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平昌冬奧會,由裁判引發的爭議可謂是接連不斷。其實,近些年在各類賽事中,除了打分記點類的項目判罰爭議不斷外,從比賽的場合和類別上講,冬季運動的判罰爭議多於夏季運動,奧運會多於其他世界級比賽。在冬奧會的諸多項目中,裁判可謂是掌握了「生殺」大權。在含有表演成分的項目中,當選手實力難分高下時,勝負的決斷權都掌握在裁判手裡。在短道速滑等項目中雖有度量衡的比較,但是對於犯規的判罰也是裁判說了算。雖說可以聽取建議公佈判罰所根據的視頻,但最終的判罰是由裁判們決定的。

在我們是社會生活中,體育具有其與生俱來的規則性和競技性,沒有規則的體育就成不了比賽。規則必須有嚴格的可操作制度,由什麼人按照什麼程序根據什麼制定與修改規則,如何判定違反了規則。從平昌冬奧會上由於裁判判罰引發的爭議上來看,比賽規則已經演變成了專門的學問。

在平昌冬奧會上,國際奧委會滿意其規模大,韓國滿意其規劃好,但是更多的人在意的是在賽場上的規則是不是讓人滿意。有專家認為,在此次冬奧會上,短道速滑這個項目的設計是存在致命缺陷的,從出發、超越、接力等許多重要環節到監控設置上,都存在著與公平競爭、公正執法的要求相差很大的問題。無獨有偶,在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中,女子決賽6名選手有5人或輕或重地栽在雪坡上。而平衡能力是對所有冰雪項目最基本的要求,當一項比賽的成敗從能力和技巧降低為不摔倒,那其魅力也會隨之降低,賽規也就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

本次冬奧會的賽場上多次出現不利於中國運動員的判罰後,「話語權」再次成為熱詞,在如今修訂比賽規則被當成擁有「話語權」的情況下,在此時就更是被理解成了修訂規則時誰說了算。30多年前,在體操還是東歐、蘇聯的天下時,中國男子體操隊逐步突破,成為數一數二的隊伍,從而開始逐漸掌握了話語權。曾經是用成績爭取話語權,如今卻希望通過話語權來保成績,豈不是本末倒置。

不論在什麼比賽上,我們都希望規則制定得合理,裁判判罰的公正,選手參賽合規,並在此基礎上不斷的提升大眾的身體素質,挑戰人類的極限水平,做到更高更快更強,不忘奧林匹克的初心。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