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王利軍)4月14日,呼和浩特市環衛工田香枝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她的官司打贏了,賽罕區人民法院判定被告賽罕區正興豬肉經銷部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7363.7元。被告已將賠償款打到了她的銀行卡上。2018年12月8日、12月17日,2019年1月18日,北方新報融媒體分別刊發消息《正大豬肉直營中心門前污水積冰 路人滑倒住院起糾紛》《田香枝:準備起訴正大》《田香枝起訴正大索賠!》,對該事件進行了報道。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保全莊農貿市場5號大廳正大豬肉直營中心是正興豬肉經銷部的經營場所。記者從田香枝提供的判決書上看到,賽罕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3日對該案件作出判決。法院認定,被告賽罕區正興豬肉經銷部門前路面坡度較大,因天氣原因或生產經營產生的污水不及時進行清理會在坡面及坡底部形成冰癱,對來往該區域的行人構成較大的人身安全隱患,經營者應當及時清理積水積冰,在合理限度範圍內保障其門前區域的公共安全。另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第六條相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責任單位在其門前應當包市容環境衛生整潔,禁止亂潑污水,形成冰攤、污水攤。被告賽罕區正興豬肉經銷部作爲經營單位,其門前的路面結冰屬於“門前三包”責任內容,負有及時清理、避免形成冰癱的的責任和義務。被告賽罕區正興豬肉經銷部未及時清理其店門前的結冰路面,導致田香枝摔倒受傷,對此具有過錯,且二者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故被告應當對田香枝的損失承擔侵權責任。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賽罕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賽罕區正興豬肉經銷部賠償田香枝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各項損失共計736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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