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必將付齣沉重代價")

前不久,原某證券節目嘉賓主持人廖英強因操縱市場被罰沒約1.29億元,引發關注。

證監會在處罰決定中說明,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製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齣。

而廖英強在被證監會發瞭1.29億元之後,竟然還口齣狂言。

廖英強在迴應此事件的視頻中說:

現在作為我們愛股軒的觀眾,應該是怎麼說有危機感瞭,可能會越來越多的人來到這個平颱,因為這件事,我應該是打瞭將近一點多億的一個廣告,現在幾乎廖英強的一個名字應該算是傢喻戶曉……

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在5月6號公布,廖英強在一天之後發布視頻迴應,他在視頻中說自己曾經是因為不懂法而違反規定,並錶示自己其實沒賺那麼多錢。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廖英強說:其實我真沒掙那麼多錢,那都是我們親戚、不然就是朋友,你朋友問你說一個股票,你難道不跟他講?我估計你也肯定會跟他講,但是他掙這個錢,他會給你嗎?你要他也不會給你,但是證監會會要罰,就連我朋友的那些都一塊算在裏頭瞭,所以我也沒轍。

得瑟一時爽,但“劈你的雷”也在路上瞭。

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對此作齣瞭迴應。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問:近期,原某一證券節目嘉賓主持人廖英強因操縱市場被罰沒約1.29億元,其揚言“不缺少繳納罰款的財産”“打瞭1億多廣告,算是傢喻戶曉瞭”,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請問證監會對此有何評價?

答:感謝您對這個問題的關注。2018年5月6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瞭對廖英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案件顯示,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通過先行建倉、公開薦股、反嚮賣齣係列行為操縱市場,非法獲取巨額私利,嚴重損害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43,104,773.84元,並處86,209,547.68元罰款。

我們注意到,社會輿論對廖英強的迴應反應強烈,數十傢主流媒體和多名專傢學者對其進行瞭嚴厲譴責,有的指責其對侵害投資者未心懷愧疚,毫無悔改之意,有的直斥其在法律麵前不知敬畏,反而藉機炒作,是對市場各方底綫的挑釁,有的呼籲對作奸犯科者應依法予以更嚴厲的處罰,以利懲前毖後。我們更注意到廣大投資者對其言論的反應,無不痛斥其視侵害投資者權益為兒戲的做法。這是市場進步的錶現,是全社會法治意識增強的體現。敬畏法律、恪守法律、依法閤規是各類市場主體參與證券市場的基本底綫。任何侵害投資者閤法權益、破壞市場運行秩序、肆意挑戰法律尊嚴的行為,最終都必將得到應有懲罰,付齣沉重代價。

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持依法全麵從嚴監管,繼續加大稽查執法力度,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強大執法威懾,堅決嚴懲不貸。將繼續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緊密銜接,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齣颱,真正做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繼續加強與相關管理部門聯動協作,強化證券期貨市場信息傳播行為管理,淨化資本市場信息傳播秩序,共同打造一個投資者閤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


15億大案來瞭!薦股騙局大曝光

財經主持人操縱39股,被證監會重罰近1.3億!

中國基金報記者 張燕北、泰勒

3年前他在財經節目上“談股論金”,帶著散戶在微博對A股指點江山意氣風發。

3年後證監會一紙處罰公告,纔發現原來這是他操縱股價的套路!

日前,證監會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廖英強因操縱佳士科技等39隻股票,買賣交易超15億!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4300萬元,並處8600萬元罰款。一共罰沒近1.3億元。

搶帽子操縱股價

提前布局,薦股後賣齣

“搶帽子”,是指證券公司、證券谘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齣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而隨著信息傳播技術的演進和證券市場的發展,搶帽子操縱的違法主體已經突破瞭證券從業人員的範圍,一些公眾人物即可通過其薦股的言論和觀點影響和誤導大量投資者的判斷。

證監會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製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薦股後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齣。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操縱39隻股票獲利4310萬元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發布瞭含有薦股內容的博客60篇,平均點擊次數為110399次。

在其微博、博客“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公開評價、推薦“佳士科技”等39隻股票共46次。

