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聽聞不少名人逝世,卻留下巨額債務給妻子,而其妻子只能驚惶無措、無法出借丈夫留下來的債務,拾掇丈夫留下來的爛攤子,但是有些債務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一定要把這個穩定搞明白了,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哪些不是夫妻的共同債務。

1、假使夫妻其中一方和其他人串通好、虛擬出假債務,那麼夫妻中另一方也是不需求承擔債務所帶來的義務的。

2、雙方中其中一方因中止了違法立功行為,或者是侵犯了他人的權益,被判處所擔負的債務,也只由雙方擔任另一方不需求承擔義務。

3、不論雙方借來錢後用於哪方面,不管是不是用於夫妻的生活,只需商定好這筆錢只由所借一方承擔,那麼另一方就不需求擔責,前提是,債主事前也曉得這個商定。

4、假定夫妻中一方由於本人有不合理的開支而產生了債務,那麼此債務也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如一方因賭博欠下巨額賭資,或是因吸毒而欠下鉅款,都是雙方擔任。

5、假定夫妻其中一方承受了他人贈與與遺言,且此二者都明白只歸一方一切,另一方不參與其中,那麼遺贈或遺言中帶來的債務,也是由繼承的一方擔任,而不屬於雙方共同債務。

6、若一方沒有經過另一位的同意,私自借錢從事運營、消費活動,假使賺錢了,所賺的錢也沒有用在雙方的共同生活上面,那麼出借該運營消費所產生的債務也不歸於另一方的義務中。

7、若夫妻其中一人沒有經過另一位的同意,私自借款贊助了他們雙方都沒有撫育義務的其他人,例如,一方借錢贊助了一個貧窮大學生,那麼此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另一方是沒有義務去承擔的。

8、假定一方在結婚前借了錢,留下了債務,比方說:妻子向他人借了錢去買了車子、房子等等,但是所買的東西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送給了他人,這種情況下,此債務就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而是所借一方的債務。

以上就是關於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幾點內容的一些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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