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回奔波千里,晝夜堅守十六小時,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成功拘傳失信被執行人單某。4月11日9時許,蚌山區法院執行110接到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在江蘇泰興長江段,發現被執行人單某,在向院領導彙報情況後,值班法官王公爾帶着執行小組立即前往泰興。

  被執行人單某系船民,2014年至2015年間曾向分兩次向張某借款200萬元用於購買船舶經營貨運生意。借款到期後,單某卻始終未還款。由於單某長期在水上討生活,逃避執行,案件始終未能有效執結。

  執行幹警趕到距離市區三十多公里的泰興天興港時,已是下午15時。此時,單某所在的船隻已經卸完貨,停在河面中央,離岸較遠。長江泰興段視野寬廣,爲了不驚動單某,執行小組經過分析,單某所在船隻剛卸完貨,離港還需有相應的手續要辦理,當即決定分成兩組兩班,對船隻進行“看守”。

  17時,19時,21時,凌晨1點,凌晨5點……單某所在船隻毫無動靜。12日8時許,正當班看守的法警小胡提醒大家,“快看,從船上下來一人,開着小船往岸邊來了……”待小船靠岸,執行幹警發現正是被執行人單某。幹警們迅速從隱蔽處衝出,成功將單某控制。

  面對從天而降的執行幹警,被執行人單某一臉驚慌。“你們怎麼找到這裏的……”鑑於單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官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決定對單某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拘留15日予以懲戒。

  (來源: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

  編輯:於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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