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跳樓啦!」,老師心理咯噔一下,生怕與自己有關聯。因為幾乎所有的學生跳樓自殺事件,無論是在何處發生,都要首先向教育問責,向教師問責。

現在學生跳樓事件越來越多了,教師的教育就越來越膽戰心驚了。因為幾乎所有的學生跳樓自殺事件,只要是教師批評教育過後發生的,無論青紅皁白,一律要承擔一定責任,輕者停職檢查,重者降薪降職。如果是批評教育過程中有打罵行為的,那就在劫難逃啦,輕者降薪降職,調離崗位,重者賠款、開除,甚至是坐牢。可見教師這個行當,已經成為高危職業了。

自殺是當一個人的煩惱和苦悶發展到極端,對「破局」的事態產生恐懼,對生活失去信心,對現實感到絕望而採取的唯一最後「保護」的手段。自殺一般始於心理挫折,發生在擺脫抑鬱的心理衝突的過程中,其心理行為過程一般是挫折——虛無感——對現實的普遍冷化曲解,對人、對事懷報復心理——絕望——自殺強迫意念——產生自殺行為。

學生跳樓自殺,教育要承擔責任嗎?這一點也不冤枉,但是這裡指的「教育」是指廣義的教育,即凡是增進人們的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的思想品德的活動都是教育,主要包括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非專指狹義的學校教育。既然如此,出現學生跳樓自殺事件,我們就要從更廣闊的視野,更深的層次來尋找主客觀原因,而不是眼睛直盯學校和教師,使他們談「跳」色變。

一,中小學生自殺的表現和類型

要討論中小學生自殺的關聯性問題,我們有必要首先了解一下中小學生自殺的表現和類型,爸媽在線心理諮詢中心專家的自殺分類,值得一提。

(一)心理滿足型

1、幼稚型自殺。如某學校有兩個少年兒童,看了某些科幻電影,他們竟然認為從高處跳下去可以飛翔,於是,就從六樓跳下去自殺了。

2、誘惑型自殺。一些自己崇拜的偶像,比如說張國榮跳樓自殺對他們有著一定的誘惑,於是他們也想著去跳樓自殺。

3、賭氣型自殺。如某初中少女因嫌其母親過分的嘮叨和過嚴的管教,向母親示威賭氣而自殺。河南某中學學生,考外語時在試捲上寫道:「我是中國人,何必學外文。不懂ABC,照樣能接革命班,還能埋葬帝修反。」老師批評了她,她一賭氣就跳了水塘。

(二)心理解脫型

1、厭世型自殺。如某地一名中學生,因患白血病花去了家中所有的積蓄,還欠了一大筆債,由於自己壓力過大,也不想為家裡增加負擔,於是,就吞食了大量的安眠藥自殺身亡。

2、絕望型自殺。某地一名小學生因父母離婚,誰也不想要他,便在絕望中憤然跳樓自殺身亡。

3、逃避型自殺。某地一名中學生在玩遊戲中輸了很多錢,為了逃避債務而投河自殺身亡。

綜上所述,採取自殺行為的青少年大多存在這樣幾種心理:解脫心理——以為死可以擺脫一切煩惱和壓力;要挾心理——想用自殺來發泄不滿,補償失去的自尊心或嚇唬別人,從而得到別人的重視和注意;抗議心理——想以死來與自己不喜歡的事物抗爭。在上述自殺心理中,前兩種是中小學生自殺中最常見的。

二、中小學生自殺的主觀因素

(一)不良的人格特質

性格內向、孤僻,自我封閉不與人交往,衝動、過激、偏執,是神經質的人格特質;弱型、強而不平衡型或過敏體質,其耐受力較差,一個普通刺激就使其難以承受,是神經類型的人格特質;內心有強烈的孤獨感、痛苦感……這種不良的人格特質長期得不到矯正,一個偶然因素即可導致輕生念頭的產生。

另外,精神分析學派認為,每個人都有所謂的「自殺潛勢」,即死的本能,其強弱程度因人而異。這種潛在的傾向因其家庭、學校、社會環境的不同,帶給青少年的情緒和人格及認知的不同,一個偶然的因素也可導致輕生念頭的產生。

