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維(1877-1927)與羅振玉(1866-1940)

編者按

在王國維由西方哲學轉向中國古史研究的學術轉型過程中,金石學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谷卿博士從王國維的金石觀入手,細緻分析王國維如何運用現代的學術眼光激活金石學這一傳統的學術資源。王國維以金石材料與文獻資料相印證,由辨識文字進而考索名物制度等古史問題,往往由一件器物連鎖起各類問題,拓展出古史研究的新境界。作者還注意到王國維對金石的興趣亦包含著美學的觀照,尤為洞見。

王國維的金石觀

谷卿

王國維自沉離世之時,周歲尚不滿五十,在他短暫的生命旅程和學術生涯中,雖然研究重心與學術興趣幾經轉移[①],但成果豐碩厚重,影響亦極深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具有相當敏銳的史家眼光和強烈的「預流」意識,兼善自察自省,隨時調整短期目標。1914年夏,在回復前輩學者沈曾植的一封信中,王國維談到自己近歲的研究狀況和計劃,這樣說道:

國維於吾國學術,從事稍晚。往者十年之力耗於西方哲學,虛往實歸,殆無此語。然因此頗知西人數千年思索之結果,與我國三千年前聖賢之說大略相同,由是掃除空想,求諸平實。近因蘊公於商周文字發見至多,因此得多見三代材料,遂擬根據遺物以研究古代之文化、制度、風俗,旁及國土、姓氏,頗與漢人所解六藝不能盡同。此後歲月,擬委於此。至西域之事,蔥嶺以東諸國,力或尚能及之;自是以西,則恐不逮。然甚冀先生出其蘊蓄,指示塗術,雖不能負荷,或能作傳火之薪亦未可知。[②]

這段陳述值得留意,從中能夠看到王國維由西方哲學轉向中國古史研究的時間和動機,羅振玉(蘊公)在此際對他起到不小的影響,他們藉助「商周文字」、「三代材料」和「遺物」來推究上古史事與文化,發明了諸多超越舊說的新見。同時,王國維治學又有明確的邊界意識,對於蔥嶺(亦即中國「西域」和中亞的分界)以西的歷史地理,自謂「則恐不逮」,並希望沈曾植能有以指教。

信中所謂「商周文字」、「三代材料」和「遺物」,當然是指甲骨、銅器、石鼓等刻鑄有早期文字的物質資料及其拓本,它們都是廣義上的「金石」[③]。以金石材料考史證史,且每有新獲,這讓王國維興奮非常,他在向學界同人介紹自己的著述時,屢屢言及研究方法:

頃多閱金文,悟古代宮室之制。現草《明堂寢廟通考》一書,擬分三卷:己說為第一卷。次駁古人說一卷,次圖一卷。此書全根據金文、龜卜文,而以經證之,無乎不合。[④](1913年5月13日致繆荃孫)

近年治禮,旁及古文字,擬著手三代制度之研究。一月前成《明堂廟寢通考》一書,全與舊說不合,唯阮文達《明堂圖考》之說略似之。維更從吉金文字之證據,通之於宗廟、路寢、燕寢,並視為古宮室之通制。然金文中尚有反對之證據,故其一中一部分不能視為定說耳。[⑤](1913年6月27日致鈴木虎雄)

「金文」、「龜卜」等對於王國維來說,最大的作用是能夠幫助其研究三代制度,在他看來,其「有益於釋經,固不下木簡之有益於史也」[⑥],王國維根據它們提供的信息訂正了不少舊說的謬誤,但也在重建新說的過程中碰見不少「反對之證據」,因此「己說」尚不能確定為「定說」,足見王國維對這些材料的重視和立論的審慎[⑦]。

金石學興於趙宋,在此之前,僅僅類似博古高明之士所獨家掌握的機密(secret knowledge)。相對於漢儒以傳注為中心的解經之法,中唐以迄宋代的「經學變古」思潮可謂做到了推陳而出新,經典文獻從此不再「經典」,附著在經典之上的歷史也面臨質疑和重估,考實史事又需要新的證據和資源,金石之學遂漸勃興,金石也在觀念上從早期的祥瑞、玩好之物,轉成助益經史研究的學術材料。王國維所言「頗與漢人所解六藝不能盡同」,正說明金石學的生命力和價值所在。