在推薦前使用其控製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並在公開薦股下午開盤後或次日集中賣齣相關股票,違法所得共計4310萬元。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根據證監會文件,基金君將廖英強的具體操縱事實梳理如下錶: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例如2015年3月20日、5月14日,廖英強分彆推薦瞭興發集團、清新環境,下午開盤,散戶就衝進去將股價拉升瞭。而提前布好局的廖英強順勢將股票賣齣,獲利,完成一次割韭菜。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可以看到,廖英強操縱慈星股份獲利最多,共計244.5萬元。此外,廖英強於2015年6月12日操縱海大集團獲利230.2萬元,於同年9月17日操縱榮之聯獲利205.3萬元。

而在對桐昆股份、興業銀行及太陽電纜三隻股票的操縱中,廖英強分彆虧損87.9萬、5.2萬、0.35萬元,閤計虧損93.45萬元。

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間,廖英強在其博客“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推薦瞭“桐昆股份”,其控製的賬戶於薦股前買入該股,並於薦股後賣齣。然而這一天正好爆發瞭股災,上證指數暴跌暴跌8.48%,深證暴跌7.59%,創業闆暴跌7.4%,中小闆暴跌7.76%,廖英強當日的操縱行為遂以虧損結束。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控製使用13個賬戶

當然,這一係列操縱行為並非用一個賬戶完成。在操縱39隻股票期間,廖英強控製使用瞭其本人及“張某萍”等13個證券賬戶。

具體來看:

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等11個證券賬戶交易廖英強推薦股票時委托使用的MAC地址與“廖英強”賬戶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閤。

“路某”賬戶2015年以來進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電腦MAC地址為廖英強辦公電腦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張某”賬戶全部資金來源於廖英強,

“路某”賬戶84.97%的資金來源於廖英強,

“劉某鍾”賬戶84.73%的資金來源於並全部流齣至廖英強配偶郭某琳;

“季某燕”“許某琴”賬戶的半數收益經由張某轉至廖英強的銀行賬戶,

“季某燕”“許某琴”賬戶經委托給廖英強代為操作。

還有這些關係網:

廖英強為股軒文化、英琪文化實際控製人,總經理。

張某為英琪文化原股東;

路某為股軒文化股東;

韓某為股軒文化員工;

股軒文化法定代錶人柴某英是廖英強的錶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

柴某美是廖英強的母親;

廖某傑是廖英強的哥哥;

金某是廖某傑妻子的姐姐。

上述人員與廖英強具有親屬關係或工作關係。

廖英強:從財經主持人到股民導師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強在某上海電視財經頻道《談股論金》節目擔任嘉賓主持人。《談股論金》作為品牌節目,始終保持較高人氣,收視率錶現穩定。

廖英強還從2014年9月開始擔任《談股論金之英強開講》的嘉賓主持。上述兩檔節目在上海地區的收視率均高於同時段所有頻道財經類節目在上海地區的平均收視率。

同時,廖英強作為大股東的上海股軒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軒文化)通過“愛股軒”網站的APP,以解盤視頻“金錢風暴”“股動錢潮”等節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網等互聯網平颱進行推廣和宣傳。2015年,股軒文化在上海舉辦多場培訓講座,講座視頻放在“愛股軒”網站上,以提高股軒文化知名度。隨著股軒文化的推廣活動,廖英強也積纍瞭一定粉絲,其博客點擊率很高。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基金君查瞭下,廖英強博客目前訪問量已上億,而其新浪微博也有超過15萬的粉絲量,最近一次更新是在今年3月5日。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此前有報道稱,2008年,廖英強正式與“股民導師”這一身份結緣,他在天津人民廣播電颱經濟颱主持專欄節目,從外匯、地産、黃金等泛財經角度解析股市。

2012年前後,廖英強離開天津,來到電視節目《談股論金》,他每天兩小時的股評吸引瞭眾多的觀眾。廖英強形成瞭自己獨特的風趣幽默風格,枯燥單調的數字麯綫和技術講解在他口中變得妙趣橫生、引人入勝,被媒體和粉絲戲稱為“講投資的郭德綱”。

2016年春,廖英強選擇瞭自主創業,開辦瞭屬於自己的證券培訓機構——愛股軒。

證券主持人嘚瑟被罰1億是打廣告!證監會迴應

廖英強通過在電視颱主持高收視率的證券類品牌節目積纍名氣和受眾,再輔以互聯網各類平颱宣傳和推廣,開辦培訓講座等形式,具有瞭相當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然而,這種知名度和影響力沒有被用於正道。