(二)身心發展的困惑

中小學,尤其是中學時期正處於個體身心發展的疾風暴雨、變化劇烈時期,心理發展尚未成熟,面臨考試、升學、交友等諸多人生選擇,各種身心矛盾和眾多的心理欲求,使其經常體驗到失望、痛苦、悲傷、悔恨、激憤等負性情緒和嚴重的挫折感、不滿足感,而心理又不成熟,故情緒波動大、缺乏應對挫折的能力和技巧,是最易出現心理衝突和心理問題的「危機期」。自殺企圖即是心理危機的一種突出表現。

現在的孩子普遍發育提前,有的小學便進入了青春期,也被稱為「逆反期」。尤其是對性的強烈的好奇心理,使他們有一種不安分的探索的慾望。特別是中學生,他們以極強烈的興奮與傾慕觀察異性,積極從書刊、影劇、祕聞、傳說或同學、朋友那裡尋求答案,或用不正常的方式發泄和彌補,繼而引起「性早熟」和「早戀」。認真的把愛情當作生命,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上當受騙後往往一時承受不住愛情陣痛的衝擊。突然發作,極度痛苦,不能自拔,甚至釀出悲劇。

(三)獨生子女綜合症

獨生子女備受家庭和社會的寵愛,但因處在人生最脆弱的青少年時期,情緒不穩定,控制能力差,一旦遭遇一些小的不順利,如入學新環境不適、同伴相處失敗、平時考試成績不理想、升學無望等等,便易於走極端。如果此時,父母及教師的高期望變成高失望,並以一定方式體現出來,孩子的心理狀態又無法得到及時調整,便容易產生不良認知與行為,進而走上不歸路。

(四)精神疾患

據有關部門調查,因精神疾患而導致自殺的中小學生佔13.2%,其中抑鬱症是「第一號心理殺手」。抑鬱症一般表現為:情緒低落,對平時喜歡的事情提不起興趣;學習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容易疲勞、休息也不能緩解;感受性強,常人不易察覺的事物也能掀起內心的波瀾;精神萎靡、自怨自艾,負罪感、無用感和無安全感;遇事經常往壞處想,自認為是最不幸的人,自殺念頭長期醞釀,無暇體驗生的美好,長時期末認識自己有病而去就醫;等等。長此以往,便容易發生悲劇。

三,中小學生自殺的客觀因素

(一)落後的政治體制和政策

1、專權制。一層壓一層,上一級對下一級專權,到了教育的最低層,就是教師對學生專權,家長對孩子專權……唯獨學生從時間到空間,從言論到行為等等,一切無權。當他們的一切都被壓榨得乾乾淨淨,而簡單的訴求又無人能夠理解和支持,恰巧還處在青春轉型的叛逆期時,無能為力的他們,只能以死抗爭。

2、計劃生育政策。計劃生育,一對夫妻一個孩,不僅沒有提高人的素質,反而有所下降。物以稀為貴,獨生子女是父母的掌中寶,是唯一寄託和希望,蜜糖罐中的他們身上缺少的是人類最需要的競爭力,抗挫折力,喫苦耐勞的精神。

獨生子女政策,使該生沒有生,不該生的卻生了一大堆。事業單位,工薪階層,素質相對比較高,因怕丟工作而不敢生。農村人口,流動大軍;城市人口,非工薪階層,素質相對比較低,富足者要傳承家業,貧窮者以多子對孫為福。

獨生子女政策下的獨生子女,素質下降,不良品質的比例上升;生存力下降,自殺率上升。

(二)不良的社會現象

1、負面信息的污染。中小學生涉世不深,對社會、人生的認識,易流於表面,過分理想化。不能正確看待和分析社會腐敗問題,帶有暴力、色情內容的不健康音像製品及書刊泛濫,污染了孩子們的心靈。尤其是大眾傳媒對中小學生的影響更深:一方面是利用傳媒獲得了大量信息——青春生活的瀟灑浪漫、豪華奢侈,而現實卻是世態炎涼、冷漠無情、勞苦艱辛、競爭激烈,悲觀厭世的情緒日漸累積,為逃避難現實,選擇結束自己的人生;另一方面是知識、生活經歷、社會經驗缺乏,自制能力差,一些不良的、世俗的信息被他們接受下來。因此,那些缺乏主見的孩子易受他人擺脫困境方式的影響,走向自我毀滅。