王國維題跋石鼓文拓本

王國維十分推崇宋人的金石學成就,甚至認為「雖謂金石學為有宋一代之學,無不可也」[⑧],這首先是因為他覺察到宋人於金石搜集、傳拓、著錄、考訂、應用各方面「無不用力」[⑨],成就卓著;另外,由學術史的發展脈絡著眼,王國維看到金石學在兩宋以後命運衰微,雖於清代復興,然不過宋人途轍而已。研究過程中,王國維還發現宋人有關金石的許多看法可謂不刊之論,難以更易,「知宋代古器之學,其說雖疏,其識則不可及也」[⑩]。王國維之堅定維護宋代金石學的地位,當是有所針對,他在《宋代金文著錄表序》中提到,「乾嘉以後,古文之學復興,輒鄙薄宋人之書,以為不屑道。竊謂《考古》《博古》二圖,摹寫形制,考訂名物,用力頗巨,所得亦多,乃至出土之地,藏器之家,苟有所知,無不畢記,後世著錄家當奉為準則,至於考釋文字,宋人亦有鑿空之功,國朝阮吳諸家不能出其範圍。若其穿鑿紕繆,誠若有可譏者,然亦國朝諸老之所不能免也。」[11]這類說法數見於王國維各類文字之中,他清楚地看到「國朝」金石學與金石學家之弊:「《筠清》出龔定庵手,尤為荒謬。許印林稍切實,亦無甚發明。最後得吳清卿乃為獨絕,惜為一官所累,未能竟其學。然此數十年來,學問家之聰明才氣未有大於彼者,不當以學之成否、著書之多寡論也。」[12]王國維的這些分析、判斷、比較、論述和反思,已可視為現代學術範式中的「研究綜述」,這既是他研究金石學的結果,也是其「擬專治三代之學」的重要基礎和前提。

《觀堂集林》是王國維最為重要的文集,1923年初刊二十卷,後增入補編內容,較原刊多出四卷,所收文字別為《藝林》、《史林》、《綴林》三種[13]。王國維於1921年親自校訂了這部《集林》,文稿選用標準相當嚴苛,在《王靜安先生年譜》中,觀堂門人趙萬里記道:「先生之輯《集林》也,去取至嚴,凡一切酬應之作,及少作之無關弘旨者,悉淘去不存」[14],《集林》的刊刻者蔣汝藻亦在前序指出,此書是王國維「刪繁挹華」[15]而成,集中地呈現了他十餘年間的學術關懷和研究成果。

以吉金(銅器)為例而言,泛論某類器物、辨考其名實的文章,多收入《藝林》,有關具體某器的題跋,則收入《史林》。如《藝林》卷三有《說斝》、《說觥》、《說彝》等,皆由器物命名和文字來源等,述論其形制、功能的異同,兼訂舊說。在《說斝》的開篇,王國維即引羅振玉說指出《說文》釋「斝」的疏謬之處,將斝與爵加以分辨,又據《韓詩》說諸飲器有散無斝、傳世古酒器有斝無散之情況,展開有關斝與散的討論,最終認定「諸經中散字疑皆斝字之訛」[16]。文中所列五條證據,不僅有傳世文獻,也有實物(端方所藏斯禁上所擺器物),相互比照,乃能「以小學上之所得」,「證之古制而悉合」[17]。至於《說盉》一文,論述更為精彩,王國維提到歐陽修《集古錄》著錄有一件自名為「盉」的器物,但早期文獻中並無此物也無此名,《說文》提及盉僅雲「調味也」,至於如何調味,則語付闕如,王國維仍據端方所藏斯禁陳器,結合《儀禮》的記述,給出「盉者,蓋和水於酒之器,所以節酒之厚薄者也」的答案,由此證明獻酌之禮中「卒爵」(爵中酒須盡飲)的可行性,同時否定了鄭玄等認為禮儀中虛設玄酒(水)是為「不忘古」的說法。[18]

