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感而發....

很多人基於愛心會幫忙轉發送養文,但有一些狀況真的看不下去,想分享一下,希望大家不要成為以下這些人以及家長。

2010/3月剛回來高雄的阿麥,根本就是倉鼠臉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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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半手愛心

因為網路轉貼認養資訊很多,有些甚至是已經很舊的資訊。曾經看到一個朋友貼出來的訊息,跟他說可以打電話問一下收容所,這好像很久的訊息了。

結果他回: 不用吧,多多轉貼有什麼不好,反正那裡還是有很多浪浪需要被領養。

我覺得這比半手愛心還糟
你知道收容所的人都很忙嗎?省下接這些電話的時間可以作多少事。

好吧,我不舒服也許是因為我也很多事也會像他一樣覺得順便,所以他的回應有可能反映了某些部份的自己,但是回答的這麼隨便,感覺對方也沒放多少祝福在裡面。

 

2. 要求領養的條件不合理

我知道有很多貓中途在送養之前,會要求一些條件。如:希望不是學生、情侶等,或者必需簽下嚴格的送養切結書等,看起來似乎讓人以為很嚴格很挑,但這些動作無非都是在幫自己辛苦中途的小孩,在送出去給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之前可以作到的基本保障。(當然很多因素是不可控的,既然如此,前置作業更重要)

但是我這裡要說的狀況並不是中途媽媽或中途之家,而是那些已經養了一段時間的家長,因為個人因素(不管有理或無理、自私或不自私)而要拋棄小孩的人。

對,我個人覺得這就是拋棄!

 

雖然很多人真的是因為不得已纔要送養毛孩,例如:出國、結婚家裡不允許,這些原因我都覺得還OK,我也都會幫忙轉在FB或部落格。

你也許會生氣會指責對方為什麼不可以和另一半爭取,可是我的想法是,如果另一半真的不同意,也不需要勉強,畢竟這樣毛孩在家裡也會生活的很痛苦,另一半更不可能會好好對待他。出國的話,檢疫的問題,還有家長新生活是否能照顧他也是可以體諒的。(如:出國念書)

 

所以,能夠放手,幫毛孩找個幸福人家,讓毛孩過更好的生活,我覺得是OK的,只要你是真的不得已且真心祝福他找到幸福。

但是我想說另一種狀況,是我覺得我一定不想幫轉的,然後會希望類似的家長如果看到這種情況,可以認真檢討和思考一下你送走毛孩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如:送養人要求毛孩不能結紮,或一定要按照原家長的意思來養他,或有其他種種奇怪的要求。

 

你不得已想要送養毛孩,不管是什麼原因,情侶分手或忽然不想養了我都可以接受,反正重點是以毛孩未來幸福為主,再去追疚你為什麼不要他也並不是重點。

 

BUT為什麼領養的人一定要百分之百按照你的意思去養這個未來是他的小孩呢?如果是生病考量如:腎病,然後建議要依照原先飲食習慣,我覺得倒還可以。但是一昧的要求對方要遵守你堅持的意思,那你就自己留著養啊,為什麼要把他送給別人?

 

並不是我沒有愛心,不想幫轉,只是我覺得太多人在濫用別人的愛心。就算那些幫轉的人認為送養的家長不是故意的沒有錯,然後大家幫轉也是好意。

 

我還是會希望原家長好好思考一下,把孩子送給別人了,是否就要尊重對方(當然必需是合理且正確的飼養方式),而不是自以為是的一定要照你的意思去作。

 

如果你很堅持,那麼請你無論如何不要拋棄他。那麼你根本不必要擔心別人沒有按照你的方式在養他。是不?

 

還有,我現在再也不說阿麥胖了,因為6年前的他是醬啊~

是貓界的洪金寶呢!!!!
5那雙下巴是怎麼回事,變老就不見了嗎?XDDD 我比較喜番胖胖圓圓的阿麥ㄟ

 

不解釋~~~~超可愛的!!!!XDD

3各位捧油~有圖有真相啊!這是2010年3月剛來我家的阿麥!我昨天在看舊日記時一時還不相信我日記的日期,因為那時他纔跟我那沒良心的弟弟回高雄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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