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牆

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應扣除門窗洞口、過人洞、空圈、嵌入牆身的鋼筋混凝土柱、梁、圈樑、挑梁、過梁及凹進牆內的管槽、暖氣槽、消火栓箱所佔體積。不扣除梁頭、板頭、墊木、牆身內的加固鋼筋、鐵件、鋼管及單個面積在0.3㎡以下的孔洞所佔的體積。凸出牆面的腰線、挑檐、壓頂、窗檯線、門窗套的體積亦不增加。凸出牆面的磚垛併入牆體體積內計算。

1)牆長度:外牆按中心線,內牆按凈長線計算。

2)牆高度:

外牆:斜(坡)屋面無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面且室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寬度超過600mm時,應按實砌高度計算;平屋面算至鋼筋混凝土板底。

內牆:位於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樓板頂;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

女兒牆:從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兒牆頂面(如有混凝土壓頂時算至壓頂下表面)的高度。

內、外山牆:按其平均高度計算。

3)多孔磚、空心砌塊砌體不扣除其孔洞體積;如設計有要求空心砌塊內填充混凝土時,計算空心部分的體積並套用「空心砌塊孔內灌混凝土」子目。砌塊牆表面的鑲嵌部分按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另套用零星砌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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