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經營範圍中需要前置審批的目錄對照表序號項目設定依據許可機關及許可方式1.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經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九條、第二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3、《廣東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生產主管部門(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批准,公安部門核發《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由公安部門核發《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2.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設立及改建、擴建審批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九條、2、《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局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3.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二條、第四條、第八條衛生部門《衛生許可證》4.醫療器械生產、經營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2、民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對假肢和矯形器生產裝配企業實行資格審查和 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5.食品業食品生產許可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核發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保健食品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保健食品由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批,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6.藥品業藥品生產1、《藥品管理法》第七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批發1、《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零售1。、《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六條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7.血液製品生產、經營《血液製品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衛生行政部門8.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35。2、《典當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商務部核發《典當經營許可證》;市公安局核發《特種行業許可證》9.保險業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1、《保險法》第六十七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七條、八十四條、第八十九條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1、《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經營保險資產管理業務許可證》保險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1、《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二條;2、《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第二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發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保險公估機構《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保監會核發《經營保險公估業務許可證》保險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1、《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二條;2、《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第二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保監會核發許可證10.商業銀行、信用社及分支機構,郵政儲蓄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十九條;2、《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3、《外匯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經營許可證;結匯、售匯業務由外匯管理機關批准11.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2、《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3、《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20。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許可證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1、《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20。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392、393、394。2、《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證監會期貨業《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9號)第六條 、第八條、第十五條 、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國家證監會:許可證12.農藥生產《農藥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工業產品許可管理部門頒發的《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生產批准文件13.動物診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51條、第52條;《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第19條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動物診療許可證14.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26條;《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6條、第14條;《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1條、第19條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種子經營許可證15.種畜禽生產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22條;《種畜禽管理條例》第15條;《種畜禽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24條畜牧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16.電力供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25條;《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9條。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供電營業許可證》17.煤炭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第48條;《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第5條、第15條、第17條。1、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頒發的批准文件;2、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頒發的煤炭經營資格證18.獸葯生產、經營《獸葯管理條例》第11條獸醫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獸葯生產許可證、獸葯經營許可證19.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20條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動物防疫合格證20.糧食收購《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9條、第10條糧食收購資格許可21.生豬定點屠宰場設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6條商務主管部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頒發的生豬定點屠宰證書22.人才中介機構設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86項;《人才市場管理規定》第八條、第十二條、 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23.職業介紹機構(職業中介機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88項;《就業促進法》第四十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第五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職業中介許可證》24.設立認證機構、認證培訓機構、認證諮詢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44項;《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及認證培訓、諮詢機構審批登記與監督管理辦法》;《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1號);《認證諮詢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2號)。國家認監委:批准文件《認證培訓機構設立批准通知書》25.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批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三條;《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六條;《外資企業法》第七條。貿易工業局:《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批准文件26.免稅商店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3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免稅商店及免稅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32號)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海關總署:未規定具體審批形式27.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04號)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申請製造屬於國家質檢總局規定重點管理範圍內的計量器具,向所在地省級質監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製造其他計量器具,向所在地省級質監部門或者所在地省級質監部門依法確定的市、縣級質監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修理計量器具應當向所在地縣級質監部門提出申請。28.直銷企業及其分之機構(採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直銷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直銷經營許可證》29.電子認證服務《電子簽名法》第十八條;《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號)第十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30.煙草業:1、煙草製品生產;2、經營煙草製品批發;3、生產捲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4、經營煙草製品零售;5、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經營外國煙草製品寄售業務或者在海關監管區域內經營免稅的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6、開辦煙草零售市場;7、煙葉收購站(點)1、《煙草專賣法》;2、《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3、《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第360項:取消經營外國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申領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審批。