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發表評論字型大小:

  收入不公、貧富差距過大已成當前社會公平問題的一個主要矛盾,而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偏低、稅負偏高,又是這組矛盾的主要方面,亟待著手糾偏,從而緩和、化解矛盾。

  昨天,溫總理在同網友在線交流時透露,個稅起徵點調整問題已列入國務院議事日程,本週三將進行討論,「我們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徵點」,並表示這是實現收入公平最直接也是最簡便的方法。

推薦閱讀

張茉楠:金融資本是全球糧油高價真正推手通脹回落態勢已經顯現

  • 喬子鯤:知民心乃實現幸福基礎
  • 王東京:農產品價格不是治脹重點
  • 謝作詩:沒有順差老齡化時喫啥
  • 黨建軍:華為併購美公司何以遇挫
  • 徐立凡:國產奶重塑信譽無坦途
  • 林伯強:以財稅手段應對高油價
  • 呂隨啟:為何加息無法抑制通脹
  •   總理的這一明確表態,讓不久前「個稅起徵點保持2000元不變」的傳言不攻自破。在物價輪番上漲、錢包變相縮水的眼下,個稅起徵點多年按兵不動,早已久受詬病,不僅與現實經濟形勢不協調,更背離了個稅「公平調節器」的初衷。因此,總理昨天的一番話,讓網友頗覺振奮。

      溫總理回答網友這一問題時較為概略,但其表述中傳遞了不少相關信息,值得我們仔細咂摸和回味。

      首先,是對收入公平的重視。我們說了三十年的「先富帶動後富」,但在這一過程裏,一些人卻漸漸忘了「先富」只是手段,「帶動後富」和「實現共富」纔是終極目標,這種理念上的偏差無疑助長了貧富差距的擴大。面對這種現狀,政府有必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器作用,讓財富在不同收入階層中分佈更趨合理。

      其次,是讓利於民理念的彰顯。一個淺顯的道理是,一個國家,唯有老百姓普遍富裕了,才能形成旺盛的消費力,從而為國家稅收與財政收入提供源頭活水。而減負即為增收,富民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減稅,如西漢初年的「三十稅一」;同樣,每當內需不振之時,為公民減稅、退稅便成為各國通行做法。回顧近些年,我國稅收增幅(超過20%)、個稅增幅(去年達到22.5%)、個人收入增幅(約7%)及GDP增幅(9%左右),不難發現個稅增幅過快。其後果是相對降低居民收入,抑制了內需,加劇了內外貿易失衡。因此,下一步如何在「國富」與「民富」之間找準一個黃金分割點,重拾二者之間的均衡發展,理應有所突破。

      勞動收入是我們這個社會絕大多數人的衣食來源(甚至唯一來源),因此附著其上的個人所得稅的公平與否,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尊嚴、內需的強弱、社會的穩定,其意義不言自明。因此,理想而公平的收入格局無疑是:高收入者繼續創造和積累財富,但承擔更多的稅負與社會責任;中低收入者的勞動所得(包括部分財產性收入)得到增進,同時稅負不斷降低。如是,方能逐步打造一個橄欖形、而非啞鈴形社會。在美國,佔比近50%的工薪階層只承擔了聯邦所得稅的5%,10%的高收入者承擔了個稅的60%,1%的最高收入者承擔了30%;而在我國,工薪階層個稅佔到個稅總收入的65%,相反,相當數量的富人或者遊離於稅收的有效監管之外,或者藉助心照不宣的「人脈」逃避稅收義務。用辯證法的眼光看,收入不公、貧富差距過大已成當前社會公平問題的一個主要矛盾,而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偏低、稅負偏高,又是這組矛盾的主要方面,亟待著手糾偏,從而緩和、化解矛盾。對此,必須在稅收宗旨上、結構設計上予以撥亂反正。

      春節前,有消息稱「個稅改革方案已上報國務院」,根據相關披露,新方案可能會對稅率有所調整,但對「以戶為單位徵收」、是否採取綜合稅制等問題並未實質性觸及。很顯然,個稅改革不能僅僅被CPI趕著跑,而應爭取主動,從結構上提高科學性、預見性與公平性。

      三十而立,中國個稅開徵至今正好30個年頭了,是時候好好總結得失、謀劃圖變以順應時代發展與公眾呼聲了。


    推薦閱讀: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