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徽

當事記者談華大基因外流案:千萬級傳播事件是怎樣演化的 財經 第1張

  編者按:

  本文是北京紫竹論壇第一期(4月3日)上的一個演講主題,演講者為金微,北京財經媒體記者,他的發言主題是《14萬孕婦基因案背後的輿論與法律爭議》,主要談論的話題是他與華大基因在基因外流案中的經歷。作為一次現象級傳播的事件,本次論壇沒有邀請到華大基因方面來到現場,但本文發表後,歡迎華大基因報名來參加我們後續的論壇,講一講他們為什麼這麼做的理由及依據。

  同時,我們也歡迎媒體界的朋友以及公關界和上市公司的朋友,能夠多多給我們提供選題建議,這樣我們能夠談論更加深入和廣泛的問題,能夠進一步提升國內企業、公關公司、媒體等有關機構正確應對輿論的水準。我們也歡迎有關企業贊助我們的論壇,具體報名方式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反做空資訊中心(fanzuokong99)」或其他平臺「反做空研究中心」賬號留言或私信進一步洽談。

當事記者談華大基因外流案:千萬級傳播事件是怎樣演化的 財經 第2張

  因外流案是近期的一個輿論熱點,這個事情一定程度與我有關。我作為記者,在報道中成了新聞當事人,因為用自媒體號寫這個事,引爆輿論也惹來一系列麻煩,包括法律訴訟等。今天在坐的大部分是媒體人,我把事件來龍去脈給大家講一講,大家可以做一個評判,究竟是我作為一個媒體人失誤,還是華大基因真的有問題?

  我簡單介紹下自己,我從業新聞工作有十來年,目前在北京的財經媒體,主要報道金融,不過我過去偶爾在社會公共領域發聲,也無意中製造了幾起大的輿論事件,包括轉基因安全討論、鐵路資產低估案、和頤酒店事件、女記者跳樓事件等。作為記者,關心公共問題是正常的,有些公共輿論事件又與自身利益有直接關系。

  為何我關注基因去哪兒了?

  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現在流行的各類基因檢測,包括無創DNA產前檢測,很多醫院都有,我們做了這些基因檢測、獲得了報告,基因去哪了?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

  這個事件是怎麼回事?2018年10月4號美國學術期刊《細胞》雜志發表一個文章,關於14萬孕婦基因研究的論文,標題是《無創產前基因組學研究揭示多種復雜形狀的遺傳關聯,病毒感染模式以及中國人羣歷史》。華大基因當時發了通稿,名稱叫《華大基因發布最大規模中國人基因組學大數據研究成果》,真正引起我關注的是新華社的報道,裡面有一些關鍵資訊,《最大規模的中國人基因組測序》,他是用無創產前基因組做的檢測,對14萬孕婦進行收集,測序對象除漢族以外還包括55個少數民族,這裡面還有一句話,還發現了中國人基因組中獨特的DNA病毒分佈。因為這個報告在一個小圈子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主要是生物科技圈。但是我們主流社會不太關注這個,不知道這個東西跟我們有關系。

  我知道我這個問題與我們有切身利益,但是沒什麼媒體報道。我不是這個口線的記者,沒法報道啊。等了一段時間,10月24日,科技部突然公佈包括華大基因在內的6家企業基因數據泄露的通報,我認為時機來了,藉著科技部處罰的由頭,重點說14萬孕婦基因外流事件。

  我當時提出質疑:這涉及到大規模的人羣採集,這些孕婦對於自己的基因用來研究是否知情,有無批准,有無數據外流,這是我文章質疑的核心。尤其是基因外流,因為多個國家科學家參與了這項研究,尤其是新華社報道中明確提到老外都感慨第一次有這麼大的樣本數據。更直接的理由是:14萬孕婦基因的分析都發到國外論文上了,這就涉嫌基因外流。當然我在這個文章傳播過程中添加了一些其他元素,才能讓內容流通起來。

