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看到一則新聞,說的是成都一小區加裝電梯遇阻的事情,這樣一則看似是很小的新聞,裡面其實反應和包含了很多複雜的現象和道理,因此筆者想從此新聞出發,說一說自己想到的與之相關的一些事情。

小區加裝電梯遇阻,一樓住戶要求補償30萬

新聞大致是這樣的:隨著省市既有住宅電梯增設的相關政策出臺,成都華陽錦瑞園小區(石油物探局宿舍,應該是老的單位福利房)開始籌備電梯加裝事宜。所屬街道在相關單元門前張貼了公告,對電梯增設的相關情況進行公示,並接受相關利益人的異議反饋,公告中提到相關單元已有「超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增設電梯,擬定的出資方案為:1樓住戶不出資,2樓到7樓各樓層業主所佔資金比例分別為:7.7%、15.38%、16.92%、18.46%、20%、21.54%,電梯運行費用及保養費用與此比例一致。然而,有不同意見的「小區部分業主」也馬上張貼了「建議」公告,「建議」認為電梯加裝最大受益者為高層業主,最大受損者為低層業主,低層業主理應獲得補償,並對補償金額做了初步擬定:1樓為30萬,2樓為20萬,3樓為10萬。「建議」還對高層業主在電梯加裝後將房屋進行轉租、轉售的情況進行了限制,如在一定時期內轉租、轉售,當事人需賠償本單元業主40萬元,其中20萬賠償低層業主,20萬作為以後電梯維護費用。這一「建議」自然也是遭到了一些高層住戶的反對。目前,該小區公示期還未結束,待公示期滿後,社區會對所有反映的意見進行協調,如果協調不好就不會安裝電梯。

針對這條新聞,網友的反應各有不同:有的認為加裝電梯後低層的採光、動線等會受影響,房子還會相對貶值,因此要求補償有道理;有的則認為這是惠及整個小區的事情,低層住戶要求補償是自私的;有的認為出資方案已經對低層業主有特殊,再要求補償金額不合理;有的認為就算有補償,金額太少了低層住戶不合算不應該同意;有的認為要求低層用戶配合是道德綁架;有的認為有「三分之二」投票同意就應該執行;有的認為要求少數人服從多數人是民主暴力......

很多網友的觀點其實都很有道理,這些都有道理的不同觀點之間的衝突恰恰反映了這個事情的複雜性。事實上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裝不裝電梯的問題,而是一個關於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人性與制度的複雜博弈問題,可以從經濟學、社會學、博弈論等多個角度進行解讀。接下來筆者試著簡單談一談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不一定準確,權當拋磚引玉。

加裝電梯對各層的影響分析

首先,給5-7層的老房子加裝電梯肯定是對房子的整體價值提升有好處的,且對高層住戶更有利的,這一點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同。至於對各層具體的影響則需要從房子情況、住戶情況、電梯情況等多方面來考察。

一般來說,6層的房子價格最高的第三、第二層,其次是四層,然後是一層、五層、六層。一層房子最大的優勢就是樓層低,出入方便,不用爬樓,其次是夏天較陰涼、在家活動不用擔心影響樓下、自來水水壓較大等,另外有的小區一層會送一個小院或私家花園;劣勢是室外環境衛生較差、光線暗、私密性差、容易被盜等,如果是在南方還會比較潮濕,有的地方還會有蚊蟲老鼠等問題。二層的優勢也是樓層低,上下樓方便,並且沒有一層的潮濕、私密性差等問題,但光線也一般較暗。三層是黃金樓層,基本沒有硬傷,採光好,視野也好。四五層與三層相比劣勢是樓層高,爬樓難。六層除了樓層高爬樓難外,還存在漏水、自來水水壓小、衛生間異味大、冬冷夏熱等劣勢。

對一層住戶來說,加裝電梯使會得他們房子「不用爬樓」的最大優勢喪失,房子相對其他樓層的吸引力會下降,相對貶值,因此哪怕不用出錢,一樓住戶也基本不會同意加裝電梯。對二層住戶來說,加裝電梯也使得他們「上下樓方便」的優勢喪失,一般也不會願意裝。三層一般是中立派,裝了更好,不裝也沒關係。電梯解決了四五層的上樓難問題,採光好、視野好的四五層是加裝電梯的最大受益者。頂層住戶也是受益者,但綜合收益會小於四五層。另外,一些住戶特別是低層住戶還會擔心加裝電梯可能帶來遮光、噪音、震動、結構安全、佔地等其他問題。

但其實,現在加裝電梯的項目一般會提前考慮並盡量減少電梯對住戶的影響。首先,電梯開關的聲音很小,轎廂外圍還會做隔音裝置,不會有大的噪音污染;其次,電機安裝在樓頂,電機的震動和聲音也很小,連頂層都不會受到影響;再次,很多項目都會採用全透明觀光式電梯,以求減小遮光的影響;然後,加建電梯前會做全面的結構測量,不會對建築本體結構產生威脅;最後,電梯佔用的是公共區域,不會對家庭房屋空間有影響。因此,除了本身「不用爬樓」和「上下樓方便」的優勢喪失外,加裝電梯對低層住戶的其他影響其實並不是很大,或者說那些影響可以被控制和量化。