吳昌碩、張祖翼、陸恢、吳臧龕、褚德彝、王國維題跋毛公鼎拓本

《藝林》中討論器物的文章,大致可認為屬於名物學(thingology)研究範圍,多由名稱字義考察入手,展開研討。文字是《藝林》最為關注的重心[19],因此,有關銘文最多的銅器毛公鼎之討論,也置諸《藝林》集中[20]。在《毛公鼎考釋序》里,王國維表達了三重看法,其一,三代重器之中,屬毛公鼎銘文最多,陳介祺最早得到此鼎,所拓銘文流傳開來,學者競相考訂,自吳大澂之後,十之八九已經得到可靠解讀;其二,自周初至秦漢再到當代,數千年間文字的變化脈絡難以盡尋,古文中假借用字的情況也有很多,因此古器銘文有不少是難以訓詁的,不可強作解釋,如果不去承認和面對這個現實,便難免穿鑿附會,然則因噎廢食、就此放棄應該進行的研究和考訂,亦屬不妥;其三,古器銘文本是當時通行的文從字順之作,今人難以釋讀,是因為不理解史事、制度和時代情狀,如能從《詩》、《書》等文獻中考察「其文之義例」,通過音韻學通「其義之假借」,用器物銘文驗證「其文字之變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則於字之不可釋、義之不可通者,必間有獲焉」[21]。王國維實際是從方法論的角度,明確提出和論述了孫詒讓、吳大澂等學者的金石學研究理路,認為他們「大都本此方法,惟用之有疏密」,這個「方法」就是綜合利用文獻、史料、器物,互相參證印對,以將未解未識的字句釋讀出來。在此,王國維雖仍將辨識文字作為研究的目的,但相比《藝林》中的大部分文章而言,《毛公鼎考釋序》已顯露出博物學的色彩[22]。

上文已經談到,《藝林》中的金石研討當為名物學之屬,關注的焦點集中在亟待考察和解析的「物」及其名稱,而《史林》中的金石題跋,則以具體的「物」為話引,由此生髮衍展,對與之相關的各類知識加以討論[23],如《秦公敦跋》云:

羅振玉、王國維題跋秦公簋拓本

右秦公敦,出甘肅秦州,今藏合肥張氏,器蓋完具,銘辭分刻器蓋,語相銜接,與編鐘之銘分刻數鍾者,同為敦中所僅見,其辭亦與劉原父所藏秦盄和鍾大半相同,蓋一時所鑄,字跡雅近石鼓文,金文中與石鼓相似者,惟虢季子白盤及此敦耳。虢盤出今鳳翔府郿縣禮村,乃西虢之物,班書《地理志》所謂西虢在雍者也,此敦雖出甘肅,然其敘秦之先世曰十有二公,亦與秦盄和鍾同,雖年代之說,歐、趙以下人各不同,要必在德公徙雍以後。雍與西虢壤土相接,其西去陳倉亦不甚遠,故其文字體勢,與寶盤獵碣血脈相通,無足異也。此敦器蓋又各有秦漢間鑿字一行,器雲卥元器一斗七升八,奉敦蓋雲卥一斗七升太半升。蓋卥者漢隴西縣名,即《史記·秦本紀》之西垂及西犬邱。秦自非子至文公,陵廟皆在西垂。此敦之作,雖在徙雍以後,然實以奉西垂陵廟,直至秦漢猶為西縣官物,乃鑿款於其上,猶齊國差甔,上有大官十斗一鈞三斤刻款,亦秦漢間尚為用器之證也。故此敦文字之近石鼓,得以其作於徙雍以後解之;其出於秦州,得以其為西垂陵廟器解之。(觀堂自註:漢西縣故址在今秦州東南百廿里)癸亥八月。[24]