  這個文章是2018年10月26日凌晨發出來,第二天早上起牀時就刷屏。當時有些擔心,打算刪了,但後來華大基因就發聲明瞭,騰訊公眾號把我的文章和華大聲音並列了,沒法刪。華大基因同時向我發律師函,說我刻意關聯、製造恐慌等,宣佈要起訴我。到了晚上事情有一些反轉,我的文章引起了深交所的關注,要求華大基因說明14萬孕婦基因大數據是否與外方機構有合作,深交所特意提到「樣本和數據是否存在向外方機構或個人泄露」,一下子問到關鍵點。當時媒體報道說華大基因向自媒體發函,深交所向華大基因發函,等於第一步雙方打了平局。

  為何有了千萬級傳播量

  這個事件能炒的起來,輿論能發動起來,是有社會基礎的,比如朋友圈刷屏,加上崔永元轉發,形成了千萬級的閱讀現象,包括你搜百度關鍵詞都有幾百萬的閱讀,這背後是有原因的,至少是刺到了社會神經。根本不是什麼謠言自媒體的問題,如果說是謠言,他是沒辦法廣泛傳播的。這裡面涉及的問題非常多,基因科技發展迅速,但帶來很多問題。就像其他科技一樣,飛速進步的過程中,存在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隱私保護等問題。

  從技術層面解構這個輿論現象,這裡面涉及一些元素,有基因檢測、生物科技、基因數據,有學術研究、生物醫葯,民族安全,國家安全等問題。這個輿論涉及的問題是非常廣,而且又針對上市公司,所以問題比較復雜。現在大家看到的,很多媒體說這是自媒體造謠案,根本不是,而是華大基因刻意製造的說辭。

  這個事之所以能炒的很大,因為華大基因不斷地加戲。他先後多次在他的官方微博頭條撕我,你們看這個是他微博頭條,連續發了好幾篇。他這樣做的目的實際上是要引導輿論,有點恐嚇吧,律師函在這個過程中起到了引導輿論的作用,發了律師函以後,媒體設置議題就沿著華大基因來做了,大家可以看看,華大基因方做的一些傳播,比如說這都是媒體報道的,這是拿律師函作為新聞的由頭,說記者金微惡意造謠,等於先把我定性為謠言自媒體,當初國家正在整治謠言自媒體,所以給我扣上謠言自媒體,對我進行各種恐嚇。

  還有這些報道,他嫁接人民網、經濟日報等報道,人民網是批了謠言自媒體,然後華大基因就嫁接人民日報,再配合律師函,說我是謠言自媒體,深圳法院立案起訴,各種手段進行輿論攻擊等。說白了就是恐嚇你,當然也是要恐嚇大眾。(公關界公關的第一媒體是人民網,一般是無論通過什麼方式,只要人民網發了,其他媒體都可以轉。——注)

  這個事件我覺得沒有瞞過一些財經媒體,當時北京時間、南方都市報、財經等對這個事情做了幾個報道,他們聚焦的核心問題也是:一個是基因有沒有外流,第二個知情權問題。北京時間把14萬孕婦案件的來龍去脈說了一下,深挖。財經雜志除了說這個事情,還認為華大基因上市前把科技部處罰結果隱瞞了,招股書沒有提到這一點。

  南方都市報當時也做了一個報道,結果也收到律師函了。他們提到基因取樣的時候,一般肯定是要有知情權的,但是華大基因這個過程做的非常含糊,南方都市報特意援引了一位基因領域專家的說法。這個事件基本上形成了一個輿論場,有正方、反方,像一個輿論迷局一樣。

  因為話題涉及的問題多,尤其是上市公司,你可以設置很多議題,基因科學等,所以媒體報道處於非常亂的局面,各種自媒體,包括公關文章都很多。

  10月底,華大基因又在微博上說,不打口水戰,不泄私憤,讓我法庭見。我那時候壓力挺大,國家正在整治自媒體,我在微博上發了一個聲明《華大基因,我不是謠言自媒體》,算是為自己正名,然後我很快收到正式起訴書了,深圳法院效率非常高,因為才宣佈起訴,我很快就接到法院電話了。我啥都沒準備,怎麼打官司,所以我就提管轄異議。