所以,關於「遮光」、「噪音」之類的影響雖然存在,但都只是無關緊要的藉口,低層住戶真正在乎的其實就是自己房子的優勢不再是優勢,他們擔心房子會貶值。但其實,加裝電梯後,低層房價不但不會貶值,反而會升值。裝電梯使得整個小區的價值提高,整體價值提高也會帶動低層房價的上升,目前已經有一些實踐區域的統計數據證明瞭這一點。

既然不會讓房價貶值也沒有大的其他影響,那為什麼低層住戶普遍都不願意加裝電梯呢?歸根結底還是受益不均的問題。裝電梯對高層住戶的好處更大,因此高層房屋的升值也更快,比如同一單元的同戶型房屋,加裝電梯後四五層的房子能漲40萬,三層六層能漲30萬,二層只能漲10萬,一層則只有5萬。雖然大家都上漲了,但相對比較,低層用戶會認為不公平,自己喫虧了,心裡會很不平衡,因此他們有極大意願阻止改變的發生。那麼,這種受益不均到底是不是不公平呢?

公平、平等與公正

人們日常所說的公平,是指人們的付出與得到要成正本。在加裝電梯的方案中,一層用戶通常不用出資,後期電梯的運行和保養也不用一層交錢,因此他們的付出最少,收益也最小,而高層用戶出資多收益大,這其實是非常公平的。

但一層住戶又會說:我也願意出資與大家一起享受收益啊,但是即使我出資了也沒法與大家享受同等收益,所以這即使是公平的也是不公正的,收益應該要平等分配纔是。說到平等、公正,就不得不祭出下面這張圖了:

平等和公正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分配觀,平等分配是一種平均主義的傳統思想,是無法實現的幻想;而公正分配是充分考慮了不同人的需求差異,在平均分配的過程中還加入了按需分配,代表了社會的進步。分配公正理論關注的是分配的原則而非結果。

在家庭或是一個利他性的情境下,人們會考慮按需分配;在朋友關係中,更多可能是平均分配;而在完全競爭型的關係中,則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在社會保障、公共福利的分配中,一般會優先考慮按需分配,其次纔是平均分配,比如醫療福利就是按需分配的,一個人身體不好,就對醫療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多一些,身體好就少一些。當然,這裡的按需分配並不是說人的所有需求都要去滿足,這個需求的標準是有公共認證的,是和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一致的。

那麼,老樓裝電梯的收益分配應該按照哪種分配方式呢?屬不屬於社會公共福利呢?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有一點大家應該都會認可,那就是它至少是部分屬於社會福利的,因為這畢竟這是惠及羣體的事情,況且政府還會出資支持不是。

政府為什麼要鼓勵裝電梯

目前,全國很多城市都出臺了對老樓加裝電梯的鼓勵方案,對加裝電梯的房屋業主給予了不少的資金補助。為什麼政府要鼓勵裝電梯呢?原因在於國內房價過高加老齡化問題嚴重。

我國很多城市老舊住宅小區由於建造年代早、樓層普遍不高,都沒有安裝電梯,這給部分老年居民帶來不便,這是實實在在的事實。

從2011年到2017年,全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由1.78億增加到2.41億,老年人口的比重由13.3%增至17.3%,預計到2025年,60歲以上人口將達到3億,中國將成為超老年型國家。

有的人會說,老年人爬樓困難那他們應該買電梯房啊,買不起新房的可以換到一樓啊,這麼說的人估計是不太瞭解那些老年人的現狀和心理。首先,需要加裝電梯的小區本來居住的都是一些生活相對困難的家庭,那裡的老年人很可能真的沒有錢買新房子;其次,老年人收入來源少,不敢花錢,有的還一直在為子輩孫輩省錢存錢,捨不得買新房子;另外,很多老年人在自己的房子裏住了大半輩子,非常有感情,與鄰裏關係也不錯,即使有新房子也不願意搬家。

其實對這種老舊小區,最好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推倒重蓋再回遷,但是由於國內房價偏高,加上國人拆遷謀利已成習慣,使得這種方案很難實施。小城市的城市發展通常是直接在郊區選一片新地,重新打造一個新的生活區,這樣比推倒重蓋的成本要更低。在大城市,城裡頭的老房子也通常拆不動,只能以攤大餅的方式往城市外圍擴張。因此,在現狀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為老房子提供設施更新是一種不得已的折中方式。

如果直接不管這些老舊小區,任由市場自由發展,一方面會使得底層人們和老年人的生活狀況得不到改善,另一方面也會加速老城區的衰敗,使得城市區域間發展不平衡。國內外很多城市的經歷都告訴我們,如果市中心的住宅和設施無法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更新換代,居民會越來越往郊區遷移,最終導致市中心越來越衰敗,成為罪犯和流浪漢的天堂,也會使得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建成的城市基礎設施資源被浪費。因此,不論從人道主義角度還是城市發展角度,鼓勵老舊小樓加裝電梯都是目前情況下政府可以做也應該做的事情。