秦公敦(今作秦公簋)於1919年間偶然出土,後歸甘肅督軍張廣建所有,王國維見到此物後即行研究,成《秦公敦跋》[25]。新見羅振玉贈王國維秦公敦蓋(秦漢鑿字部分)拓本[26],其上王國維手書長跋與上引文字內容基本相同,落款年月則為「辛酉孟冬」,也就是說,王國維至遲在1921年就已經取得秦公敦研究的初步成果。

《秦公敦跋》是王國維一份相當有代表性的題跋作品,涉及的問題很多,跋文並未囿於該器的名稱和形制,而是以與之有關的每個關鍵信息為媒介,聯繫相關器物和問題加以綜合辨析推論。王國維首先提到,秦公敦器蓋分刻不同銘辭,與一般器蓋同銘的銅器有異,卻近乎編鐘銘刻方式,辭與盄和鍾(即秦公鍾)類同,書風則近於石鼓文,由此則從銘文內容、刻鑄形式和字跡風格三個方面,大致圈定秦公敦的製作時間,接後復以與該敦書風類似的虢季子白盤引出地理話題,佐證制敦時間,將上限劃定在德公遷雍史事,又據其上秦漢鑿字「卥元器」論定此敦直至彼時仍為西縣官物,用作容器。

羅振玉、王國維題跋噩侯馭方鼎拓本

面對金石古器,王國維並不孤立地加以審視,這首先表現在知識與話題的轉換上,由物到史、由文字到藝術,皆能涉及;其次則體現為由此物及彼物的「鏈接」功夫,《秦公敦跋》短短四百餘字,在「主角」之外,還論及盄和鍾、虢季子白盤、石鼓文和國差甔等,為各器之間建立以某種近似為基礎的聯繫。更重要的是,有關秦公敦及所涉問題的研討,並未完全終結於該跋之中,在研究其他器物和問題之際,一旦發覺與秦公敦有關的信息和話題,王國維又會重建關聯、回顧省思,比如在《秦都邑考》中論西垂與西犬邱本一地[27],在《噩侯馭方鼎跋》中論鼎銘中與秦公敦銘中相同某字系地名[28],與羅振玉討論沇兒鍾、攻吳王盤等出土地而得出「古器有轉移之事,不得盡據以考據地理」[29]的判斷等等,均可視為《秦公敦跋》所論內容之「互文」和補充。

1916年2月,王國維自日本京都回國,至上海哈同花園任職,與鄒安分別擔任《學術叢編》和《藝術叢編》兩種刊物的編輯主任,《學術叢編》前附條例中,寫明刊物宗旨在於「研究古代經籍奧義,及禮制本末、文字源流,以期明上古之文化,解經典之奧義,發揚古學,沾溉藝林」[30],《藝術叢編》則謂專以「發明國粹,動人觀念,使人知保存古物,多識古字,多明古禮制古工藝為宗旨」[31]。「學術」以期「沾溉藝林」,「藝術」乃望「發明國粹」,足見二刊「相輔」[32]之義。羅振玉應邀為《藝術叢編》撰寫序言,稱藝術並非為娛人耳目,其重要性在於和「三古以來之制度、文物」的密切關係,同時又可作為「學者遊藝之助」,「以考見古人伎巧之美、製作之精」[33],他對金石古物之美的敏感和珍視,與王國維一貫相契。

王國維與鄒安(左)、姬覺彌(中)在哈同花園

作為首位在學術研究中大量用及「美術」概念的中國學者[34],和那些埋首經史無暇旁顧的同人及前輩相比,王國維具備更多欣賞、理解、論析和闡述美的能力,對金石尤是如此。他討論宋代金石學的成就,特別注目和傾心於宋人「對古金石之興味」,認為宋人能夠欣賞金石之美,並且優遊其間,至為難得,而這又當得益於宋人相當全面和豐厚的藝術素養,此絕非後代學者所能望及項背:

