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门法税改革活动。(图/太极门提供)

▲太极门法税改革活动。举奖金制度造成不少税务冤案,民国85年太极门税务案冤案,迄今尚未结案。(图/太极门提供)

文/宋明

台湾早期统治者为了达到控制人民的反叛思想(民主思潮),所以祭出「检举奖金」的诱惑,于是检举拿奖金成了当时杀人、夺产的法律工具。

日前看到一篇《检举奖金与国家暴力》心有戚戚焉,二二八、白色恐怖事件的「加害者」问题仍未处理,「被害者」回忆陈述有些加害者是贪图检举奖金,造成冤案。可见虽然有时「被害者」与「被害者」是无冤无仇,只是贪图小利而害人,自私自利的小人甚至被有心人指使,丧失天良泯灭人性!

台湾经过戒严、解严本应该回归宪政时期实施完全的民主政治,但我们却实施一半,有很多单位的作为仍停留在戒严时期的作风。如:超过60年的《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有关检举奖金最高480万仍然存在,抓耙子文化当道制造冤案荼毒人民。

前台北市国税局长凌忠嫄在校园高唱你是我的眼,鼓励大学生当抓耙子,这种文化即封建思想,此时也应该还给人民一个完全自由民主的社会!

笔者节录网路一篇文章《乌龙税单纠缠万年 税奴永远无法翻身?》均谈到检举害人的实况如下:

一、静宜大学李介民副教授曾指出为何会有乌龙税单:比如财政部赋税署可能就会把一些案子交办给国税局去查核,或是国税局接受到检举,万一没有查的很清楚,但是国税局可以开单核课的期限又快到了,又必须赶快做出课税处分,那有可能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下就开出税单,更因此衍生补税或涉及逃漏税要处罚锾等复杂的问题层出不穷。

二、台北商业技术学院黄士洲副教授,曾实际观察行政法院对于税务诉讼的运作发现,如果税务机关接受一个无厘头的检举,没有实质调查就草率开出税单,最后行政法院不是认为税捐机关课错,而是认为税捐机关尚未调查清楚,而行政法院自己又不去调查,就把这个案子再丢回去原来的税捐机关,另为适法处分。

这时税捐机关怎会承认自己有错呢?一定是金额加加减减,再重新发单,而纳税人就无端的被卷进一个绞肉机里面来来回回。纳税人从提出申请复查、诉愿、行政诉讼,一张错误的税单可以纠缠纳税人,十年、二十年,都无法终结。

其实我们谈「检举奖金」就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种引诱贪图小利的「检举达人」被一般市井小民恨得牙痒痒的,被称之为「抓耙子」就是其行为可鄙、可耻,不是光明正大的行径令人不齿!

而会让人不齿是因为抓耙子文化当道,制造冤案荼毒人民,《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民国47年4月23日公布施行),其检举奖金制度造成不少税务冤案,历经六十年了,该条例仍然存在,相当荒谬。民国85年年底发生的太极门税务案冤案,即为一例,迄今尚未结案。

▲▼税,税改,逃漏税。(图/视觉中国CFP)

▲超过60年的《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抓耙子文化当道制造冤案荼毒人民。(图/视觉中国CFP)

话说春秋末期晋灵公凶残又顽劣,完全不知道体恤人民的疾苦。他曾经为了修饰宫墙而向百姓征收重税;甚至曾经只为了好玩,在楼台上用弹子向楼下的行人弹射,看著人们惊恐躲避的神态来取乐。

有一次,灵公吃熊掌的时候,因为熊掌炖得不够烂,灵公一气之下把掌管膳食的宰夫杀了,叫一个女人把尸体拿出去丢掉。绕过庙堂时,被赵盾看见了。赵盾就上前进谏;灵公不听,觉得赵盾事事都要管,讨厌极了;于是决心除掉赵盾;就派了一个刺客名叫珇麑去刺杀。

刺客观察后说这是一个忠臣啊!我怎么能够杀死忠臣呢?因为杀死忠臣和违抗君命的罪过都是死!最后决定,我可不能不忠不义…于是退出赵盾的居所,在树下自杀了。古人重利也重义,虽然当刺客是刽子手,但也以良心做基础,利或义取其一,人生价值观有时生命轻如鸿毛。

呼吁政府,转型正义从废除检举奖金制度开始吧!古人刺客都选择为人生价值观置生命于度外,难道今日的我们还把错误的制度存留贻害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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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明, 嘉义市/退休人。以上为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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