  作為被批判對象上南方週末

  11月8日是記者節,我的名字第一次登上南方週末。我們大學部是新聞系,有些南方週末情節嘛,不過我是以被批判的對象登上南周的。

  南方週末花了三個版來報道這個事件,包括頭版的《基因泄密的明與暗》,還有一篇南方週末專訪華大基因CEO的專訪,標題叫《華大基因CEO尹燁自辯:把我們往賣國賊寫,能不生氣嗎?》。我文章裡面沒有提到賣國賊,是他自己想像的。我裡面提到了基因武器,中國國防報也提到了一個文章,14萬孕婦基因風波事件,以這個由頭來寫這個事件。南方週末和中國國防報關於基因武器都有說法,這也是輿論場的關鍵點。

  大家都是媒體人,這個問題關系重大,所以輿論會持續關注,一些周報類媒體連續報道,從消息報道再到深度報道,當時法制週末、中國經濟週刊都有一些深度報道,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國際媒體開始介入了。

  11月14號法制週末發了一篇文章《基因安全之患》,也是針對基因外流問題。當時還引用了人類遺傳辦公室主任田寶國的一句話:「我們的基因是放任自由的狀態。」11月15日,英國Nature雜志同樣發了一篇深度報道:《中國打擊遺傳學違規行為》,裡面重點採訪了14萬孕婦基因論文的作者,為華大基因背書的意圖比較明顯。同時,還批判中國的政府部門,說科技部的處罰是「羞辱」。

  因為華大基因一直緊追我不放,我也沒辦法,說實話壓力也挺大的,我只能再次發表文章,澄清我對這個事件的立場。到11月20日,再次寫了一篇文章《民族基因的事兒,華大基因的起訴》,因為沒有媒體會報道我,我只能在個人小號、微博上發。

  再到11月27號鹽田法院直接把我的管轄異議申請駁回了,因為駁回之後還可以再抗訴,再打一次,又抗訴到深圳高院。這一陣,事情還沒完,華大基因的創始人汪建接受《人物》採訪又說到14萬孕婦,還是那一套話,基因沒有外流,說我是造謠,說正在立案起訴我。這等於他們的CEO、創始人都出來說話,左右輿論。

  華大基因在整個過程中,動作不斷。案子在法務流程中,他們又向有關部門舉報我了,對我來說壓力非常大,我是持證記者,向主管部門舉報的,上面來函調查我了,我寫了情況說明。而華大基因一邊打官司走法務程序,一邊暗地裡借行政手段來幹預。

  法庭上的三個問題

  從2018年10底到今年3月14號開庭,很多時間基本上在應對官司,為了打這個官司,這幾個月工作也有些耽誤。主要是基因問題非常專業復雜,比如說EPS基因、點位基因等,我需要了解大陸法律在基因研究這塊的規定,我翻譯了不少外文資料,這些都作了公證。

  關於3月14日的庭審,焦點還是這個問題,華大基因以我是名譽侵權為由來起訴我,我要證明我沒有侵權,當然不僅要證明我沒有侵權,還要證明我的質疑是有合理性的,比如基因外流、知情權,他要做出合理解釋。總之,我準備的1萬多字的證據,足夠我把這個事情來龍去脈研究清楚。

  打官司也是比較有戲劇性的,打了一天,3月14號上午9點開始打,因為內容比較多,質證就花了半天時間。質證過程中出來一個問題,原告的律師他把證據目錄搞錯了以後,我們就追著不放,結果主審法官不知道怎麼處理,因為這個案子他提交了400多頁的證據目錄,我也準備了幾百頁,兩方上午就爭論起來,火藥味挺濃。

