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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早產兒保健服務指南——出院後管理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原文刊載於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www.nhfpc.gov.cn/fys/s3585/201703/d5656db4e43a49ff9d14470864b0fb16.shtml)

三、出院後管理

按照《早產兒保健工作規範》的要求,對出院後首次接受訪視或健康檢查的早產兒進行建檔並實施專案管理。無條件的機構將早產兒轉至上級醫療機構進行專案管理。

(一)詢問既往信息

1.首次隨訪時瞭解家庭基本信息、母親孕產期情況、家族史、早產兒出生情況、患病情況及治療經過,住院天數、出院時體重及出院時餵養情況等。

2.每次隨訪時詢問2次隨訪期間的餵養與飲食、體格生長和行為發育、睡眠、大小便、健康狀況及日常生活安排等情況。如患疾病,應詢問並記錄診治情況。

(二)全身檢查

每次隨訪時對早產兒進行詳細的體格檢查。首次隨訪時重點觀察早產兒哭聲、反應、皮膚、呼吸、吸吮、吞嚥、腹部、四肢活動及對稱性等。

(三)體格生長監測與評價

測量體重、身長(高)、頭圍,記錄測量值並描記在生長曲線圖上。矯正胎齡40周及以下的早產兒,使用胎兒宮內生長曲線圖進行監測與評價;矯正胎齡40周以上的早產兒,使用兒童生長曲線圖進行監測與評價。根據早產兒體重、身長(高)和頭圍生長速度與趨勢,結合早產兒的出生體重、胎齡及餵養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

如發現異常,及時查找原因,有針對性地指導及幹預,並酌情增加隨訪次數。如果連續監測2次無明顯改善或原因不清,及時轉診,並追蹤早產兒診治情況與轉歸。

(四)神經心理行為發育監測、篩查與評估

1.發育監測:每次隨訪時詢問兒童發育史,觀察和檢查早產兒運動、語言認知、社會/情緒/適應性行為等發展情況,使用「0~6歲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問題預警徵象篩查表」等進行發育監測。

2.發育篩查:發育監測提示可疑或異常者,應採用標準化的發育篩查量表進行檢查。如標準化的發育篩查未提示異常,以家庭早期綜合幹預為主,並增加隨訪頻率。

發育監測未發現異常者,矯正胎齡40周時進行新生兒神經行為測定;矯正3、6、9、18月齡及實際年齡30月齡時,採用標準化的發育篩查量表測查。

有條件的機構在早產兒矯正18月齡及實際年齡30月齡時,進行語言和社會/情緒/適應性行為的標準化篩查。

如發現其他心理行為異常,可採用相應的量表進行篩查。

3.發育評估:發育篩查可疑或異常者,應採用診斷性的發育量表進行綜合的發育評估和醫學評估,明確診斷並進行幹預。無條件機構或診斷不明、治療無效或原因不清時,應及時轉診。

發育篩查未發現異常者,建議在矯正12、24月齡及實際年齡36月齡時採用診斷性發育量表評估。

(五)特殊檢查

1.聽力評估:聽力篩查未通過的早產兒,應在出生後3個月內,轉至兒童聽力診斷中心進行聽力綜合評估。確診為永久性聽力障礙的早產兒,應在出生後6個月內進行相應的臨牀醫學和聽力學幹預。

具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早產兒,即使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查,仍應在3年內每年至少進行1次聽力篩查;在隨訪過程中懷疑有聽力損失時,應及時轉至兒童聽力診斷中心進行聽力綜合評估。具體方法參照《新生兒聽力篩查技術規範》進行。

2. ROP篩查及兒童眼病篩查和視力檢查:對符合篩查標準的早產兒,參照《中國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篩查指南》定期進行眼底病變篩查。

早產兒應定期進行階段性眼病篩查和視力檢查,方法參照《兒童眼及視力保健技術規範》進行。

3.貧血檢測:矯正月齡1~3個月至少檢測1次血常規,根據早產兒有無貧血、生長速度以及餵養情況等,酌情複查並進一步檢查營養性貧血的其他相關指標。

4.其他檢查:對於出生後有併發症的早產兒,根據病情及專科醫生的建議,定期做相應的輔助檢查和複查,如影像學檢查及其他實驗室檢查,並監測病情變化。

(六)餵養諮詢與指導

在原餵養方案基礎上,根據隨訪監測的早產兒生長水平和速度、攝入奶量等綜合因素調整下一階段的餵養方案,使早產兒達到理想適宜的生長狀態。具體參照《早產/低出生體重兒出院後餵養建議》。

1.乳類餵養:(1)強化營養:採用強化母乳、早產兒配方奶或早產兒出院後配方奶餵養的方法。按矯正年齡的體重未達到第25百分位的適於胎齡早產兒及未達到第10百分位的小於胎齡早產兒,出院後均需繼續強化營養。達到上述體格生長標準時,應逐漸減低強化營養的能量密度,期間密切監測生長速度及血生化指標,直至停用。(2)非強化營養:不需強化營養的早產兒首選純母乳餵養,注意補充多種維生素、鐵、鈣、磷等營養素及指導乳母均衡膳食。母乳不足時補充嬰兒配方奶。

2.食物轉換:在保證足量母乳和/或嬰兒配方奶等乳類餵養的前提下,根據發育和生理成熟水平及追趕生長情況,一般在矯正4~6月齡開始逐漸引入泥糊狀及固體食物。食物轉換方法參照《兒童餵養與營養指導技術規範》進行。

3.營養素補充:(1)鐵劑補充:繼續補充鐵劑2 mg/(kg·d),酌情補充至矯正12月齡。使用母乳強化劑、強化鐵的配方奶及其他富含鐵的食物時,酌情減少鐵劑的補充劑量。(2)維生素A、D和鈣、磷補充:繼續補充維生素D 800~1 000 U/d,3個月後改為400 U/d,直至2歲,酌情補充維生素A、鈣和磷。

(七)護理與疾病預防指導

護理時間盡量集中,動作輕柔,避免頻繁、過度刺激。

1.保暖:根據早產兒的體重、發育成熟度及環境溫濕度,採取不同的措施進行適度保暖,提倡「袋鼠式護理」方法。

2.避免感染:接觸早產兒前和換尿布後洗手,減少親友探望,每次餵奶後清潔和消毒奶具,居室每日開窗通風。保持臍部乾爽清潔,若發現膿性分泌物或臍輪紅腫,及時就診。

3.提供適宜睡眠環境: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安靜,光線明暗要有明顯晝夜區別,幫助早產兒建立晝夜節律。注意早產兒體位,避免吸入或窒息。

4.預防接種:按照《國家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相關要求進行預防接種。

(八)早期發展促進指導

瞭解2次隨訪期間進行早期發展促進的實施情況,根據神經心理行為發育篩查或評估結果並結合養育史,進行下一階段的早期發展促進指導。

根據早產兒發育水平,給予適度的視、聽、觸覺等感知覺刺激,提供豐富的語言環境和練習主動運動的機會,進行適合年齡特點的遊戲活動,鼓勵親子間的情感交流及同伴關係的建立,避免違背發育規律的過度幹預(表1)。

(聲明:本文轉載已經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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