1、煙草製品生產企業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2、煙草製品批發由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煙草專賣批發許可證;3、零售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未設立煙草專賣部門的地方由上級委託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4、生產捲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企業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5、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或在海關監管區域內經營免稅的外國煙草製品銷售業務的企業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6、開辦煙草專賣品交易市場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審批;7、煙葉收購站(點)設立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審批31.城市管道供水經營項目審批1、《城市供水條例》2、《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2004年第126號令)第二條3、《深圳經濟特區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第三十二條4、《深圳市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第八條、第九條水務局頒發特許經營授權書,同時核發《深圳市城市管道供水特許經營證書》32.報廢汽車回收1、《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八條;2、《國務院第一批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第112項:取消公安部門特種行業許可省經貿委核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書》33.機動車維修1、《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條;2、《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號發布)。交通主管部門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34.運輸業從事道路客運、貨運經營(含危險品運輸)、從事道路運輸站(場)經營1、《道路運輸條例》;2、《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3、《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4、《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主管部門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出租小汽車營運業務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12項。2、《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道路旅客運輸的班次線路經營權和出租汽車的經營權按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招標投標。2、《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3、《〈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96年11月3日市政府令第55號發布,2004年8月26日市政府令第135號修正)。交通主管部門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設立水路運輸服務企業1、《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規定》。交通主管部門核發水路運輸服務許可證從事港口經營1、《港口法》;2、《港口經營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4號);3、關於實施《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交水發[2004]235號)。交通主管部門核發港口經營許可證航空運輸1、《民用航空法》2、參照《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59、297項。3、《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76號)4、《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中國民用航總局令第138號)①設立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核發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②從事經營性通用航空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核發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省內跨市單船載貨量1000噸以下的水路運輸經營權及市內水路運輸經營權1、《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交通部發布)。交通主管部門核發運輸許可證國際海運1、《國際海運條例》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1、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核發《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2、經營無船承運業務,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3、經營國際船舶代理業務,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核發《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4、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核發《國際海運輔助業經營資格登記證》35.電影製作業1、《電影管理條例》1、設立電影製片單位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核發《攝製電影許可證》;2、設立電影發行單位由省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核發《電影發行經營許可證》;3、設立電影放映單位由區文化局審批,核發《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36.印刷(不含複印)企業設立、變更1、《印刷業管理條例》文化主管部門《印刷經營許可證》37.音像製品業1、《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文化主管部門《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1、音像製作單位設立由市文化主管部門初審,2、市內連鎖經營企業的設立由市文化主管部門審批;省內連鎖經營企業的設立由省文化局審批。全國性音像製品連鎖經營單位設立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審批,核發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3、設立音像製品批發單位,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審批,核發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4、從事音像製品零售、出租業務,由區文化局審批,核發音像製品經營許可證38.出版業出版業(出版單位設立、變更)《出版管理條例》出版單位的設立、變更由省新聞出版局審批(出版單位改變資本結構的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省級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出版業(從事出版物印刷或者複製業務)《出版管理條例》第三章出版物印刷或複製業務,經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出版業(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的全國性連鎖經營、發行、批發、零售)《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關於繼續實施新聞出版行政許可事項委託管理的通知》第三十八條報紙、期刊、圖書的全國性連鎖經營業務、總發行由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批發由市級出版行政部門審批,零售由區級文化主管部門批准。出版物進口《出版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設立,由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批准。出版地圖、測繪《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製出版管理條例》第五條地圖出版由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39.娛樂場所的設立、變更1、《娛樂場所管理條例》;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3、《環境保護法》;4、《環境影響評價法》;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6、《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7、《消防法》;8、《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文化主管部門的《文化經營許可證》,衛生主管部門核發《衛生許可證》,環保核發環保批准文件《深圳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複》消防局發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娛樂場所單位名稱、法人/負責人的變更不需要前置審批40.文藝表演團體設立、變更1、《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2、《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區文化部門審批頒發《營業性演出許可證》41.文物經營(設立文物商店、文物收購、銷售)1、《文物保護法》;2、《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省文物局《文物經營許可證》42.互聯網服務業(互聯網上網服務)《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由區文化局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公安局、消防、網監部門辦法相關的批准文件43.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由省級以上電信主管部門核發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44.國內旅行社(含分社)設立1、《旅行社條例》第七條;2、《關於委託行使行政審批職能的通知》(粵旅管[2009]126號)旅遊主管部門《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45.宗教活動場所內設立商業、服務網點《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第七條、第十一條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和縣級以上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同意46.拍賣業《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拍賣經營批准證書》從事文物拍賣由國務院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文物拍賣許可證》47.礦產資源勘查開採《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頒發的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48.郵政企業及分支機構1、《郵政法實施細則》;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455經營郵政通信業務審批。郵電部郵電管理局49.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41、242項。《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令第8號)工商總局及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定意見書》50.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2、《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48號,2009年1月29日);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職責的通知》(國辦發〔2009〕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更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51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含合併、設立分所)1、《註冊會計師法》;2、《深圳經濟特區註冊會計師條例》;3、《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局《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52小額貸款公司審批《深圳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金融辦出具的資格證書53出國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覈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86項;《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工商總局2004年第3號令)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4項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由教育部認定;2、《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3、《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由教育部商公安部審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58項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由公安部認定;2、《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辦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留學除外)由公安部審批《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90項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由勞動保障部認定。