金石之學創自宋代,不及百年已達完成之域,原其進步所以如是速者,緣宋自仁宗以後,海內無事,士大夫政事之暇,得以肆力學問。其時哲學、科學、史學、美術,各有相當之進步,士大夫亦各有相當之素養。賞鑒之趣味與研究之趣味,思古之情與求新之念,互相錯綜。此種精神於當時之代表人物蘇軾、沈括、黃庭堅、黃伯思諸人著述中,在在可以遇之,其對古金石之興味,亦如其對書畫之興味,一面賞鑒的,一面研究的也。漢唐元明時人之於古器物,絕不能有宋人之興味,故宋人於金石書畫之學,乃陵跨百代。近世金石之學復興,然於著錄考訂,皆本宋人成法,而於宋人多方面之興味,反有所不逮。[35]

清代前中期的金石學者,大多隻關心帶有文字的器物和刻石,因為這些屬於能夠佐治經史的材料[36],在乾隆朝以前,很少有像黃易那樣大量搜求畫像石刻者[37],這個身兼官員、學者和書畫家多重身份的金石痴迷者,還以搜訪碑石作為主題,創作了大量與日誌、遊記相配合的「訪碑圖」,因使金石搜集和研究更具開放性和藝術性。清季西學東傳,因同時受到現代學科觀念的影響,學者逐漸發現金石物質之美感,亦轉能品賞無字辭刻畫的金石器物,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王國維對宋人的金石學和金石文化力加肯定和讚譽,強調金石的研究和賞鑒如其兩翼,不可偏廢,如他在和馬衡研討古代尺度的問題時,面對「繪畫、雕刻、顏色均精絕」的唐尺,亦不免為之沉醉,乃託人「先摹長短,再影其花紋」,以便摹造[38]。至於研究意欲「求新」,賞鑒則執著於「思古」,這種探求「真」和「美」的興味,也被王國維所切實感受到,他稱「此時之快樂,決非南面王之所能易也」[39]。在生性憂鬱的王國維眼中,生活的本質即是「欲」,「欲」得不到滿足是為常態,這是苦痛,而「欲」又天然是「無厭」的,一「欲」得償,更有千萬「欲」待償,所以終極的慰藉始終難以得到;即使所有慾望全部都得到滿足,又會生起厭倦之情,「故人生者,如鐘錶之擺,實往複於苦痛與倦厭之間」[40],唯有「快樂」能除去此二者。王國維尋求「快樂」之法,就是在沉浸於研究賞鑒的「真」境和「美」境之中,「使人易忘物我之關係」[41],以獲此無上之享受。

王國維致羅振玉信札

王國維致內藤湖南信札

金石之於王國維,不唯是冰冷的材料和嚴肅的知識,更是一種值得欣賞、體味和品鑒的美術品,實物自不待言,即摹本和拓本,也具備相當的審美價值,王國維同時還樂意賦予它們以新的美感形式和美學意義,他常應請在扇面上臨寫殷周器物銘文和漢碑文字,而與友朋通信所用之信箋,亦有不少金石主題的特製品類,如他致信沈曾植使用過西夏文銅官印箋,致信羅振玉使用過陽陵虎符箋,致信馬衡使用過雪堂摹圓足幣文箋和山左齊字磚文箋等,他甚至參與金石拓本題跋和裝裱的設計,他曾告知徐乃昌:「此拓(秦公敦拓本)付裝時,文字必作三層分列,全形拓本之上方已不能容。若分裝兩幅,以文字為一幅,器形為一幅,則器之上方正可題字,然此裝法卻不甚合宜。最好付裝後再題,則器形之下,盡有題字之餘地也」[42]。可見,對於一件金石拓本如何以經過裝潢後的美術品形式呈現,王國維有著明確的預設方案,他的題跋也不僅僅是為了表達學術觀點,更兼顧其與拓本之間在視覺方面的良性互動。

其實早在20世紀之初,王國維有關「美」的討論就已涉及金石。他認為,有一類「古雅」之物,既非純粹的美術品,又不能完全歸於利用品,且其製作之人並非天才或精英,但在他人看來「若與天才所製作之美術無異」,金石書畫古籍等等,無疑就屬於這類「古雅」之物:

