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定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定远县政府关于提请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听取监察委关于提请有关人事任命的议案,听取定远县委组织部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会议还听取定远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刘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关于任免戚建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定远县政府、定远县监察委:

  2019年4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戚建华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本伟为县公安局局长;

  黄建国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高松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严红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1日

  关于任命刘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法院:

  2019年4月11日定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刘辉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晓刚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傅延康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福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施运华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万瑞文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立勇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存强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明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红云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勇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1日

  来源:美好滁州、定远县人民政府网

  值班编辑 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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