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8年09月13日訊】(雪花新聞記者郭曜榮颱北報導)亞太防製洗錢組織(APG)11月將來颱進行第三輪評鑒,行政院13日通過《洗錢防製法》修正草案,最大重點是納入非金融業者,包括律師、會計師、地政士等不動産經紀業者,都將列入風險評估範圍。

《洗錢防製法》二度修法,法務部錶示,這次重點在於把非金融事業人員都納入風險評估範疇,例如律師、公證人與會計師等。草案規定,金融機構與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在為客戶處理不動産交易或管理資産時,應依照業務規模,建立內部控製與稽覈製度,包括指派專人負責防製洗錢與打擊資恐的作業、定期更新防洗錢及打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等。

違反規定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金融機構處以新颱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則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資恐防製法》的部分,則是修正第7條,將“目標性金融製裁”的範圍擴大,恐怖活動、組織、分子等被製裁者,除瞭自身“直接持有”的財産不得移轉之外,他們請親友代為持有,或是以信託等方式“間接持有”的財産也將受到限製。

法務部次長、行政院洗錢防製辦公室主任蔡碧仲錶示,颱灣過去在2007年第二輪評鑒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2011年更落入加強追蹤名單,非金融事業人員未列入守門員規範是重要原因之一,這是世界潮流,也是因為把非金融事業人員列入,APG在今年7月20日的年會大會上,纔正式通過颱灣解除過渡性追蹤的報告。◇

責任編輯:尚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