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後的大小事  

3/5  101 地特榜示
3/11 ~ 3/18 填寫志願表
3/26 公告分配結果 ( 同分正額候缺分發 )

 


 

正常來說,3/26 當天分配後,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就要報到。

但如果跟宅小喵一樣是同分正額候缺分發的(EX:錄取人數> 職缺數),也大概知道不會被分發到(但還是乖乖填了志願表,這時後有沒有志願有沒有填足好像也不重要了),預計要等10日後有人放棄或沒報到,才會遞補上去,之後如果有更新的消息,再和大家分享! ◕ ω ◕

 

PTT國考版【精華區】有錄取之後大小事的注意事項,很實用! 


 

2013/4/1 補充

打電話到人事行政總處去詢問,所謂候缺,一如預期,就是指在該區域內哪邊先開缺就要過去補位,沒有選擇餘地(除非你要放棄考取資格)。不同於增額錄取可以有一定程度的選擇(有風險),但可以主動詢問區域內各機關單位是否有開缺,只要對方能登記提出缺額,就可以先補上(因為上述先搶先贏的遊戲規則)。

 


 

2013/05/21 上午9點17分

手機響了,開頭02是臺北,原以為又是哪家銀行要找人貸款。

對方開口了,說是人事處來著(啥!剛睡醒有點被嚇到)然後說是有機關報缺,要跟我核對資料,一兩天後人事的掛號信件應該會送到。這是歷史性的一刻,等待了近兩個月,孬種的我沒勇氣詢問是哪裡開缺,雖然知道了比較好處理事情(OS:阿不就好家在宿舍續約還沒簽下去

早上11點多忍不住打過去詢問分發地區,但是承辦人員說要等公文批下來她才能說。而且早些我誤會了,是一兩天後公文批下來之後會再電話通知(不是直接寄送報到信),同意了之後纔有後續不知道什麼程序。

 

同日下午2點

收到電話通知了,人事總處的人給了我承辦員的聯絡方式。

打電話過去詢問,簡單瞭解了工作內容和地點還有住宿問題,承辦員滿親切的,因為還沒有收到書面通知,對方請我在收到通知之後再去電說一下,並準備以下資料:

1. 最高學歷證書
2. 私章(開戶用)
3. 大頭照電子檔(滿方便的不用再洗照片了)
4. 戶口名簿影本
5. 身份證

一樣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內報到,渡假般得生活竟然就要這樣結束了,真有點不捨啊。話又說回來,承辦員說了一句意味深沈的話:「妳滿年輕的,那學東西應該也快。」誰能告訴我這有沒有別的意思啊!

然後宿舍租屋可能要先找,因為報到當天就開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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