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理解如下:

比方說,一個身體有缺陷的人,你不能要求他和一個身體健康的人去完成同樣的工作,。極端的公平是所有的人都完全平等,大家要做一樣的工作,付出一樣的工作時長。現在的公平是大家付出一樣的勞動力然後獲取一定的勞動報酬。同樣的工作量≠同樣的勞動力,讓腿部殘疾的人和健康的人一樣去蹬三輪車賺錢,這件事就相當於要求付出同樣的工作量,但是這件事根本不可能。所以對於被要求去蹬三輪車賺錢的殘疾人來說,他是受到了侮辱,這種侮辱是從整個社會秩序上衍生出來的,而且這種侮辱一旦出現,收到侮辱的人所受到的傷害是不會被撫平的。所幸,世界上沒有極端的公平,也就沒有極端的侮辱。


以前看過一張圖大致內容是三個不同身高的人站在等高的書本上看牆外的世界,有一個人看不到,有一個人勉強看到,而另一個人能看到很多。這是所謂的公平。而根據不同的身高給不同厚的書本,每個人都能看到外面的世界,這是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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