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2014年7月31日至8月1日深夜,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二聖路等地段發生連環氣爆而釀禍。當時高市府提出「代位求償」,3000多名災民將損害賠償請求權受讓給市府,歷時2年多審理,高雄地院日前宣判,市府過失比例4成,但已過2年求償時效,災民無權再向市府求償。判決引發議論,國民黨立委今(26)要求,前市長、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責無旁貸,應說明清楚;並要求監察院啟動調查。

4年前高雄氣爆,不幸釀成32死、321傷之悲劇,高市府為受災戶辦理「代位求償」,提告中油、榮化、華運等公司。高雄地院21日宣判,認定中油無過失,而高市府、榮化及華運則負擔賠償比例為4成、3成、2成。但因災民對市府的請求權超過2年時效,因此高市府免賠,而榮化、華運負擔6成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氣爆案高市府免賠,藍委要求監院啟動調查。(圖/李英婷攝)

藍委黃昭順今召開記者會,痛斥高市府在整起氣爆案中是最該負責單位,但對於判決結果,高市府只叫屈、要上訴,但真正冤枉的是受災戶,當時在心力交瘁下簽署代位求償,「作夢也沒想到結果會這樣。」黃指出,期望監察院主動調查攸關此案的失職官員;也譴責高雄地院為何在2年後、已過訴訟期才做出宣判,「巧合讓人無法相信,是神算、還是通關密語,得以讓高市府全身而退?」

藍委陳宜民也砲轟,目前災民拿到的款項是全國民眾的善款,而非肇事者的賠償金。高市府利用「代位求償」把矛頭轉向企業,遮掩了自己應負的責任,高市府有4成責任,卻可以分文不賠,而當時災民簽署同意「代位求償」,竟成「市府免責同意書」,呼籲監察院應針對錯誤的「代位求償」啟動調查,嚴懲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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