三代之鐘鼎,秦漢之摹印,漢魏六朝唐宋之碑帖,宋元之書籍等,其美之大部實存於第二形式。吾人愛石刻不如愛真跡,又其於石刻中愛翻刻不如愛原刻,亦以此也。凡吾人所加於雕刻書畫之品評,曰神、曰韻、曰氣、曰味,皆就第二形式言之者多,而就第一形式言之者少。文學亦然,古雅之價值大抵存於第二形式。……由是觀之,則古雅之原質,為優美及宏壯中不可缺之原質,且得離優美宏壯而有獨立之價值,則固一不可誣之事實也。[43]

王國維認為,對自然之「優美」和「宏壯」的判斷是先天的,對人工之「古雅」的判斷則需要後天培養,因此,「古雅」的藝術高度不及作為第一形式的「優美」和「宏壯」,但仍有其「獨立之價值」。王國維在此已經注意到「美」純粹為一種形式,「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44],而金石書畫等在純形式之外尚以物質(以及具有歷史意涵的文字)為附著或呈現,故若將之納入到現代意義上的「美術」範疇之中,勢必要剝離它們之賴以存在的條件。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王國維並沒有給出答案,他在這篇文章里甚至無意識地顯現出傳統中國藝文與西方美術概念的方枘圓鑿。

研究和賞鑒金石對王國維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事,他卻並不因此專力加以購藏,這固是因為羅振玉藏品已極豐富,足以支持和滿足王國維的觀摩與考究。在向繆荃孫介紹寫作《金文著錄表》的情況時,王國維自信地說道:「近時收藏金文拓本之富,無過於盛伯羲之《郁華閣金文》,而蘊公二十年所搜羅固已過之。前年盛氏拓本亦歸其所有,故其全數除復出外尚有千數百器。雖世間古物不止於此,然大略可得十之六七。故此次所作《表》,謂之金文之全目錄,亦略近之。」[45]王國維與羅振玉關係親密,不但志趣相合,有師友之誼,且後來結成為兒女親家,據馬衡記述,王國維自戊戌(1898)年後,和羅振玉幾乎形影相隨,「從來沒有離開過」[46]。對於羅振玉的藏品,王國維都非常熟悉,今存上海博物館之《雪堂藏器拓本》四冊八十九開,前有王國維題跋即雲「此冊中諸器皆為余曾所摩挲者」,可窺羅王金石鑒藏之一斑。

王國維沒有購藏金石的需要,當然也沒有購藏金石的能力,他一貫拮据,幸得羅振玉長期資助,一家人的生活才有所保障。在與羅振玉和其他友人的通信中,常見王國維有某物價昂、「不免貴矣」、「暫置之可也」、「索價駭人」、「未必有人要,俟將來再商之」之類的說法和慨嘆[47],在收到徐乃昌贈其所藏古器拓本之後,複信致謝云:「賞鑒之精,為今日藏家之最,欽佩無似。近數年思集金文拓本,所得無多,一旦得此多珍,遂如貧兒暴富,何幸如之」[48],足知其篋笥之中實在並不豐贍。

鄒安在哈同花園中主持《藝術叢編》,每期按金石、書畫等門影照諸家藏品刊布,作為金石學者和鑒藏家的編輯主任鄒安認為,應付給藏品主人報酬若干,王國維和羅振玉的態度則是,「樂於流通,志不在酬報」[49],這其實也和王國維認為美術應當與功利完全無涉的觀點一致,進一步言,即美感當同道德相系相契。在討論美學中第二形式的「古雅」時,王國維即稱,「藝術中古雅之部分,不必盡俟天才,而亦得以人力致之。苟其人格誠高,學問誠博,則雖無藝術上之天才者,其製作亦不失為古雅。」[50]三代秦漢的金石碑版,自然難考其作者是否「人格誠高,學問誠博」,但對當代治金石印篆者的整體考察,則難以令王國維滿意,他借給羅福頤仿古鉨印譜撰寫序言之際批評時人:「鄙薄文、何,乃不宗秦漢而摹魏晉以後鑱鑿之跡。其中本枵然無有,而苟且鄙倍驕吝之意乃充塞於刀筆間,其去藝術遠矣」[51]。一藝之微足以讓王國維感到焦慮和不安,原因在其反映出道德與風俗的盛衰之變,但好在尚有「不為風俗所轉」如羅福頤者,王國維欣賞他「於世之所謂高名厚利未嘗知」、「世人虛憍鄙倍之作未嘗見」、「澤於古也至深,而於今也若遺」[52],正是讚許他與世俗功利的疏離——而這些評語,又足以讓人想到他在《人間詞話》中對「赤子」李後主的種種稱譽和頂禮。

