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花大姐今年六十四歲了,她身體有毛病,從小駝背,嫁了個丈夫比她大十二歲,今年六十四歲了。老倆口子生了兩個兒子,二兒子在小孫女五歲那年離婚了,留下小孫女可憐兮兮的!小孫女找媽媽,可媽媽又在哪裡。

好不容易,在孫女八歲那年又娶了個兒媳婦。現在的男光棍太多了,花大姐兒子還能又娶上媳婦,豈不是大好事呀!血濃於水。可大姐的兒媳婦不怎麼待見這個小孫女。小孫女整天媽媽長,媽媽短的叫著,新媽媽也愛理不理的。俗話說,貓養的貓疼,狗養的狗疼,不養的不疼。既然新媽媽不喜歡小孫女,奶奶只好還得每天接送小孫女上學,為小孫女洗衣做飯,擔負起媽媽的責任來了。好在,小女孩也懂事,也幫奶奶刷碗,洗衣服。

其實,只要對孩子好,後媽也是一樣,也是媽。媽媽不是白當的,血緣關係也要靠維繫!日久生情,朝夕相處。一天的三頓飯,孩子的饑渴冷暖,後媽天天用心呵護,母子親情也會像春天的小苗,日益增長。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就是朝朝暮暮的相處,付出,才建立了勝過血緣的親情。血緣重要,愛心與付出更重要。


血緣關係,說重要也重要,說不重要也不重要,以我見過的兩個例子來說:

我的姑婆養了三個兒子,並且三個兒子都成家立業。因為婆媳關係不好處,姑婆一直在一邊生活。三個兒子中,小兒子對姑婆最差,因為小兒子一直都聽老婆的話。

小兒子有一部車,用來拉客。趕集的時候,姑婆坐在他車上,到了地方,小兒子居然向自己的母親收車費。

兒子與母親,這樣的血緣關係夠親了吧?有誰見過兒子向要收車費的?這樣的親情還不如一般的外人。

我們隔壁村有一個老太婆,八幾年在路邊撿了一個被人遺棄的孩子,當時孩子還生著病。老人就把孩子養著。以後還供這個孩子上學,跟我讀的一個班。長大之後,這個孩子把老太婆接到城裡去享福去了,聽說現在80幾歲身體都很好。

撿來的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但是這份親情比親兒子還親。

我覺得,血緣關係只是親情的法律證明,到底親不親,還是看一個人的良心!


既重要,也不重要。血緣關係是天然的紐帶,所維繫的種種感情本是天性。

但是,後天會遇到太多的誘惑。有些人的心漸漸被蒙蔽了。於是就有坑害骨肉之事,就有了爭奪家產之事。這個時候,所謂血緣不過是個笑話。而受害的骨肉則可能逐漸心寒。

沒有血緣關係也未必沒有親情。如叔嫂之間、翁婿之間也沒有血緣關係,難道就一定沒有親情了?重組家庭沒血緣關係的家人們也有相處好的。我有個姐姐,是我舅母的外甥女,和我並沒有血緣關係。可在我們心裡,彼此都是自家姐妹。

血緣是上天賜予我們維繫親情的天然法寶,但一副好牌也有打爛的情況。而我們憑著自己的愛,也能找到另一種非天然的親情。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