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正在嚴查!這類車,上路或被拘留!
今天,在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新國標)實施首日,杭州開啓電動車安全駕駛交通整治,“駕駛人是否戴頭盔”成爲交警查處的重點,還有這類電動車,上路將被嚴懲!
4月10日,杭州交警已經在全市範圍內啓動第一波交通秩序大整治第二階段行動,重點針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爲,如駕駛人未佩戴頭盔、未上牌登記、闖紅燈、騎車載人、騎快車道、逆向行駛等。第一波大整治行動爲期兩個月,從4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4月10日、15日、20日是集中整治日。
重點查處是否戴頭盔
2018年電動車事故案例
交警反覆強調提醒,騎行電動自行車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近年來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死亡事故高發,2018年杭州全市發生電動自行車相關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佔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29.3%。其中,因未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顱腦損傷死亡的,佔比61.2%。
從今天上午的查處情況來看,負責拱墅區莫干山路環城北路口查處的範警官說,該路口附近80%以上的駕駛人都佩戴了頭盔,較過去有了很大改善。
民警在執法管理中,如發現非機動車駕駛人駕駛已辦理備案登記的兩輪電動車上道路行駛,但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將依據《關於做好國家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實施前過渡期內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責令其佩戴頭盔。
今天同樣在江乾區錢江路解放東路口負責查處的警官介紹,經過一早上的查處,也有幾輛電動車暫時被扣留。我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整治教育,提高廣大駕駛人員的安全自覺性,避免更多的悲劇發生!
今天起這類車禁止上路!
今天,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生效實施,杭州交警在這次集中整治日中,嚴禁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對查獲的不符合新國標的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經鑑定符合機動車技術標準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違法進行認定和處罰。
怎麼處罰?
違反規定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
車輛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責令駕駛人補辦註冊登記並依法予以處罰;
車輛未列入《公告》且經鑑定屬於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也就是說,當車輛被鑑定爲機動車時,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認定爲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有汽車駕駛證但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則會被認定爲準駕不符,將被記12分。
闖紅燈、違法載人等也要嚴查
這次行動中,公安交警還將嚴查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違法載人等重點違法行爲。全市230條違停嚴管道路;西湖景區周邊道路,湖濱、吳山、武林等繁忙商圈道路;其他部分道路堵點、亂點等都被杭州交警劃入了重點整治區域。
6條提醒要記牢!
首先就是要拒絕購買超標車輛,不要擅自改裝;
第二要各行其道,不要走機動車道和逆向行駛;
第三要控制好車速,不要超速行駛;
第四要遵守交通信號燈,該停得要停,該讓的要讓;
第五裝貨要符合規定,不要超長超寬;
第六要務必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
資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編輯/陳陽希
版式/陳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