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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8月1日起,中央政府推動擴大托育補助和育兒津貼的新制度正式上路,目前僅有基隆市、新竹縣、彰化縣等少數縣市的地方補助與中央同調,其餘縣市多半維持原有補助,甚至爭相加碼。在此提供相關資訊,以供參考。


◆臺中◆

*臺中市目前加入「臺中市托育一條龍系統」的私立託嬰中心:  119 家
*臺中市目前加入「臺中市托育一條龍系統」的居家保母:            ? 人

*設籍臺中市、家中有0~2歲的嬰幼兒,如果送託有簽約加入準公共化的私立託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托育,每個家庭每個月可領育嬰津貼補助:

              一般家庭:  新臺幣$ 6000 元
              中低收入家庭:新臺幣$ 8000 元
              低收入家庭: 新臺幣$10000 元
              第三胎:加碼 新臺幣$ 1000 元

*設籍臺中市、家中有0~2歲的嬰幼兒,如果送託未簽約加入準公共化的私立託嬰中心或保母托育,每個家庭每個月可領育嬰津貼補助:

              一般家庭:  新臺幣$ 2500 元
              中低收入家庭:新臺幣$ 4000 元
              低收入家庭: 新臺幣$ 5000 元
              第三胎:加碼 新臺幣$ 1000 元

*設籍臺中市、家中有0~2歲的嬰幼兒,如果未送託而由家長自行或親屬(如阿公阿嬤)照顧,每個家庭每個月可領育嬰津貼補助:

              一般家庭:  新臺幣$ 2500 元
              中低收入家庭:新臺幣$ 4000 元
              低收入家庭: 新臺幣$ 5000 元
              第三胎:加碼 新臺幣$ 1000 元


  日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原先臺中市托育一條龍政策補助送託0至6歲幼兒者每個月3000元,在中央托育新制上路以後,0至2歲幼兒將以中央補助為主,臺中市政府將不再補助,但是2至6歲幼兒的補助津貼將繼續延續而不受到影響。

  日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也表示,至於滿2歲至未滿6歲的幼兒,由於中央準公共化政策沒有提供送託補助,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將延續「托育一條龍」政策,只要幼兒家庭接受簽約合作的居家保母與私立託嬰中心的托育服務,社會局依舊提供3000元的補助,期待可以減輕父母養兒育女的經濟負擔。

  因為準公共化教保服務與臺中市托育一條龍「平價托育費用補助」正處於制度銜接期,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對於居家保母或私立託嬰中心舉辦多次說明會,只要在今年9月底前,與社會局簽訂中央「零至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合作契約書」,所收託非三親等內的幼兒,家長的申請資格可以追溯至8月1日。如果居家保母或私立託嬰中心暫時不加入,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維護家長送託兒童的權益,社會局會維持補助托育一條龍「平價托育費用」每個月3000元到今年12月31日止。臺中市政府依照中央新制的規定,如果居家保母及私立託嬰中心在9月30日以前完成簽約者,託嬰育兒補助可以追溯到今年8月1日。10月以後恢復自申請月份起核發託嬰育兒補助。

P.S. 這項政策雖然補助金額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並不算多,而且對於少子女化的時代趨勢與社會變遷上的問題解決效果在短期內有效、有限。有申請資格的家庭不妨先善用當下的政府資源,再謀求長遠之計。定下心來,在紛擾不安的社會氛圍下,盡量不要被鋪天蓋地的資訊所影響,目前先把孩子照顧好!





圖片來源:by Zoli from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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