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組織4名執行法官、20餘名法警奔赴到該區屏錦鎮,對一處已經判決和拍賣的房屋進行強制騰房。

  據悉,該案系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件,該案涉案房屋的產權人爲第三人梁平區屏錦鎮政府,被執行人黎某承租了第三人所有的位於屏錦鎮興平社區某住宅,因雙方無書面租賃合同,屬不定期租賃關係。2016年12月7日,申請執行人劉某通過競標購買了該房並依法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然後,劉某及第三人多次動員黎某搬遷,且第三人曾同意另行安排黎某搬離至其自行已選擇的第三人新建房屋居住,而黎某卻藉故拖延,劉某遂訴訟至梁平法院。2018年11月19日梁平法院經審理判決後,黎某仍拒不履行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多次對黎某耐心地釋法明理,並公告責令黎某及居住人需在期限內遷出,但黎某仍拒絕遷出。爲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制定了強制騰房方案,決定對該房屋依法進行強制騰退。

  當天上午10點,該院執行幹警、法警到達現場後,迅速按照方案進行部署。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黎某情緒激烈,抗拒執法,執行幹警通過以情說理、以情說法的方式,對其進行法律教育和耐心勸導,告知拒不騰退的法律責任及後果,最終使其同意配合法院騰房工作。隨後,執行幹警對房屋內的所有物品進行逐一清點,並製作搬遷物品清單,由在場人員簽字確認。經過三個多小時的工作,房屋裏的物品被順利清空,房產被移交給申請人,案件順利執結。

  梁平法院此次強制騰房行動,有力地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囂張氣焰,彰顯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充分展示了法院強制執行的強大威懾力。

  (來源:重慶市梁平區人民法院)

  編輯:於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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