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應該怎麼辦?父親把家裡所有家產借個他弟弟。沒想到是個白眼狼,這是一百萬的欠條借了300多萬,還有100萬欠條都沒打,現在只想要回這一百萬。但是不知道怎麼辦,前幾年連請律師的錢都沒有,所以沒告他。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根據你的陳述結合借條,因為借條形成於2013年1月27日且約定還款時間為同年6月31日,按照這個時間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即截止2015年6月30日,如在此之前我方從未與對方聯繫、催討、或者訴訟等索要錢款,則現在提起訴訟除非對方認可該借款,否則法院會以過了訴訟時效為由判定我方敗訴。

另外,如我方能提供期間的相關催要證據,則訴訟時效會以我方最後一次催要的時間中斷並重新起算,建議現在如可與對方聯繫,就積極與對方聯繫,只要對方對欠款的事實認可, 還是會有勝訴的希望。


你好,考慮超過了訴訟時效


難度比較大,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這個借條沒用的,身份證號都沒
初步看,已經過訴訟時效了,但是具體案件要進一步分析,中間是否有過追討的證據,這些都比較重要,建議找個律師詳細談,風險代理比較合適。
要看情況,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如果借款到期後3年內你們都沒有找他要錢(有相關證據證明),則對方有訴訟時效抗辯權,就是不還你錢的正當理由。有證據證明你找過他要錢,那麼當然可以用借條當找他還錢。但如果借款已經20年了,那對方又有不還你錢的理由了。(理由同上)

想辦法讓他提出(或者讓他認可)一份對他有利的還款計劃,然後起訴。

當然,一般很難。


當初這筆錢到底是借款還是退夥時候結算的欠款?錢給對方的時候是轉賬還是現金?有沒有付款依據?有沒有簽訂其他協議?欠條出具後有沒有找對方催要過或者對方還過錢,如果不能證明訴訟時效中斷的話,對方到時候可能會提時效抗辯


已經過訴訟時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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