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北本是相鄰的一家,其生活習性都是相近的,被人爲的劃成兩個不同的行政區域,爲了各自的利益,強迫兩湖人民改變各自的喜好。菸酒之事還得從改革開放之後說起,當時湖南長沙捲菸廠出產的白沙,常德捲菸廠出產的芙蓉、君健等,在湖北非常暢銷。

  我國對菸草實行專營專賣制度,由國家菸草專賣局(總公司)制定銷售計劃,分配給各省(市)菸草專賣局(公司),各省局(公司)再製訂配額,分配到各地市;酒類沒有實行專營,也就沒有配額,完全靠酒廠、糖酒副食公司的營銷,當然,酒類與菸草一樣,稅收都比較重。一些全國知名品牌,如茅臺、五糧液、劍南春,中華、黃鶴樓、芙蓉王等,只要不差錢,在各地均可輕鬆購得。

  至於你說湖南看不見湖北的酒,這個不一定。白雲邊、枝江在稍微大點的菸酒商店都有售的。不過湖北的酒確實不比茅臺五糧液甚至洋河汾酒這種做得好,不是每個小店一定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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