2、留守兒童的困惑。2008年年初,全國婦聯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農村留守兒童大約有5800萬人,其生存現狀堪憂,由於父母常年外出務工,親子關係疏遠,兒童不僅容易滋生心理問題和學習障礙,容易染上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還可能成為犯罪分子覬覦的對象,把他們引上邪路。親情的缺席,魔手的侵襲,各種意外的不期而至,使留守兒童成為最易被傷害與遺忘的羣體。因此,犯罪率高,自殺率也高。

(三)落後的學校教育方法和內容

目前,我國的社會教育的研究和實踐還在「朦朧」階段,家庭教育還在「初級」階段,學校教育與社會發展以及其他發達國家相比還處於「落後」階段。

1、教育脫離現實。在中小學,學校幾乎不開設針對社會需要的技能課,學生沒有動手實驗和獨立思考的機會,從中學直接走入社會的學生一無所能。社會中的很多矛盾,學校里根本給不出答案,家長也無法給出答案,最後這些沒有答案的矛盾集中在孩子的身上,孩子無法從各種矛盾中解脫出來,所以有許多學生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

應試教育脫離社會發展需要,違背自然發展規律,這種以應付升學考試為目的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行為,是教育工作所存在弊端的集中表現。應試教育升學壓力大,而一些內向、敏感的孩子處理心理承受力又差,長期面對不喜歡的事,情緒從無奈到焦慮、緊張、擔心,慢慢發展成抑鬱、絕望,是學生自殺的主因。

1985年,北京49中12歲的女生因家長嫌考分低,服毒自殺。時任總書記的胡耀邦有一個批示:「全國大中小學多數教育思想不對頭,對培養什麼樣的學生不明確,沒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沒有好的身體條件行嗎?灌的量那麼大,灌的方法那麼死,作業考試那麼繁瑣,有什麼用?這件事提了幾十年,從毛主席時就那樣說,但總是解決不了,我認為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們自己沒有說透徹;第二纔是規定一些必須遵守的規矩。這件事請抓出一個結果來。一年不行就兩年,怎麼抓也要認真細心考慮。」時隔近三十年,中學小生自殺案件有增無減。

2000年教育部的「減負令」下達,但實際課業負擔卻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其原因就是中高考選拔人才的機制沒有變,應試教育還要繼續。

2、教育方法不當。①層層加「壓」。學校本應是學生恬情悅性,增知促德的搖籃,學生本應是歡樂的、愉悅的、自信的。但實際狀況卻是學校教育以應試教育為主,不僅家長對子女施加壓力,社會、家庭對學校施加壓力,學校自身因為與其他學校的競爭也有很大壓力。最終三方壓力的「合力」卻壓在了正處在生長發育中的中小學生身上。

「壓力」與「焦慮」是一對孿生兄弟,學習的巨大壓力使學生經常感到情緒焦慮、緊張恐懼、身心疲憊。美國布洛姆(Brown,D.T.)認為:學校的壓力源,一是學生與教師的關係;二是同學之間的關係;三是成績與考試;四是來自於學校的批評與處罰。來自任何一方壓力,當其不堪重負時,都可能導致嚴重後果。

②簡單、粗暴。第一,批評語言失當,有辱人格。重慶某校初三女生跳樓自殺身亡。遺書中寫道:「老師:您說得很對,我做什麼都不行,學習不好,長得也不漂亮,連當坐檯小姐都沒資格。您放心,我不會再給您惹事,因為這個世界上不會再有我這個人,我對您的承諾說到做到……。」原來,在教師教育其遲到時,既有體罰現象,又使用瞭如「像你這樣子長得又矮又醜,連坐檯都沒有資格」等侮辱性語言。

