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某物流公司的員工梅某因該公司物流業績壓力太大,跳槽到了一家網購公司,擔任了物流快遞站的站長,照理說換了一家公司,日子應該還算不錯,可他卻很煩躁。

  原來2018年6、7月份的時候,因爲要做筆小生意,在網上辦理了小額貸款,誰知最後虧了錢,到了2018年11月,眼見網貸催的越來越急,他每天也無心工作,腦子想的都是從哪裏搞錢還網貸。

  不久,他在自己公司註冊了一個虛擬購物賬號,通過公司的App下單,專買那種貨到付款的東西,當貨物進到自己的物流快遞站時,他利用自己擔任站長的職務便利,先把東西拿了倒賣掉,用賣掉的錢還了部分網貸,同時修改了物流信息,再拖着單子,之後再用同樣的方式下第二單,再把貨物賣掉去補第一單的錢。

  圖文無關

  就這樣摳一個洞補一個洞,一直補到了 2019年1月份,梅某又下了很多單,才把12月份的單子清掉大部分,同時把剩下的錢還了網貸。

  然而,由於2019年1月拖着的單子太多,加上公司年終盤點,梅某拆東牆補西牆的事終於東窗事發。

  2019年1月,警方接到報案後在某物流公同內將犯罪嫌疑人梅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到案後,犯罪嫌疑人梅某如實交代了自己自2018年11月編造虛假身份,通過手機網購App軟件在自家公司下單(貨到付款的貨物),後利用職務便利,將貨物拿走賣掉,所得錢財用於償還網貸和下單購物欠款。經查,梅某利用職務便利侵佔自家公司貨物,總計金額達26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梅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3月29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其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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