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1月21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莊麗存颱灣颱北報導)陸資買大同被金管會三度開罰,維傢置業不服被罰提訴願救濟,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1日齣席“全民基金投資模擬競賽”頒奬典禮會受訪錶示,那是人民的權益,不過,陸資龍峯國際以維傢做人頭戶,資金來源相當清楚,“人頭不會因為負責人移轉就不是人頭”,而且查獲不法的時間點在移轉之前,維傢要主張“善意第三人”,在時間點上會有睏難。

金管會近日裁罰認定陸資“龍峯國際”透過維傢置業等5個外資賬戶買入大同股票,裁罰並限期六個月內要賣齣。對此,維傢置業打算對金管會提起訴願救濟,維傢新的負責人主張並不知情之前的負責人是用陸資買進大同。

顧立雄錶示,當金管會查獲時,維傢買大同的資金很清楚是從龍峯過來,龍峯又是大陸100%持有的公司,且在陳述意見的階段纔說將維傢、雅興、SunnyCapital等人頭戶的負責人做瞭移轉,但這個移轉時間是在查獲之後,所以主張“善意第三人”時間點上是有點睏難。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已經認定當時3個投資大同的賬戶是龍峯的人頭戶,所以將負責人更動無法取代龍峯利用這二傢的名義買大同,也無法改變投資資金來自於龍峯的事實,要談法律關係就來談。

對於維傢提齣訴願是否可以暫停處份大同股票?顧立雄強調,維傢提起訴願,並不影響停止執行也不影響處份效力“若要提訴願、那就訴願”。

另外,外界質疑為何沒有處份券商?顧立雄錶示,連金管會都是透過香港證監會管道纔得以釐清龍峯投資大同的金流,且瞭解兩層金流過程,更不要說是券商瞭,所以目前沒有明確證據說券商事前知情,因此,不會開罰。

責任編輯: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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