實,更重要的是,探求為何古人對同一事件有不同的記錄與淦釋。其中反映哪些族羣、階級、性別或時代社會差異與變遷?

從歷史記憶的觀點,來說明在邊緣研究中,我如何看待歷史文獻記載中的族羣文化、族稱與族源歷史。

族羣文化:客觀性文化特徵不能確切地定義一個族羣的範圍,但這並不表示客觀文化特徵不重要。在某些時候,會以某種文化特徵來強調其族羣身份。需要強調族羣身份的人,經常是處於族羣邊緣而有認同危機的人。這時,強調族羣特徵等於是宣稱一種族羣認同。因此,漢文典籍中對「我族」的描述,都可以從社會或個人的認同危機、認同變遷等角度來理解。

比較各時代漢文典籍對這些「異族」的文化習俗記載,或比較個別作者對於「異族」的描述,我們或可探討華夏族羣邊界在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人羣中的界定與變遷。

族稱 一個族羣的自稱與對他族的稱謂,兩者在反映同類與異己上各有其重要性。從民族邊緣研究的角度看,當一個人或一族羣使用多種不同自稱時,每一種稱謂所涵括與排除的人羣範圍都可能有所不同,其所反映的族羣現象值得留意。

個人或羣體宣稱多種族稱,可能有以下幾種不同的情形:(1)不同族稱所涵括的人羣大致相同,但所排除的人羣不同。「漢人」是將中國邊緣四裔民族排除在外的華夏民族自稱,「華人」則是排除中國境外異族人的華夏自稱,而華人與漢人的範疇大致相同。(2)多種族稱所涵括與排除的人羣不同,但兩者並不矛盾。如一位臺灣客家人,可能自稱客家人、臺灣人或中國人;每一種稱號,都使他與不同範疇的人羣結合在一起。(3)兩種族稱所涵括與排除的人羣不同,且彼此矛盾。一個人在某種情況下自稱滿人,在另一種情況下他又自稱漢人。(4)。比如部分住在崛江上游的人羣以母語自稱「爾瑪」,以漢語自稱「羌族」。兩種稱號代表兩種族羣分類體系,以及兩種相互交錯的族羣知識與歷史記憶體系。

以上四種情形都顯示,人們常視狀況而使用不同的稱號,這就是所謂的「視狀況而定的族羣認同」。但是,以上四種情況所顯示的族羣現象有相當大的不同。在第一種與第二種情況下,各稱號間並無矛盾,使用這些稱號的人在認同上也無矛盾。第三種情況,宣稱一種族羣身份時,當事人需要隱瞞另一種族羣身份。第四種情況,經常發生在當前世界各地之少數民族與原住民身上。

族源史料 許多歷史學家認為,史料中關於一個民族的族源記載,對於追溯該民族的起源、遷徙及與其他族羣間的關係提供了直接的證據。

但是,由人類學與口述歷史的研究表明:當個人或一羣人透過族譜、歷史或傳說來敘述與他或他們的祖先源流有關的「過去」時,其中所反映的經常並不完全是歷史事實。因此人類學家以所謂的「虛構性譜系」來形容虛構的親屬關係譜系,以「結構性失憶」來解釋被遺忘的祖先。許多口述歷史學者,也採納社會記憶觀點(而非史實觀點),來處理採訪所得的資料。

為何無論是在口述還是在文獻記載中,「族源」都常有如此的虛構性質?這是因為,「起源」對於許多社會人羣的凝聚都太重要了。而且,為了適應現實環境的變遷,「起源」經常被遺忘、修正或重新診釋,以改變個人或一個羣體的認同,或重新界定當前的族羣關係。因此,許多文獻中的族源資料,其中所包含的史實便相當有限了。雖然如此,在民族史邊緣研究中,族源資料是理解一個族羣的本質或觀察族羣認同變遷的最好指標。(1、宣稱一個共同的起源等於是宣稱一種族羣認同。這種族源傳說,反映一個民族的虛擬起源記憶。由這種起源記憶,我們能探索歷史上某地區人羣的族羣認同及其認同變遷。2、有些族源歷史透露族羣認同的邊界。3、有些族源傳說也反映當時的族羣關係。)

人羣以共同族源來凝聚認同,而認同變遷又由改變族源來完成。因此,強調、修正或虛構一個族源歷史,對於任何人羣都非常重要。以此而言,每一個民族史的溯源研究,無論是對本民族還是其他民族溯源,本身即成為一個族羣「起源記憶」的修正版,因此也成為我們探討族羣認同與變遷的材料。

史學與人類學的中介點

一個族羣的形成,是在特定的社會經濟情境中,一些人以共同族源來凝聚彼此,遺忘與現實人羣無關的過去(結構性失憶),並強調共同的起源記憶與特定族稱以排除異己、建立並保持族羣邊界。

族羣也不只是個模糊的集體現象,它是在每一代經由每一個人(尤其是撰史者)重新診釋而成,因此我們希望更深入每一個人的歷史意象、族羣生活經驗與族羣身份的選擇與變遷。

也因此,與起源有關的民族史,不只是史實的編撰,也是人羣自我的界定與當前族羣關係的反映;民族史之爭,有時不只是史實之爭,也是現實世界的經濟、政治與意識形態之爭。

作者認為認為現實生活中的族羣現象,與歷史上的族羣現象是一體的。在解釋族羣現象時,人類學與歷史學在此可有一個侄釋的中界面。結合人類學的歷史研究,簡單地說,便是將歷史記載當作田野報告人的陳述,以人類學家田野調查的態度進入史料世界之中。強調將人類學納入歷史的民族史研究只是基於一個簡單的事實: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族羣現象,也曾發生在古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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