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白城7月5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王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銳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王銳在擔任白城市副市長、白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銳簡歷

王銳,男,漢族,1952年11月出生,吉林扶餘人,1968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1993年10月,任白城市輕化局黨委書記、局長;1995年10月,任洮南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1996年3月,任洮南市委書記;1999年2月,任白城市市長助理;1999年3月,任白城市副市長;2003年12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長;2007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2016年1月,退休。

2019.02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