2、《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3、《關於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審批手續和辦理護照的暫行辦法》4、《國務院關於加強出入境中介活動管理的通知》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由勞動保障部審批《境外就業中介許可證》序號項目設定依據許可機關及許可方式54.旅館業1、《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3、《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4、《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公安部門《特種行業許可證》55.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1、《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條;2、《機動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號發布)。交通主管部門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56.民用槍支製造、配售《槍支管理法》製造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核發民用槍支製造許可證件配售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合法民用槍支配售許可證件57.製造銷售弩和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項目《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號)二(一)製造、銷售弩或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射項目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公安廳、局的批准文件辦理登記註冊。省級公安部門核發批准文件58.開辦集郵票品集中交易市場許可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456。2、《集郵市場管理辦法》郵政行業管理部門《集郵票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許可證》59.基礎電信經營許可證核發1、《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3、《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143。工業和信息化部《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60.評估機構價格評估機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7項;《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物價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證書》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機構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82項;2、《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資產評估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審批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2號)省級財政部門批准文件61.商用密碼產品《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3號);《商用密碼產品生產管理規定》(國家密碼管理局公告第5號);《商用密碼產品銷售管理規定》(國家密碼管理局公告第6號)國家密碼管理局:《商用密碼產品生產定點單位證書》、《商用密碼產品銷售許可證》62.報關企業《海關法》;《海關對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27號)直屬海關:直屬海關註冊登記許可證件63.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11項。2、《深圳市燃氣條例》(深圳市人大常會2007年1月4日發布)3、《深圳市建設局燃氣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深建規〔2007〕11號)建設局許可後向燃氣企業核發《深圳市燃氣經營許可證》,向燃氣企業分支機構核發批複文件。64.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06項: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審批,由廣電總局、國務院新聞辦審批。2、《境外機構設立駐華廣播電視辦事機構管理規定》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廣電總局和國務院新聞辦的批准文件65.開辦清真餐館、企業資格的審核1、《城市民族工作條例》;2、《廣東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3、深圳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清真餐飲業登記管理工作的規定》民族宗教事務局清真證明66.公章刻制業設立審批(深圳公安局經營刻制行政印章、專用章、個體工商戶及印章刻制)1、《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發布部門國務院)2、《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公安局《特種行業許可證》67.鐵路運輸企業設立、撤銷、變更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31項。鐵道部68.開辦、改變及註銷機動車停車場、停放點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63。2、《深圳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管理條例》公安局《深圳市經營性停車場許可證》69.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183。2、《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批發倉儲商務部;零售貿易工業局《批准證書》70.設立保安培訓機構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52設立保安培訓機構審批2、《廣東省保安管理服務條例》;3、《廣東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省公安廳批准文件71.社會醫療機構的設置1、《醫療機構管理條例》;2、《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3、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衛生部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72.醫療美容許可(包括舉辦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機構增設醫療美容科目)1、《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3、《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實施細則(2008年修正)衛生部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73廣播電視節目及電視劇製作業1、《廣播電視管理條例》;2、《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1、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由市文化局初審、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准;2、設立電視劇製作單位由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准,核發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74.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屬於第二種類型)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36項;2、《健身氣功管理暫行辦法》體育、公安部門批准75.建設殯儀館、火葬場;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建設公墓(公益性公墓、經營性公墓、中外合資公墓)1、《殯葬管理條例》2、《深圳經濟特區殯葬管理條例》市民政局的批准文件、市政府批准文件76.食鹽生產、批發《食鹽專營辦法》鹽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批准文件77.汽車、摩托車整車和發動機生產、裝配、加工貿易《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部門關於加強汽車工業項目管理意見的通知》國家發改委或商務部核發項目批准文件78.網路文化經營單位、互聯網域名根伺服器設置及其運行機構和註冊管理機構1、《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2、《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1、網路文化經營單位設立由文化部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2、設立互聯網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由信息產業部審批3、互聯網域名根伺服器設置及其運行機構和註冊管理機構的設立由信息產業部審批79.酒類生產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實施辦法》第五、六、七條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生產許可證統一管理工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承擔生產許可證審查發證工作。80.開發鹽資源、開辦製鹽企業《鹽業管理條例》鹽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批准文件、地質礦產部門頒發的採礦許可證81.通信企業《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455。《通信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郵電部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資質證書82.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生產1、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第129號令發布);2、關於進一步加強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管理的通知電子工業行政部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83.衛星地面接收設施銷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第129號令發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內貿易、廣播電視和電子工業行政部門84.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跨省、省內)1、《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143。跨省:工業和信息化部核發《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省內: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審批《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85.無線電臺(站)設立1、《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86.研製無線電發射設備初審1、《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無線電管理機構87.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1、《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2、《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無線電管理機構88.鮮繭收購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85項。《鮮繭收購資格認定辦法》。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鮮繭收購資格證書89.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171項。2、《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水利部2006年第29號令發布)水利部核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90.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65項。