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出庭。(图/记者黄克翔摄)

▲前中研院长翁启惠被控贪污案,因检察官不上诉而无罪确定。(图为翁先前为浩鼎案出庭/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士林地检署2017年慎重起诉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涉嫌贪污,法院一审判翁无罪后决定不上诉,据了解,检方其实已经草拟了上诉书,但因检方历经近一个月的内部研议讨论,开了6次会议反复模拟推演后,认为就目前现有的证据,实在很难说服高院二审改判被告有罪,最后决定还是不上诉。

士林地检署21日发布的浩鼎案不上诉新闻稿,花了3分之1篇幅在说明,当时侦办浩鼎案时,发现了我国生技产业对技术移转过程的利益冲突界线不明,相关人的回避义务规范也混沌暧昧,所幸这个问题在2017年6月间,《科学技术基本法》修正后已有改善。

不过针对浩鼎案本身,士检强调,不上诉的决定是历经「无罪案件审查会」分析研议,且总长也召集过专案会议讨论,据了解,检方内部其实为了到底要不要上诉,早已草拟了一份上诉书,但在几次内部讨论后,仍然决定不上诉的关键,在于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经无法让法官形成有罪心证。

一名检察官解释,比如被视为检方起诉浩鼎案重要证据的电子邮件,起诉认为,翁启惠和浩鼎生技董事长张念慈是靠著电子邮件,达成行收贿对价;但到了法庭上,写信的人公开说明,并接受检辩双方的交互诘问后,让一审认为,电邮根本没提到股票换中研院研究成果的对价关系,检方认为,依照目前实务上,已进行过的交互诘问,很难请求法院再次进行,而现有证据已经无法再说服二审改变心意,因此决定「自我节制检察权之行使,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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