注釋:


[①]據馬衡所述,王國維「研究學問,常常循環地更換」,他(王國維)說:「研究一樣東西,等到感覺沉悶的時候,就應該暫時擱開,做別樣工作,等到過一些時,再拿起來去做,那時就可以得到新見解,新發明。否則單調的往一條路上走去,就會鑽進牛角尖里去,永遠鑽不出來的。」見馬思猛輯註:《王國維與馬衡往來書信》,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7年版,第236頁。陳寅恪對此的評價則是:「足以轉移一時之風氣,而示來者以軌則」。見《王靜安先生遺書序》,載《王國維遺書》第一冊,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影印商務印書館1940年版。

[②]房鑫亮編校:《王國維書信日記》,浙江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62頁。

[③]馬衡考慮到近世出土古器物種類日益繁多,因對「金石」重新加以定義,認為「往古人類之遺文,或一切有意識之作品,賴金石或其他物質以直接流傳至於今日者」,皆可稱為「金石」。見《凡將齋金石叢稿》,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頁。可見若不加以限定,「金石」將是一個意義邊界十分模糊的概念和稱謂。

[④]《王國維書信日記》,第48頁。

[⑤]《王國維書信日記》,第60頁。

[⑥]王國維認為,甲骨金文的重要性與木簡相當,而木簡(《流沙墜簡》)「關係漢代史事極大,並現存之漢碑數十通亦不足以比之」。詳參《王國維書信日記》,第50頁。

[⑦]羅振玉對金文的使用,也持較為謹慎的態度,他在題跋中指出:「金文別字極多,與後世碑版同,不可盡據為典要」。見羅振玉撰述,蕭文立編校:《雪堂類稿》第三冊,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頁。

[⑧]趙萬里輯:《靜安文集續編》,第74b頁,載《王國維遺書》第五冊。

[⑨]《靜安文集續編》,第70a頁。

[⑩]王國維著:《觀堂集林》上冊,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47頁。

[11]《觀堂集林》上冊,第296頁。

[12]《王國維書信日記》,第51頁。

[13]《觀堂集林補編》也系王國維自訂,但未能在其生前刊出,及王氏自沉,羅振玉、趙萬里擬為之整理出版遺稿,因《觀堂集林》初刊本已售罄,故議定重出一部收錄《補編》在內的《觀堂集林》。詳參趙萬里《王靜安先生著述目錄》,載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第20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頁。

[14]《王國維全集》第20卷,第462頁。

[15]見密韻樓本《觀堂集林》蔣序。

[16]王國維著:《觀堂集林》上冊,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45頁。

[17]《觀堂集林》上冊,第146頁。

[18]詳參《觀堂集林》上冊,第151—153頁。

[19]《藝林》八卷文章多可歸入傳統學問中研治文字、音韻、訓詁的「小學」之部,其中又以文字研究為重,卷三有關器物類稱的論述,也是基於文字的辨考。

[20]《毛公鼎考釋》作於1916年,初刊於《學術叢編》第四冊,收入《觀堂集林·藝林》的是其序。

[21]詳參《觀堂集林》上冊,第293—295頁。

[22]在1916年8月27日致羅振玉的信中,王國維提到:「今日自寫《毛公鼎考釋》畢,共一十五紙,雖新識之字無多,而研究方法則頗開一生面,尚不失為一小種著述也。」見《王國維書信日記》,第158頁。中國古代雖無「博物學」的稱謂和學科分類,但有博識廣聞的博物學者和以「博物」命名的書籍,崇尚博洽亦為一種文化傳統,而「博物學」當指利用物質世界和現實生活中的各種知識技術對一個或多個對象加以綜合研究的方法,其意與西方的「博物學」(natural history)概念尚有差異,至於natural history之漢譯,當作「自然志」更為合適。

