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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秦曉峯

4月8日,發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在“”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列爲淘汰類產業。

“淘汰類”規定顯示:條目後括號內年份爲淘汰期限,淘汰期限爲 2021 年 1 月 1 日是指應於 2021 年 1 月 1 日前淘汰;有淘汰計劃的條目,根據計劃進行淘汰;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爲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按照規定,“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屬於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發改委即將出臺的文件法律效力有多強?它又會對加密貨幣價格以及挖礦產業產生什麼影響?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向Odaily星球日報表示,發改委此舉的意圖是向市場釋放信號,讓廣大從業人員和參與者瞭解“虛擬幣”挖礦行爲並非我國政府所鼓勵的行爲,而是被“淘汰”的產能。

“鑑於我國規範性法律文件對於 ICO 及變相 ICO 的態度是‘非法公開募集資金’,可以判斷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法律並不會給予發行、買賣數字貨幣以‘合法身份’,反而會更堅定地認爲是非法行爲。”肖颯解釋說。

知密大學發起人、重慶工商大學區塊鏈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昌用向Odaily星球日報表示,在當前形勢下,發改委發文對於國內挖礦產業會有重大影響,因爲地方政府從政治高度上會非常重視產業政策方向,對挖礦產業進行抑制。

“這會打擊國內挖礦產業,有利於國外挖礦產業。對密碼貨幣的總體發展不會有顯著影響,因爲密碼貨幣供給恆定,其價格不受其成本影響。”劉昌用補充說,“受損害最大的是國內電力資源豐富但難以輸出的貧困地區。從這個角度看,發改委的政策是不明智的,不過,他們也只是按既定方針行事,缺乏對密碼經濟的充分理解。”

Odaily星球日報就此事採訪了一些加密貨幣礦場,均三緘其口,並不願意透露相關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發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尚處於徵詢階段,徵詢日期爲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陸官網填寫意見反饋表,提出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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