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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在清遠清城區湖西路海港成花園買了一套房,自己所在的12樓這間房是去年6月剛剛交付的,這兩天一直在進行裝修。而在裝修時他發現樓上一直有漏水的情況,在通知樓上的鄰居做了幾次防水之後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

張先生就用手一戳,發現有空鼓,然後用工具一鏟,就出現一個大洞

現在這個漏水的地方完全變成了一個大窿直通樓上的洗手間,這樣讓樓上的業主潘女士也非常氣憤。

張先生告訴我們,目前雖然只有他們家發現這個問題,但是很多業主都對樓的質量非常擔心,希望他能查明原因。

記者來到海港成客服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物業公司也是屬於該小區的開發商清遠市新天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對於這個情況公司已經派人過來進行修復。然而鑿開之後,業主馬上制止說不換,因爲要通知質監局過來才行,物業公司也積極配合

而對於這個大窿形成的原因,項目主管表示,這裏是之前的排柵孔,後期工人沒有修補好造成的。

隨後記者將此事向當地的質監部門進行了反映

對此陳律師表示:如果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而且也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的話,開發商應該履行保修義務,如果因爲房屋的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到業主正常居住的話,對業主造成了額外的經濟損失,開發商也應當履行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針對保修和賠償問題無法協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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