[23]在1923年7月2日致容庚信中,王國維談及《史林》和《藝林》中有關吉金研究文章各自的側重:「以考證地理及史事者若干篇入《史林》;以考釋文字者改題為『釋厶』,入《藝林》中」。見《王國維書信日記》,第705頁。

[24]《觀堂集林》下冊,第901頁。

[25]羅振玉以《秦公敦跋》未見於王國維自藏《觀堂集林》目錄眉注,故認為是後者自所刪落者,及王歿後,羅振玉將之編入《觀堂別集》。實則該跋存見王國維手訂《觀堂集林補編》目錄中,趙萬里認為本當編入收錄《補編》在內的《觀堂集林》,故在《王靜安先生著述目錄》中有所說明。見《王國維全集》第20卷,第148頁。

[26]北京文津閣2014年春季拍賣會拍品,2017年12月清華大學藝術博物館「獨上高樓:王國維誕辰140周年紀念展」展出。

[27]《觀堂集林》上冊,第529頁。

[28]圖見國家圖書館金石拓片組編:《國家圖書館藏陳介祺藏古拓本選編·青銅卷》,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頁。

[29]《王國維書信日記》,第455頁。

[30]《學術叢編》第一冊,民國期刊集成本,上海書店出版社2015年版,第7頁。

[31]《藝術叢編》第一冊,民國期刊集成本,上海書店出版社2015年版,第15頁。

[32]二刊皆在《條例》中說明「相輔而行」。

[33]《藝術叢編》第一冊,第10頁。

[34]長期以來,王國維被誤認為是第一位將「美術」一詞引進中國的譯者,談晟廣對此有所辯證,及其有關王國維「美術」語彙的論述,詳參《王國維與現代中國「美術」觀念的起源》,載《獨上高樓:王國維誕辰140周年紀念展》展覽圖冊,清華大學藝術博物館2017年,第6—19頁。

[35]《靜安文集續編》,第74b頁。

[36]潘靜如提出,有清一代金石學實為一種「目的金石學」(teleological epigraphy),由經史考證而建立起的考據話語或考據威權,疏離或貶抑了金石的造型藝術,主流話語也排斥了對於藝術精神的探索。詳參《被壓抑的藝術話語:考據學背景下的清金石學》,《文藝研究》2016年第10期。

[37]對於金石中圖像資料和藝術的忽視,不僅緣於學者們缺乏意識,也由當時並不完備和成熟的出版體例與技術條件所致。 

[38]內容詳見王國維1922年8月24日致馬衡手札,載《王國維與馬衡往來書信》,第86頁。

[39]《王國維全集》第1卷,第133頁。

[40]《王國維全集》第1卷,第55頁。

[41]《王國維全集》第1卷,第57頁。

[42]《王國維書信日記》,第475頁。

[43]《靜安文集續編》,第25a頁。

[44]《靜安文集續編》,第23b頁。

[45]《王國維書信日記》,第51頁。

[46]《王國維與馬衡往來書信》,第235頁。

[47]分別見《王國維書信日記》,第98、102、153、167頁,其中大部分系王國維為羅振玉代購前之訊息通報。

[48]《王國維書信日記》,第474頁。

[49]《王國維書信日記》,第94頁。

[50]《靜安文集續編》,第26a頁。

[51]王國維:《〈待時軒仿古鉨印譜〉序》,載《觀堂集林(外二種)》,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00頁。

[52]同上。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原刊《中國書法》2018年第3期。圖片為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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