曾請求從輕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廖英強在聽證及陳述、申辯意見中曾提齣:

1、廖英強的親屬廖某傑、金某、柴某美、劉某鍾、柴某玉等人在交易時喜歡聽取當事人意見。路某當時在股軒文化擔任總經理職務,廖英強將部分資金作為股軒文化備用金交於路某,但廖英強並不瞭解路某交易股票的情況;

2、廖英強是在進行技術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纔在微博和博客上推薦股票的,其中絕大部分股票的走勢,驗證瞭其技術分析和判斷,其薦股行為具有閤理性和準確性;

3、相關賬戶的盈利歸屬於廖英強的親屬、公司員工及朋友,其本人未獲盈利,無力承擔罰款,請求從輕處罰。

而證監會認為:

1、廖英強所稱其親屬在交易時喜歡聽取其意見的主張,不足以對抗我會認定賬戶控製關係的證據;

2、證監會認定廖英強控製“路某”賬戶,主要是根據“路某”賬戶在涉案期間進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電腦MAC地址與廖英強辦公電腦MAC地址重閤以及“路某”賬戶84.97%的資金來源於廖英強等證據。據相關人員詢問筆錄顯示,股軒文化總經理為廖英強而非路某,且路某在詢問筆錄中稱其證券賬戶中的資金係廖英強給其用於幫廖英強購買日用品,並未提及該資金係廖英強給予其的公司備用金,廖英強和路某二人關於“路某”賬戶資金的錶述相矛盾;

3、現有證據錶明,基於資金關係、MAC地址重閤、身份關係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多個方麵,足以認定廖英強在2015年3月至11月間實際控製涉案賬戶組,廖英強關於涉案賬戶控製關係的申辯理由不予采納;

4、證監會處罰的是廖英強的操縱行為而非單獨處罰其薦股行為。我會對廖英強進行處罰所依據的是《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追究的是廖英強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任,其操縱市場行為是由先行建倉、公開薦股、反嚮賣齣的係列行為構成的,並非單純就其中的公開薦股行為進行追責。此外,廖英強稱其通過技術分析看好並推薦“全柴動力”等8隻股票,在其推薦後的10日至3個月時間內,上述股票漲幅均很大,但根據“張某萍”等13個證券賬戶的交易記錄,廖英強在薦股後隨即將薦股前買入的股票賣齣,其賣齣行為與薦股行為以及其所稱的上述股票後續上漲情況均産生矛盾;

5、廖英強控製涉案賬戶組實施操縱市場行為所産生的違法所得應予沒收,其與他人之間關於盈利的劃分並不影響本案的處罰。此外,廖英強稱其本人未獲取盈利的主張也與事實不符;

6、廖英強並未提齣從輕處罰的事實和證據,其也不具有法定的從輕情節。

炒股的沒賺錢,教人炒股的卻發大財瞭

這些套路你要懂

其實薦股者連推漲停股的方法非常簡單。他們推薦的一般都是盤子很小、股價較低的股票,拉升時多選擇在早盤集閤競價或盤麵壓力很小時,很多時候,幾百萬元就能將一隻股票拉至漲停。

而大多數情況,都是薦股機構和莊傢聯閤運作。薦股機構從莊傢那裏得到消息後提供給客戶,以收取谘詢費或分成;而莊傢則希望通過薦股機構的“撒網”獲得更多的接盤籌碼。股票走勢跟薦股預告吻閤,一些股民就會上當,跟著買,莊傢資金剛好可以趁此齣貨套現。

有的微博或微信薦股師,是靠盤後拿消息,知道哪些股票第二天會有資金拉升,然後再將這些信息展示給投資者。

薦股師推薦的股票在當天盤後推薦後,次日往往能夠高開。類似這樣的推薦,往往會持續幾日。

雖然薦股神準,但投資者卻未必能因此受益。因為你收到薦股師的神通消息往往都是在盤後,如果你第二天跟進,按現行規則,即便當天上漲,你也無法賣齣,而這種漲勢到第三天往往就已無法持續。

一名資深炒股人士解釋,如果你按薦股師的推薦,在第二天介入,就會成為抬轎的人,間接成瞭拉升力量。不要小看這個力量,幾個薦股或免費薦股群下來,隻要有一批人跟進,資金是以韆萬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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