當然,加裝電梯部分屬於社會福利,但並不完全屬於。房屋是全體業主的私有財產,因此如何處置房屋還應該由業主們自己說了算。目前,國內大部分城市的加裝電梯政策裏都會提到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比如成都的政策如下:

成都市《關於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提到,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需滿足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其他業主無異議。對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因此,新聞中的低層住戶是有不同意裝電梯的權利和自由的。

博弈下的解決方案

瞭解過博弈論的朋友應該都知道,當博弈雙方在決策時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為目標時,結果往往是羣體利益受損,甚至會導致對各方都最不利的結局。

在裝電梯的情況中也是如此,如果高層住戶和低層住戶都不願意讓步,又沒有權威進行幹預,那電梯肯定是裝不了的。裝不了電梯表面看起來大家都沒有任何損失,但其實不是這樣。

我們假設一下,如果有的小區同意裝電梯,有的小區不同意,那裝電梯的小區肯定更受歡迎,房價也會更高,有條件的人肯定都願意選擇裝電梯的小區。長遠來看,市場選擇會使得不裝電梯的小區裏住的都是經濟條件更差的人,甚至很多高層業主會將沒電梯的房子羣租出去,可能使小區的整體住戶素質降低,從而導致小區在區域中的競爭力再次降低,形成惡性循環。當然,如果大部分小區都不同意裝電梯,那少數裝電梯的小區就是受益者。這個過程就像是自然選擇,在羣裏內部,它作用於個體,自私的個體會勝出;在羣體之間比較,他作用於羣體,無私的羣體會勝出。因此從長遠來看,不論是對高層住戶還是低層住戶來說,加裝電梯都是更優的選擇。

前面我們說到,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從一定程度上可以算是社會福利,因此應該側重按需分配。高層用戶對電梯的需求是迫切的,因此他們收益更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於低層用戶手裡握著一票否決權,為了爭取整體更優,高層用戶應該考慮適當給予低層用戶補償。補償的金額可以通過雙方的溝通和談判進行協商,但收益完全平均卻是不太可能的,除非高層都是會無理由配合的軟弱不理智住戶。

低層住戶作為追求個人利益的理性人,要求高層住戶進行補償是符合自己利益的,但過度貪心卻是不明智的。像新聞中要求補貼1樓30萬,2樓20萬,3樓10萬是完全不合理的。成都該小區附近的二手房房價為1萬出頭,以平均每戶面積100平計算,每套價格為100萬。若因為加裝電梯高層漲價幅度為20%,那收益的20萬中也應該大部分屬於高層,因此真正應該補貼給低層的費用只有幾萬塊而已。而限制房屋轉租、轉售的要求則更是無理。

當然,如果加裝電梯使得低層住戶的採光等確實受到較大影響,則應該另行協商補償。

社會比較、嫉妒心理

人類為了生存,不得不選擇羣體生活;為了爭奪生存和繁衍資源,人與人之間必然會產生競爭;而競爭是通過比較體現的,所以,社會比較可以說是人類的本能,是人類在相互作用過程中不可避免的。

一般來說,社會比較都是在與他人做對比,只有超越他人,才能在所屬羣體中處於優勢地位,才能滿足本能需要。社會比較是把雙刃劍,它可以是驅動人類進步和成長的內驅力,也可以是促生嫉妒和敵意的催化劑。很多嫉妒並不是源於發現自己不如別人,而是因為自己的某種優越感被破壞,由此生出一種想破壞別人優越地位的傾向,儘管自己不會因此得到好處。

有一個小故事是關於社會比較和嫉妒的,很生動。說有一個人遇見上帝。上帝說:現在我可以滿足你任何的一個願望,但前提是你的鄰居會得到雙份的報酬。那個人仔細一想:如果我得到一份田產,我鄰居就會得到兩份田產了;如果我要一箱金子,那鄰居就會得到兩箱金子;如果我要一個絕色美女,那麼那個看來要打一輩子光棍的傢伙,就同時有得到兩個絕色美女......他想來想去總不知道提出什麼要求才好,他實在不甘心被鄰居白佔便宜。最後,他一咬牙:「哎,你挖我一隻眼珠吧」。這當然是一個虛幻而誇張的故事,但也形象地表現了人們在看待自己與他人受益不均時的不平衡心理。

人們對於不平等的反應往往是情緒化的、不理性的,這很正常。但是,讓情緒化的嫉妒心理操縱自己的行為往往會把自己推向更壞的境地,所以,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說過「嫉妒是造成人們不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

王小波說:「人一切的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說到底,嫉妒情緒也是如此。因此,修鍊自己,自己同自己比較纔是唯一有益的做法。如果同自己比較,低層住戶會發現,不論有沒有補償,加裝電梯都是自己的最優選擇。

其實,不單單是加裝電梯的項目,生活中很多地方都存在著受益不均,希望大家能理性面對,因為,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只有相對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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