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法與道德的區別(曾考)

(1)產生方式不同。法是通過特定機構、程序、方式形成,而道德是自發的,隨人的自然生活逐漸產生,依賴教育培養積累長成。

(2)表現形式不同。法通常以成文方式表現出來,道德則主要體現在人們意識、信念中,通過言論、行為等表現出來。

(3)實現方式不同。法具有國家強制性,依靠強制手段推行,道德則是依靠社會輿論、社會評價的力量,通過人們內在自覺進行,是內在強制力。

(4)調整範圍不完全相同。法主要調整人的行為,道德調整範圍則比法廣泛得多,行為、思想、動機均可通過道德調整。

(5)評價尺度不同。法評價人行為的尺度是合不合法。道德評價標準則是社會價值觀念體系。

(6)權力義務特點不同。法以權利為本位,道德則以義務為本位。法的權利義務是法定的,道德的權利義務則有應然性。

五十六、道德與法的聯繫 (曾考)

道德是法的基礎和評價標準。

(1)道德是法的理論基礎。

(2)道德是法的價值基礎。

(3)道德是法運作的社會基礎。

(4)道德是法的補充。

法是傳播道德、保障道德實施的有效手段。

(1)法通過立法,將道德理念、信念等法律化制度和,賦予道德價值觀念以法的強制力。

(2)法是道德的承載者,弘揚發展一定道德理念,促進道德更新和變革。

(3)法是形成新的道德風貌、新的精神文明的強大力量。

總之人類社會和文明要求法與道德並重,只有二者互助共生,才能形成和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

五十七、法與道德衝突及解決(曾考)

(1)法與道德的衝突主要表現為情理與法理的衝突。主要表現為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情況。

(2)第一種情況道德上不許可,但法理上許可,比如道德上應該欠債還錢,但法律上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不再受保護。

(3)第二種情況是道德許可,但法律不許可。比如安樂死符合人道主義,但我國法律持禁止態度。

(4)法與道德衝突時會產生兩種結果:一是法律修改或崩潰,適應道德的新法律產生。二是舊道德退出歷史舞台,形成與法律相適應的新道德。

(5)解決法與道德衝突的措施主要有:提高立法質量,盡量避免出現法律漏洞。宣傳法律過程中,批判舊道德,使法律和道德盡量統一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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