鎮江九歲弱視男童被老師當眾罵「小瞎子」後,孩子失聲痛哭精神失常。

第二,體罰或變相體罰。六年級學生張某趕寫作業至深夜,仍沒做完。因害怕第二天上課受到老師的體罰和侮辱,趁家人睡著服毒自殺身亡。遺書中寫道:「……我很高興我死後老師再也不會整天說我頭髮長,把我的臉打得通紅。我討厭上學,如果不上學,讓我幹啥都行,可是媽媽又不肯,我只好這樣了……」

成師附小五年級學生李某,搞朗讀比賽時說話,老師放學後留下逼寫1000字的檢查,並說:「寫不到就去跳樓「。最後,孩子真的從30樓跳下,自殺身亡。孩子在語文書上寫到:「老師我做不到,跳樓時我好幾次都縮回來了」。

安徽某初中男生陳某被老師打了三次耳光。回家後,在委屈和氣憤中寫下了《告老師》和《家信》兩封遺書,服毒自殺身亡。

第三,侵犯他人隱私權。滎陽一初三老師未經他人同意,偷看了一名女學生的情書且將信件的內容公之於眾,該女生從自家三樓陽臺跳了下去,致使身體多處骨折。學校承擔了連帶責任。

霍邱某中學老師公開學生的求愛信,導致一花季少女患上精神分裂症,學校因此賠償16萬元。

3、教育內容單調。我國中小學,大部分時間灌輸的是專業的課程和理論上的知識,對情商關注相當少。學生年齡在增長,知識面在拓寬,但解決實際問題的「動手」能力卻提升很慢,當沒有辦法解決實際生活、思想矛盾的時候,往往會選擇極端的方式瞭解。

德育與智育本應是同步提高,協調發展的。但一直以來,重智輕德的狀況還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很多學校雖然表面上強調要重視德育,但也只是喊喊口號而已,並沒有產生實際效果。一張考試卷所體現的質量決定著一所學校的名譽和生源,也決定著一個學生的未來。在這樣的標準衡量之下,勢必使得教師們重「智育」而輕其它方面的教育。

(四)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問題

1、家庭壓力。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學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師。個體所接受的教育和影響,首先來自於家庭。受「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等觀唸的影響,教育的功利性十分鮮明:學習成績要好,要有一技之長,否則就不能立足社會,更不要說有好工作、好前途。扭曲的價值觀使家長不遺餘力的去送孩子學這學那,把本屬於孩子的玩耍時間都給擠佔的一乾二淨,本應是天真快樂的童年,變成了負重的蝸牛,且壓力層層加碼。

2、家庭問題。根據衛生部調查顯示,約有35%的中小學生自殺與家庭破裂,家庭功能缺陷有關,且父母有自殺行為,子女的自殺可能性更大。事實表明,體驗過家庭成員自殺行為的中小學生,其自殺可能性將是同齡人的9倍,主要是因為這些孩子自小感受到「世態炎涼」,無論在性格、品質上都感受到自卑、壓抑,自幼感受不到父母的親情,加之受挫,產生自殺行為的可能性極大。

3、教育方法不當。①過分溺愛。家長過分溺愛,使孩子抗挫折能力差。美國心理學界流行「有十分幸福的童年,常有不幸的成年」的說法,也就是說,很少遭受挫折的孩子長大後會因不適應激烈競爭和複雜多變的社會而遭到不幸。

部分家長過於保護孩子並代為處理生活中一切事務,使這些從小被抱大的一代,因失去體驗真正生活的機會而造成獨立生活能力減弱。因此,這些孩子在長大以後遇到不可避免的挫折時往往會不知所措,無法承受。

②過分苛求。每一位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龍成風,但不可不接受的是「成龍成風」僅為少數的現實,為此不能求之甚急或過分。要知道,成長期的孩子喜歡嘗試新事物,但他們又特別害怕失敗。如果孩子被要求考試要考到多少名時,孩子此時接受的暗示就是: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在這種暗示的影響下,孩子就會變得十分懼怕失敗,對於這些成長期的孩子來說,這種要求不是鼓勵,而是一種壓力。也許他們曾多次體驗過成功,但因父母的這種教育態度,他們對「失敗」持有一種特殊的敏感,因為這種敏感,他們會把失敗的感覺放大,會對失敗有一種莫名的恐懼,甚至是絕望。