  我覺得打官司好,能把這個事情說清楚,究竟是我的錯還是華大基因有問題。當時去了20多個人,旁聽席坐滿了,這裡面提到一個核心問題就是知情權,華大基因展示的就是知情權的告知書,他這個知情權實際上華大基因檢測中心告知書,但是他把這個數據拿過去以後,是在所有的華大基因系裡面的公司用,我們律師就抓住這點,認為這根本沒有保證孕婦知情權。而且知情權針對三倍染色體檢測,沒有說有科學研究。大概第八條下面有一個很小的字,可用於研究。所以這個事情出來以後,很多孕婦都來找我說他們也做過,但是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基因被拿去做研究了,他簽了這個東西,相當於一個霸王條款,你要做檢測必須簽這個,誰會拿著放大鏡一一對照說這裡面有幾個字是可用於研究?根本沒法保證。

  第二個問題,國外怎麼做這類研究?他們有詳細告知,包括試驗目的、試驗內容等。而國內研究就是一張紙來保證你的知情權,而且不是針對這個研究,是在你做無論DNA基因檢測時留的一個後門。為什麼這樣做?華大基因研究院的作者當時寫了一篇文章,全面解讀還原這個過程,裡面有一段話,如果在國外做同類的實驗他得花8個億進行受試者檢測,或者知情告知,但是在國內就是一張紙,你還得倒貼錢,你的基因數據就歸我了。

  第三個問題,論文的核心,我們是說中外合作項目是國際合作項目,華大基因否認是國際合作項目,他說論文裏的國外作者是顧問。當時新華社報道很清楚,國外學者尼爾森說他第一次看到有這麼大的數據,他是看到這些數據才能做出這些研究。所以在庭審過程中,有一個證據的原文就講是怎麼認定的,這個論文很長,裡面有一些關鍵性的東西,20多個作者,13個都是外方合作機構,而且明確提到一句話:「這些作者對本研究是有同等的貢獻。」我們律師在法庭上就連續質問關於國外作者、同等研究等問題。基本上,我們的律師就是用原告的幾個證據把他駁倒了,駁得他們啞口無言,等於直接用他們的證據完成「反殺」,我們的證據是沒有開始用。

  當時有個旁聽者的記錄《華大基因起訴記者金微庭審紀實》,把這個庭審過程即時寫出來,基因數據有沒有外流,我當時有些質疑性的態度,但是從原告提供的證據來說,是很支持我這個觀點的,因為這些國外作者只要填寫一份郵件就可以拿到數據了。

  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在中國做這項研究?這是他自己說的,我如果要研究同類的項目肯定要花很多錢,但是在中國因為沒有法律法規,基本上是空白,所以基本上是零成本就拿到了這麼多孕婦數據,跟國外合作研究。

  基因研究背後的商業邏輯

  庭審結束之後,法官把我留在現場談和解的事情,但走出法院沒多久,華大基因就發聲明,要求我道歉,這不是顛倒黑白嗎?本來這個案子我在庭審完全佔優勢,但是他們發的聲明好像是我已經輸了,要我道歉。他們是上市公司,這麼一發,輿論又炒起來了,所有的門戶網站都是華大基因的聲音。

  很多媒體繼續在報道這個案子,南方都市報報道的稍微客觀一點,用了我的話,但是也有不客觀的。這不是什麼自媒體造謠案,是關乎中國人基因大數據的例子,他們利用強大的輿論。因為現在有自媒體,我就簡單發了一個聲明。我雖然是記者,但在強大的上市公司面前,我也容易被湮沒。

  後來庭審記錄,有些刷屏,新浪有轉載,但又被刪了。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看一下庭審記錄。關於這個案子,一審剛審完,現在還沒結束,我知道科技部介入了這個事情,所以我申請了資訊公開申請。科技部是在2018年介入了這個事件,讓華大基因提交關於14萬孕婦基因的內容,至於資訊公開申請,科技部只是答覆說是其下屬機構接收的,說這個材料屬於非正式的,沒有公開。

  這個事情很復雜,牽涉的問題很多,我捲入這個案子也費了很多精力,但是既然到這步了,沒辦法,只能扛到底。華大基因如果繼續起訴,作為被告,我的證據還沒有出場。

  14萬孕婦基因大數據背後的邏輯是什麼?這幾年生物科學快速發展過程中,基因數據是有商業價值的,包括健康跟蹤、疾病研究、葯物開發都需要,包括科學研究都需要這些數據。當然也不排除基因武器。我們國家這塊因為立法比較空白。