2、《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第36號令發布)水利部、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頒發《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證書》91.漁業船舶設計、修造單位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74項2、《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3、《農業部漁業船舶設計單位資格認可管理暫行辦法》[(1993)農(漁檢)字第2號];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漁船修造廠認可辦法》(農漁檢[1994]2號)。農業部頒發許可證92.鐵路工業產品製造及鐵路計算機連鎖設備製造特許證核發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28、129項2、《鐵路運輸安全設備生產企業認定辦法》(鐵道部2005年第15號令發布)。鐵道部核發鐵路運輸安全設備生產企業認定證書93.民用航空運輸憑證印刷企業資格認定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98項2、《民用航空運輸憑證管理規定》(民航總局2000年第95號令發布)民航總局核發《民用航空運輸憑證印製許可證》94.設立引航及驗船機構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38項。2、《船舶引航管理規定》(交通部2001年第10號令發布)交通部、海事局95.專利代理《專利代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96.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46項;《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監督管理辦法》省級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社會公正計量行(站)計量認證合格證書》97.製造、改裝、維修集裝箱、集裝箱式貨車車廂工廠覈准《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29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用於裝載海關監管貨物的集裝箱和集裝箱式貨車車廂的監管辦法》海關總署各直屬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集裝箱和集裝箱式貨車車廂製造、維修工廠海關覈准證書》98援外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87項。《對外援助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辦法》(試行)(商務部令第10號)商務部:援外物資企業資格文件99經營性測繪業務《測繪法》;《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國測法字[2004]4號)。國家測繪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100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1、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2、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製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製造單位,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3、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維修單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氣瓶充裝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由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覈准101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定點生產企業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498項。國家人防辦:具體審批形式未有規定102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設立《勞動法》;《關於發布深圳市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結果的決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4號);《深圳經濟特區職業技能鑒定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103補充保險經辦機構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92項。勞動保障部:審批形式未有具體規定104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生產、銷售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60。2、《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3、《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生產由省公安廳技防辦核發《批准書》;銷售在公安機關備案105信息安全產品生產銷售《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147號公安部許可證106安全培訓機構資格認可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359。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資格許可證》107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軍工電子裝備科研生產許可1、《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7。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108通信、電子投資項目立項審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159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信息產業部)109舉辦學校(普通民辦學校、武術學校)1、《民辦教育促進法》;2、《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3373、《公安部、教育部、體育總局關於加強各類武術學校及習武場所管理的通知》。1、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2、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許可證》開辦武術學校由市體育局審批《社會力量辦學可證》110房地產估價機構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10項, 2、《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111漁業捕撈《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廣東省漁業捕撈許可證管理辦法》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捕撈許可證112水產苗種生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批准文件113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批准文件114煤炭開採生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採礦許可證、煤炭管理部門頒發的煤炭生產許可證115木材經營、開辦木材市場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實施條例》;2、《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3、《廣東省木材市場管理暫行辦法》;4、《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木材經營加工監督管理的通知》;5、《廣東省第一批擴大縣級政府管理許可權事項目錄》省政府第98號令6、《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三輪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第二批)》第354項林業主管部門《木材經營許可證》116外幣兌換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外匯管理局的《備案通知書》及《銀行授權書》117設立民辦社會福利機構1、《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2、《廣東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民政局《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廣東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證書》118代理記帳1、《深圳市會計條例》;2、《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局《代理記帳許可證書》119在保稅區設立企業《廣東省保稅區管理條例》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審批文件》120在大工業區設立企業《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龍崗大工業區若干規定》。大工業區管委會審批文件121限上投資項目立項初審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國家發改委122羊絨收購生產加工出口《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羊絨產銷管理的通知》政府指定部門123棉花收購加工《棉花加工資格認定和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棉花加工資格認定機關頒發的《棉花加工資格認定證書》124棉紡業《關於嚴格控制新增棉紡生產能力的規定》國家發改委頒發的批准文件125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126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02項;2、《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城市管理局1、《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2、《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理服務許可證》127酒類批發1、參照《關於發布深圳市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結果的決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4號)貿易工業局保留的行政許可第7項。2、《深圳經濟特區酒類管理條例》(1994年8月4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對酒類批發者,市場監督管理局劃入原貿工局的酒類市場管理職責,由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酒類批發許可證》128通信管道建設和使用審批《深圳經濟特區信息化建設條例》(1999年1月25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科技和信息局出具的備案文件129化學試劑,食品用化工產品生產1、國家經委等關於調整和整頓化學試劑廠點的通知 (1983年5月11日);2、《食品用化工產品生產管理辦法》化工部衛生部商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30飲用水供水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4。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許可證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131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5。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發衛生許可批准文件132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企業除外)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133消毒劑、消毒器械生產許可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1。3、《消毒管理辦法》省級衛生部門核發衛生許可證134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1、《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2、《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135拆船業1、《環境保護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拆船污染環境管理條例》;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環境保護部門136環保審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環境保護部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複》137危險廢物經營《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國務院令408號環境保護部門《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138快遞業務《郵政法》省郵政部門139再生資源回收企業設立、地址變更《深圳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市消防局、市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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