③忽視做人教育。學會做人,是培養孩子最核心、最根本的任務。現在,家長比任何時候都關注孩子的成績和升學,但比任何時候都忽視孩子的品德、忽視做人的教育。原因是社會競爭激烈,許多家長把孩子前途單單寄託在成績上。另外,現在獨生子女多,在家裡孩子以自我為中心,孩子任性、懶惰、嬌慣、心中不知有他人,不孝敬關愛父母的為數不少,加上學校應試教育的體制,弱化了學生品德的培養。

(五)教師的心理健康問題

心理健康是教師素質的核心要素,也是教師整體素質提高和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基礎與保障。心理不健康的教師對學生身心造成的危害,某種意義上遠遠超過其教學能力低下對學生學業所產生的影響。

教師的學歷、知識水平和學生的成績並沒有必然的聯繫,並且年齡越小的學生越容易接受教師語言態度、行為習慣的影響。教師健康的人格特徵突出表現在如何對待教育工作,怎樣對待所教的學生。其中,教師性格特點對學生的影響不能忽視。如果教師經常為不良的情緒所困擾,就會把煩惱、怨憤遷移到學生身上。如長期患病、婚姻失敗、人際關係不和等,都可能使教師上課無精打採,一旦工作不如意時,就大動肝火。所以,高「情商」的教師首先善於控制與疏導自己的情緒,盡量避免對學生生氣、發怒。

綜合上述學生跳樓自殺原因,從表面上看,確實有許多起自殺事件與教師的批評教育有關,但從深層次而言,這只是導火索而已。由於現在學生跳樓自殺事件頻發,而一旦發生又首先去拿學校、教師試問,所以現在教師的教育是前怕狼後怕虎,左右為難,打不得,罵不得,甚至是說也不敢說了,唯恐哪個「學生」出問題而追究到自己。如此,讓學校教育如何是好?

前文提到的成師附小五年級學生李某跳樓自殺身亡事件出現後,班主任在殯儀館哭暈,為何能夠「哭暈」?「哭」是對自己的學生早殤感到難過,是對自己的批評教育的言行舉止行為頗感後悔。但為何哭「暈」了過去?這不僅僅是難過和悔恨,恐怕還有無助、恐懼,甚至是絕望。因為她清楚,發生這樣的事情,不但可能為她教師的生涯劃上了句號,不管其平時多麼優秀,還可能傾家蕩產、官司纏身,面對無盡的民事糾紛乃至刑事責任,甚至身陷囹圄……

批評教育要立法,批評,到底可以達到什麼程度;懲罰,到底可以達到什麼程度要明確。2007年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之21條:「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知是什麼人將此條的「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闡釋為: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違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責任。這種說法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及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傳播。確實起到了「震懾」一些孩子王的「犯罪分子」的作用。試想之,我們經常說某人一件簡單的事都不會做為「笨」,有些人還形成了口頭禪,無論人們做什麼事只要做不成,都說是「笨、笨、笨死了」。假如這也犯法的話,那有些人一天得犯多少次?不可否認,教師侮辱人格尊嚴的語言會給思想脆弱的孩子造成傷害,其後果也是無法想像的。你說一個「笨」就已經不好聽了,何況後邊還加一個惡毒的「死了」,雖然有著恨鐵不成鋼的好心,但這確實有點不雅。可是把這樣一句話說成是犯法,那教師工作真是天天該提心弔膽了。

2009年,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其中第16條規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但這「適當方式」是什麼,程度如何把握等問題卻沒有個明確的說法。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有關負責人在解讀該《規定》該條款時表示:「在強調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學校也出現了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象。新出臺的這項規定,保證和維護了班主任教育學生的合法權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學生過程中,在堅持正面教育為主的同時,不再縮手縮腳,可以適當採取批評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學生。」這個解讀還是沒有說明怎樣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才算「適當方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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