  我提出一個問題:14萬孕婦基因大數據也好,包括華大基因通過無創檢測收集到的數據也好,都是非常龐大的,不是14萬的問題,是幾百萬、幾千萬的數據都在一個上市公司裡面。他是以國家基因庫為名進行的,但國家基因庫深究起來其實是華大基因的。這個問題,我們在法庭上也說,他們說是國家基因庫,但運營方在華大基因,這些數據還是歸屬於上市公司。

  這裡面存在一個問題,上市公司對於這些數據有沒有擁有權,國際合作怎麼開展,民族基因隱私是不是民族基因的密碼,這是我的觀點。包括南方週末當時寫的文章也比較清楚:中國56個民族、14億人口,孕育了極其豐富的民族遺傳資源和典型的疾病遺傳資源,可以研發出針對新靶點、新作用機制的首創新葯。人類遺傳資源的流失,輕則幫助跨國葯企開發葯物獨佔市場;重則危及國家安全。」

  重大公共事件上要保留一點質疑

  關於基因數據的商業價值,這裏有一個案例,美國直接對帕金森病人的基因數據進行交易了,這是公開報道的,不是我們憑空想像的。

  這裏還是涉及到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問題,今年兩會上也有一些兩會代表提出了,包括數據泄露要保護,這是院士說的,就是你有一些基因數據的話,實際上是鎖定人羣的。兩會代表提出要對基因進行立法,這背後關鍵問題反映我們國家的立法缺失,我們的基因資源是比較寶貴的,但是相等是處於灰色地段,你怎麼用,你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所以大家都在用。很多國外機構都在用我們的基因數據。

  現在是資訊社會,任何人、公司都是一個媒體,都在發聲,真相越來越難辯駁。基因案背後,其實是一場輿論戰。華大基因作為一個上市公司,他首先就是不斷的製造輿論,輿論戰最重要的就是命名權,他把這個關於公眾利益的事情命名為自媒體造謠案,以名譽侵權起訴我。我就是個普通的公民,我本來就是對這件事情質疑,所以我把這個事定為14萬孕婦基因案。我在法庭上也問華大基因的律師,我哪一句話造謠了,你指出來,他說是我誤導了監管機構,讓監管同樣資訊了我所說的。

  我為什麼會發現這個問題?10月初14萬孕婦基因報道出來,我就看到不少網友的反饋,正好後來我收到美國華人科技家的郵件,進一步關注了。這個事件的質疑,不是我個人的質疑,而是社會已有的質疑,只不過沒有傳遞到主流媒體上。社會是處於一個資訊不對稱的狀態,媒體扮演了重要角色。你要了解一件事,要看媒體報道了什麼,忽視了什麼。比如基因編輯兒事件,當初媒體是以科技成果、重大喜訊的形式發布,但絕口不提的是社會倫理、試驗合規性等問題,最終還是因為幾百名科學家聯名反對信才引起社會輿論的質疑。

  14萬孕婦基因事件,媒體最初也報道了,但那是通稿,都是公司準備好的,媒體只不過當了個傳聲筒。現在公司都有專業的公關團隊,他們會輸出更多的內容,很多事件是被裹挾在資訊的洪流中的,越來越多的內容輸出是受資本控制,受利益引導,所以說資訊在傳播過程中是扭曲的,很多真相是被掩蓋的,有時候你很難從新聞通稿上發現問題的。你看到的真相,都是別人預設好的。我認為在重大公共事件上,我們還是要保留一些質疑精神,不要任由資訊洪流所裹挾。

  作者|金徽

  編輯|小鬼當家

  溫馨提示:

  本文引用數據,均為官方數據,或為公開報道,未使用任何內幕消息

  近期原創文章

  反做空資訊中心

  世界那麼大

  掃我帶你去看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