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電梯遇阻:沒有絕對公平,只有相對公正
前些天看到一則新聞,說的是成都一小區加裝電梯遇阻的事情,這樣一則看似是很小的新聞,裡面其實反應和包含了很多複雜的現象和道理,因此筆者想從此新聞出發,說一說自己想到的與之相關的一些事情。
小區加裝電梯遇阻,一樓住戶要求補償30萬
新聞大致是這樣的:隨著省市既有住宅電梯增設的相關政策出臺,成都華陽錦瑞園小區(石油物探局宿舍,應該是老的單位福利房)開始籌備電梯加裝事宜。所屬街道在相關單元門前張貼了公告,對電梯增設的相關情況進行公示,並接受相關利益人的異議反饋,公告中提到相關單元已有「超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增設電梯,擬定的出資方案為:1樓住戶不出資,2樓到7樓各樓層業主所佔資金比例分別為:7.7%、15.38%、16.92%、18.46%、20%、21.54%,電梯運行費用及保養費用與此比例一致。然而,有不同意見的「小區部分業主」也馬上張貼了「建議」公告,「建議」認為電梯加裝最大受益者為高層業主,最大受損者為低層業主,低層業主理應獲得補償,並對補償金額做了初步擬定:1樓為30萬,2樓為20萬,3樓為10萬。「建議」還對高層業主在電梯加裝後將房屋進行轉租、轉售的情況進行了限制,如在一定時期內轉租、轉售,當事人需賠償本單元業主40萬元,其中20萬賠償低層業主,20萬作為以後電梯維護費用。這一「建議」自然也是遭到了一些高層住戶的反對。目前,該小區公示期還未結束,待公示期滿後,社區會對所有反映的意見進行協調,如果協調不好就不會安裝電梯。
針對這條新聞,網友的反應各有不同:有的認為加裝電梯後低層的採光、動線等會受影響,房子還會相對貶值,因此要求補償有道理;有的則認為這是惠及整個小區的事情,低層住戶要求補償是自私的;有的認為出資方案已經對低層業主有特殊,再要求補償金額不合理;有的認為就算有補償,金額太少了低層住戶不合算不應該同意;有的認為要求低層用戶配合是道德綁架;有的認為有「三分之二」投票同意就應該執行;有的認為要求少數人服從多數人是民主暴力......
很多網友的觀點其實都很有道理,這些都有道理的不同觀點之間的衝突恰恰反映了這個事情的複雜性。事實上這不是一個簡單的裝不裝電梯的問題,而是一個關於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人性與制度的複雜博弈問題,可以從經濟學、社會學、博弈論等多個角度進行解讀。接下來筆者試著簡單談一談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不一定準確,權當拋磚引玉。
加裝電梯對各層的影響分析
首先,給5-7層的老房子加裝電梯肯定是對房子的整體價值提升有好處的,且對高層住戶更有利的,這一點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同。至於對各層具體的影響則需要從房子情況、住戶情況、電梯情況等多方面來考察。
一般來說,6層的房子價格最高的第三、第二層,其次是四層,然後是一層、五層、六層。一層房子最大的優勢就是樓層低,出入方便,不用爬樓,其次是夏天較陰涼、在家活動不用擔心影響樓下、自來水水壓較大等,另外有的小區一層會送一個小院或私家花園;劣勢是室外環境衛生較差、光線暗、私密性差、容易被盜等,如果是在南方還會比較潮濕,有的地方還會有蚊蟲老鼠等問題。二層的優勢也是樓層低,上下樓方便,並且沒有一層的潮濕、私密性差等問題,但光線也一般較暗。三層是黃金樓層,基本沒有硬傷,採光好,視野也好。四五層與三層相比劣勢是樓層高,爬樓難。六層除了樓層高爬樓難外,還存在漏水、自來水水壓小、衛生間異味大、冬冷夏熱等劣勢。
對一層住戶來說,加裝電梯使會得他們房子「不用爬樓」的最大優勢喪失,房子相對其他樓層的吸引力會下降,相對貶值,因此哪怕不用出錢,一樓住戶也基本不會同意加裝電梯。對二層住戶來說,加裝電梯也使得他們「上下樓方便」的優勢喪失,一般也不會願意裝。三層一般是中立派,裝了更好,不裝也沒關係。電梯解決了四五層的上樓難問題,採光好、視野好的四五層是加裝電梯的最大受益者。頂層住戶也是受益者,但綜合收益會小於四五層。另外,一些住戶特別是低層住戶還會擔心加裝電梯可能帶來遮光、噪音、震動、結構安全、佔地等其他問題。
但其實,現在加裝電梯的項目一般會提前考慮並盡量減少電梯對住戶的影響。首先,電梯開關的聲音很小,轎廂外圍還會做隔音裝置,不會有大的噪音污染;其次,電機安裝在樓頂,電機的震動和聲音也很小,連頂層都不會受到影響;再次,很多項目都會採用全透明觀光式電梯,以求減小遮光的影響;然後,加建電梯前會做全面的結構測量,不會對建築本體結構產生威脅;最後,電梯佔用的是公共區域,不會對家庭房屋空間有影響。因此,除了本身「不用爬樓」和「上下樓方便」的優勢喪失外,加裝電梯對低層住戶的其他影響其實並不是很大,或者說那些影響可以被控制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